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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02-06 10:20 信息来源: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现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2 月28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中心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心决定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务实为民、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和提升单位先进文化建设为切入点,打造“法制、责任、阳光、廉洁、文明、和谐”六位一体住房公积金为主线,通过扎实有效、深入持续的文明创建活动,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再迈新台阶,实现中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塑造怀化住房公积金人管钱为民、服务惠民的良好形象,为建设“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作出新贡献。

  二、创建目标

对标《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创建机制,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高标准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2017年跨入全国文明单位行列,把中心建设成为文明和谐、充满发展活力的现代文明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中心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整体创建工作。

  长:夏 

  副组长:潘亚平、杨晓星、宗玉德、申蒲春、李建军

      员:艾建辉、李  军、郭英燕、戴建华、张  琳、

            彭泽和、谭雪华、吴启铭、杨松先、刘建湘、

              俭、谢喜爱、梁  勇、李  勇、许良海、

           梁亨珍、唐晔玲、曾庆军、王  湘、谢江萍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宗玉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谭雪华、谢江萍任办公室副主任,创建办专干:周舟、张丹、钟晓。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给予指导、规划、协调和督查,创建办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安排,党总支、工会、各科室和管理部及团委、妇委会负责实施。

四、创建措施

(一)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1.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学习,制定系统学习方案,完善督查考核办法;

2.制定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开展新发展理念学习教育及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分管领导:潘亚平;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责任人:谢江萍、钟晓,各管理部主任)

(二)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1.制定中心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总体方案,在中心及各管理部办公服务场所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

2.设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当地开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3.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分管领导:潘亚平、杨晓星、宗玉德;责任部门:各管理部;责任人:谭雪华、谢江萍、周舟、钟晓、张丹,各管理部主任)

(三)扎实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1.中心在办公楼设置固定场所,按照道德讲堂统一标识和相关氛围进行布置,浓厚道德文化气氛。

2.制定年度道德讲堂活动方案计划,中心机关和各管理部定期主办道德讲堂活动,做到全员参与、积极互动,确保活动效果。

3.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分管领导:宗玉德、申蒲春;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责任人:谭雪华、谢江萍、周舟、钟晓、张丹,各管理部主任)

(四)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党员阵地建设,积极开展“三会一课”,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包括廉政教育培训、上党课、廉政谈话等),加强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分管领导:潘亚平、杨晓星;责任部门:党总支、各管理部党支部;责任人:谢江萍、钟晓)

(五)扎实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活动

1.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完善行业规范,制定员工守则;

2.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文明窗口、岗位、员工创建活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

3.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能力素质;

4.健全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冷、硬、拖、卡”等突出问题。

(分管领导:潘亚平、杨晓星、宗玉德、李建军;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科室;责任人:谭雪华、郭英燕、戴建华、张琳、谢江萍、周舟、张丹、钟晓)

(六)扎实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1.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5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

2.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0%

3.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

4.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心支持公益事业。中心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各管理部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分队,配备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的队长,建立志愿服务活动微信群等即时通讯联络平台,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上岗培训、奖惩管理等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

(分管领导:潘亚平、宗玉德;责任部门:各科室以各管理部;责任人:谭雪华、谢江萍、周舟、张丹、钟晓,各管理部主任)

(七)扎实开展诚信建设活动

1.制定诚信教育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

2.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树立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

3.建立完善中心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分管领导:夏荣、潘亚平、杨晓星、宗玉德、李建军、申蒲春;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

 (八)扎实开展文明风尚传播行动

1.制定中心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方案,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

2.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建设节约型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勤俭节约教育。细化勤俭节约制度规定。细化节水、节电、节油、节能、节约办公耗材等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日常数据登记、月分析、月通报等督促措施,落实相关规定。开展经常性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经常性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和“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强化节俭意识。

(分管领导:夏荣、潘亚平、杨晓星、宗玉德、李建军、申蒲春;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责任人:各科室、管理负责人)

(九)扎实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

1.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2.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孝敬教育,促进家庭和睦。

(分管领导:夏荣、潘亚平、杨晓星、宗玉德、李建军、申蒲春;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责任人: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

(十)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1.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5%

2.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分管领导:宗玉德;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责任人:张丹、各管理部主任)

(十一)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1.制定年度文体活动方案,经常性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组织爱国歌曲大家唱,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2.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配套设施,维护、使用好体育器材、篮球场地等体育活动设施设备。

