发布时间:2026-08-17 09:43 信息来源:怀化市水利局
怀化市水利局
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怀化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旱灾害防御、河湖生态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核心职能。根据“三定”方案规定,部门主要职责涵盖十四个方面:负责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与重大规划;统筹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水资源保护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统筹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管水利建设市场;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与监测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与后期扶持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与外事工作,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要求,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与调度方案;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内设办公室、水利规划科技与建设科、人事财务科、水资源与政策法规科、水利工程质量与运行安全监管科、河湖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机关党委共9个职能科室,统筹推进各项水利业务落地。2025年,部门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为112人,实际在职人数107人,人员编制控制率为95.54%,人员配置符合编制管理规定,队伍结构能够支撑日常业务与重点工作有序运转。
2025年,怀化市水利局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3.70万元,年中根据工作任务调整后全年预算数为2799.62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2751.61万元,预算执行整体平稳可控。从收入构成来看,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3.52万元,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他资金收入188.1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水利专项业务经费。
支出按性质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基本支出总额2549.8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与日常履职,其中人员经费2216.06万元,涵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离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33.79万元,涵盖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运转支出。项目支出总额201.76万元,聚焦年度水利重点任务,资金投向包括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管、河湖长制工作、灌溉试验站维护、河湖健康评价、防汛抗灾、水利规划编制、河道清淤等多个业务领域,保障核心工作落地。
支出覆盖范围遍及全市13个县(市、区):水利建设投资与项目实施惠及农业灌溉、城乡供水等民生领域;水旱灾害防御覆盖全市1288座水库、39处堤防、4824处山洪灾害危险区;河湖生态管理覆盖全市主要流域及638条水普外山区河道;农村水利工程服务数十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方位支撑全市水安全、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格局构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优先保障人员薪酬发放与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足额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标准发放离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公用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重点”原则,优先保障办公运转、执法执勤、业务开展等必要开支,从严控制非必要支出。全年公用经费实际执行数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部分河长制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未足额到位,部门通过内部统筹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核心业务运转。
“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只减不增”要求。全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2.6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大幅下降,经费管控成效显著。
基本支出管理严格遵循《怀化市水利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财务审批、合同管理、费用结算流程,所有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先预算、后支出”原则,支出凭证合法合规,审批手续完整齐全,资金使用全程可追溯。
2025年,项目支出围绕年度水利工作重点设置,资金来源以市级财政拨款为主,辅以省级专项补助及上年结转资金,全年项目支出实际执行201.76万元,涵盖十余项专项业务。具体包括:灌溉试验站维修养护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灌溉试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河小青行动中心工作经费24.99万元,用于河湖保护志愿活动与宣传;河湖健康编制经费34.3万元,用于开展河流健康评价与建档;“十五五”水安全规划编制经费9.6万元,用于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水网建设规划项目经费11.78万元,为上年结转项目尾款;2024年水利科技项目省级补助5.21万元,为上年结转项目尾款;舞水河清淤项目经费94.73万元,用于主城区河段清淤工程;AK替代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14万元,用于对应专项任务。各类项目资金安排与年度水利工作重点高度匹配,为各项任务推进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
全年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批复用途使用,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基本匹配。防汛抗灾工作经费全部用于应急物资采购、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抢险演练,支撑全市顺利应对11轮强降雨与旱情考验;河湖健康评价编制经费按项目进度拨付,完成多条河流的外业勘察、数据检测、报告编制与评审,形成的成果为河湖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中小河流及水系治理方案编制经费支撑多条中小河流与水系单元治理方案编制,推动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走深走实;舞水河清淤项目经费按工程节点拨付,保障主城区河段清淤任务按期完成,助力旅发大会水环境保障。跨年度实施的“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项目,剩余资金按财政规定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部门制定《怀化市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资金“四审四签”审批流程,即项目负责人审核、业务科室复核、财务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明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台账管理要求,确保资金流向清晰、用途合规。项目实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服务类项目,如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等,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选取承接单位。项目实施全程加强合同管理,规范价款结算流程,所有资金支出均附合法原始凭证与完整审批手续。2025年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流程管控,未发现重大资金违规问题,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率达100%。
