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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晖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辰溪县、鹤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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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良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局办公室、人事、机关党建、纪检、意识形态、计划科技与监测、财务、工会、青年、妇女、统战、水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修复保护和治理、水环境监督管理、环保宣传教育、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主要污染物减排、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计划科技与监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水生态环境科、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联系溆浦县、洪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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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炜
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党组成员,湖南省怀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指导环境监测工作。分管市中心城区环境监测站,联系芷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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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传德
副局长
工作分工副局长,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固体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除外)。分管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环境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联系洪江区、靖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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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仁明
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总工程师,负责环境执法、环境信访应急、安全生产、环境法制、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工作。分管法规与标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新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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