1. 招投标管理规范透明。严格执行水利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所有达到招标限额的项目均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全程接受监管部门监督,保障招标过程公平公正。例如沅水六条一级支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业编制单位,保障了规划成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全年应招标项目全部按规定实施,未出现应招未招、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2. 项目调整履行审批程序。因现场实际情况变化需调整实施内容的项目,均严格履行内部集体审议程序。例如灌溉试验站维修养护项目,根据现场勘察的设施老化实际情况,调整维修范围并增加老化设备更换内容,调整方案经局集体研究通过后实施,确保资金使用贴合实际需求、发挥最大效益。全年未发生擅自变更项目内容、调整资金用途的情况。
3. 项目验收严格把关。对已完工项目,由业务科室牵头组织验收,邀请行业专家、相关单位代表参与,对照项目合同与绩效目标逐一核查成果质量。例如水资源公报编制及重点河湖断面流量保障预案编制项目,经专家评审确认数据准确、预案可行后正式交付使用。全年完工项目全部通过验收,验收合格率达100%。
1. 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出台《怀化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覆盖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全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工作标准与时间节点。针对防汛抗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专项业务,配套制定《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水资源监测数据审核办法》等专项管理制度,形成覆盖全面、衔接顺畅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
2. 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工作机制,业务科室每月调度项目进度,每季度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检查资金使用规范性、成果质量与节点完成情况。例如对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定期核查野外勘察进度与报告编制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防汛抗灾项目,重点核查物资储备与应急响应时效。全年累计开展专项检查4次,督促整改问题8个,保障所有项目按计划推进。
部门制定《怀化市水利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作出明确规定,推行“一物一卡一码”台账管理制度,规范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处置审批等工作程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制度明确分级管理责任,人事财务科牵头负责资产综合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使用资产的日常保管维护,形成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系。
资产配置方面,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与年度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所有资产购置均通过政府采购实施,无超标准、超预算配置情况。2025年政府采购执行金额427.86万元,采购内容涵盖执法设备、监测仪器等,全部符合预算安排与政府采购规定。
资产使用方面,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资产信息,每年组织两次全面资产清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一致。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派车审批制度,严控运行成本;水质监测仪等专业设备由专人保管,定期维护校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准确。
资产处置方面,严格履行报废审批程序,需处置资产经内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获批后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处置,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2025年处置的老旧车辆、淘汰设备均按规定程序办理,未发生国有资产流失情况。
2025年,怀化市水利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情况与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一致。
2025年,怀化市水利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5年,怀化市水利局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优异,核心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预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计划足额执行,保障了水利建设、防汛抗灾、河湖管理等核心工作运转;其他统筹资金有效补充业务经费缺口,支撑农村水利、河湖治理等任务落地。
年度总体目标中,全市落实全口径水利建设投资41.31亿元,超出年度35.38亿元的预期目标;实施各类水利项目228个,超出年度174个的计划数量;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超出年度28平方公里的治理目标;所有纳入水利部考核的中央投资项目全部按期完成,完成率100%,全面超额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核心任务。
基本支出层面,人员经费严格按政策标准执行,公用经费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核心业务运转,人均公用经费控制在合理区间。项目支出层面,单位成本管控严格,资金使用效益突出,例如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单条河流评价成本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三公”经费管控成效显著,公务接待费实现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控制在预算内,较上年持续下降,厉行节约要求落实到位。
预算执行管理持续优化,全年预算整体执行率保持较高水平,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匹配度不断提升。项目实施周期较计划有所缩短,例如水资源管理省级补助项目按期完成设备采购,实施效率较往年提升10%。内部管理流程持续优化,通过精简审批环节、推行线上办理,日常办公与项目审批效率显著提升。
(1)水利投资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部门把扩大水利有效投资作为关键抓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全年落实水利建设资金41.31亿元,超额完成省定40.4亿元目标,完成率位居全省前列;争取省级以上水利建设投资计划7.61亿元,创历史新高。全年228个水利项目全部开工,山阳大型水库等8个重大项目通过水利部审核。㵲水大型灌区工程创新采用“股权投资+EPCO”模式,探索“募投建管一体化”改革路径,经多轮市场测试对接多家央企国企,预计撬动社会资本不低于10亿元,破解了重大项目资本金筹措难题,该项目纳入国家“两重”建设标志性工程清单,前期工作提前3个月完成,准备工程顺利开工,主体工程招投标全面启动。市县两级水网规划编制全部完成,《怀化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形成初稿,为水利长远发展奠定规划基础。
(2)水旱灾害防御夺取全面胜利。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旱,全面压实防汛责任,落实全市1288座水库、39处堤防、4824处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开展4轮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隐患248个。成功应对11轮强降雨过程,沅江遭遇大流量洪峰时,通过科学调度上游水库群,将洪江区低洼地段洪峰水位降低1.5米,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发布洪水调度令62条,启动应急响应67次,发送预警短信6.31万条,安全转移群众7万余人次,水库调洪削峰率达20.5%。抗旱方面落实“7531”工作机制,加强水源统一调度,保障城乡供水与农田灌溉需求,实现大旱之年无大灾。
(3)河湖生态治理迈出坚实步伐。坚决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全市设置河长3610名,四级河长全年巡河13万余次,推动解决河湖突出问题1318个。完成㵲水城区段2.93万立方米清淤任务,完成水利部、省河长办推送的495个遥感疑似图斑和3028个“回头看”图斑核查整改。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属实“四乱”问题40个,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1840余吨。完成638条水普外山区河道划界,高质量完成246个河湖健康评价,数量居全省第一,所有河流均达“健康”及以上等级并通过水利部审核。三都河国家幸福河湖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平溪项目按计划推进。水土保持治理持续加强,完成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全市水土保持率提升至86.65%,芷江水土保持国家试点、麻阳通溪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全部完成。
(4)农村水利基础持续巩固。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排查问题408个,整改402个,限期整改任务清零。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10个县市区出台政策文件,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3.46%,规模化供水率达42.58%。超额完成小农水建设任务,清淤山塘1694口,畅通渠道60公里,提升灌溉保障面积2.385万亩。争取中央投资1.99亿元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02座,全面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涉水指标,水利服务“三农”作用更加凸显。
(5)重点改革管理实现新突破。投融资改革取得重大成果,㵲水大型灌区“募投建管一体化”模式为全省提供新范式。推行“机器管招投标”,13个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取得突破,麻阳县完成全省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拍卖,成交额506.2万元;芷江、沅陵在水域经营权抵押、取水权质押融资方面创新突破,累计融资超15亿元,初步打通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强化,取用水监管不断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稳定达标。完成9座大中型水库、1座大型水闸及太平溪右岸堤防标准化管理,工程质量监管、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
(6)安全生产防线持续筑牢。推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覆盖,明确1786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人,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整治。对486座隐患水库实施“一库一画像”建档与“一库一方案”整改,全部闭环销号。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水库养鱼影响度汛专项整治,排查整治隐患364个、问题水库223座,全部整改到位,全年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惠及数十万农村人口;农田灌溉能力持续增强,保障十余万亩农田灌溉,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水利工程建设带动就业1.8万人次,助力地方经济与群众增收。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公众爱水护水意识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公众知晓率达90%以上,社会反响良好。
325处水利工程完成标准化管理创建,辰溪县成为省级示范县,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十五五”水安全规划编制启动,智慧水利平台逐步完善,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持续推进,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健全,与周边地区签署协议、开展联合演练,流域协同治理能力提升,为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经测评,2025年水利工作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达95.20%。其中农村供水、防汛服务群众满意度较高,水资源审批服务企业认可度良好,河湖生态改善获得公众广泛认可,部门履职成效得到充分肯定。
市县两级水资源、水利工程管理岗位人员普遍身兼数职,部分工作进度与质量受到影响。乡镇一级水利管理力量更为薄弱,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存在缺位。主要原因是基层水利部门编制总量紧张,专业人员配备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市、县水政监察队伍存在人员不足、装备不齐、能力不均问题,执法效能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部分执法职责边界未完全厘清,跨部门联合执法合力不足,信息共享不充分,影响涉水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主要原因是执法队伍建设滞后于监管需求,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仍需健全。
部分省级补助项目执行进度与计划有偏差,例如部分水资源管理省级补助资金,因上级技术标准调整,设备采购需重新论证招标,导致支付滞后。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对政策变化预判不足,预算编制精准度有待提升,应对外部变化的弹性不足。
部分老旧专业设备使用率较低,因技术迭代快导致适用性下降,未及时调剂或处置,存在资源闲置现象。主要原因是资产动态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设备共享渠道不畅通,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不足。
积极争取增加基层水利编制,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建立基层人员激励机制,鼓励人才扎根一线,充实基层管理力量,逐步解决队伍力量薄弱问题。
进一步厘清执法职责边界,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争取资金改善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与执法效能。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预判政策变化与实施风险,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提前制定备选方案,避免政策调整影响进度。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调度支出进度,及时解决支付堵点,提升执行均衡性。
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对闲置设备及时内部调剂或按程序处置,盘活存量资产。建立专业设备共享机制,统筹调配全局设备,提高利用率,避免重复购置,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效益突出的项目优先保障资金,对执行滞后的项目调整资金规模。将自评结果与科室年度考核挂钩,推动各科室改进管理薄弱环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自评报告将按规定在怀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包括整体支出规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绩效信息公开透明。
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规范财务审批与采购流程,坚持“非必要不采购”。2025年通过优化管理、压减非必要支出,节约公用经费15万元,全部统筹用于补充防汛应急物资储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全年无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未发生重大审计问题,部门运行合规有序,各项工作严格在制度框架内推进。
附件3-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河湖健康评价编制(辰水、溆水))
附件3-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怀化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
附件3-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怀化市7条中小河流及2条水系单元治理方案编制及怀化市水网建设)
附件3-8: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AK替代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