3.成立乒乓球、登山、篮球队等文体兴趣爱好者队伍,培养一批文体活动骨干力量,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分管领导:宗玉德、申蒲春;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

(十二)扎实开展环境美化建设

1.制定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办公区、食堂等环境建设标准和防火、防盗、防漏、绿化等配套要求,落实具体措施。既要抓好中心机关环境建设,又要统筹指导各管理部的环境优化建设。

2.开展“环境三化”活动,即:环境净化,无脏乱差现象;环境绿化,开展植树护绿活动,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环境美化,构建美观宜人的内外环境。

(分管领导:夏荣、宗玉德、申蒲春;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

(十三)扎实开展帮扶共建活动

1.制定帮扶共建活动方案。指导各管理部结合实际参与帮扶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2.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共建活动。根据职能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开展与农村、社区和困难人群的长期结对帮扶活动,全力助力脱贫攻坚。

3.制定积极参与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力以赴参与城市文明共建。

(分管领导:夏荣、潘亚平、宗玉德;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

(十四)扎实开展保障员工权益活动

1.建立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2.搭建沟通平台,畅通反馈渠道,在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方面对干部职工给予人文关怀。

(分管领导:夏荣、申蒲春;责任部门:工会、职代会)

(十五)全面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1.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

2.制度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使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

3.实行创建总动员,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4.开展问卷调查,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

5.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扰民行为。

(分管领导:夏荣、潘亚平、杨晓星、宗玉德、李建军、申蒲春;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统一思想、宣传发动(20173月―20174月上旬)。中心主任办公会就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开展专题研究,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结合中心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等,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自评整改(20174月中旬-201710月)。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13个测评项目、测评内容的要求,逐项对照制定细化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开展自查评估工作,及时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各部门对照测评标准进行自查自纠,逐项查漏补缺,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日常创建台帐资料。创建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落实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创建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并根据自评自查情况,适时邀请省市文明办领导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第三阶段:归纳总结、迎接考评(201711-201712月)。根据开展创建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对照验收标准逐一开展自检,将图、文、视听资料完善整理成卷,做好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迎接验收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中心每名干部职工要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意义重大而深远,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展示风貌的重要工程,是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有效举措,关系到住房公积金事业的科学发展,关系到中心整体形象,也关系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让文明创建的过程成为全员参与的过程,形成“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人人共享创建成果”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推进,注重实效。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分工负责制。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各阶段创建安排,将具体工作责任到人。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各部门要积极协助、踊跃参与、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各项工作协同并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以创建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创建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创新机制,加强宣传。以创造全国文明单位为载体,不断发挥行业优势、挖掘自身潜能、释放发展活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创建品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助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微信、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责任,积极保障。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创建工作任务涉及面广,按照“文明创建人人有责,文明创建人人参与”的要求,党总支、工会、团委、各管理部、各科室及时按本方案要求明确精神文明创建的主体责任,确定专人,落实措施,建立台帐,确保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各管理部、各科室要从大局出发,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完善机制,强化督导。完善创建制度,落实目标责任,把创建成效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位。各管理部、各科室在每一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季度的创建材料统一交中心办公室。中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通过抽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 EN-US>4.开展问卷调查,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

5.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扰民行为。

(分管领导:夏荣、潘亚平、杨晓星、宗玉德、李建军、申蒲春;责任部门:各科室、各管理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统一思想、宣传发动(20173月―20174月上旬)。中心主任办公会就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开展专题研究,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结合中心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等,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自评整改(20174月中旬-201710月)。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13个测评项目、测评内容的要求,逐项对照制定细化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开展自查评估工作,及时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各部门对照测评标准进行自查自纠,逐项查漏补缺,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日常创建台帐资料。创建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落实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创建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并根据自评自查情况,适时邀请省市文明办领导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第三阶段:归纳总结、迎接考评(201711-201712月)。根据开展创建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对照验收标准逐一开展自检,将图、文、视听资料完善整理成卷,做好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迎接验收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中心每名干部职工要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意义重大而深远,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展示风貌的重要工程,是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有效举措,关系到住房公积金事业的科学发展,关系到中心整体形象,也关系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让文明创建的过程成为全员参与的过程,形成“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人人共享创建成果”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推进,注重实效。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分工负责制。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各阶段创建安排,将具体工作责任到人。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各部门要积极协助、踊跃参与、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各项工作协同并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以创建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创建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创新机制,加强宣传。以创造全国文明单位为载体,不断发挥行业优势、挖掘自身潜能、释放发展活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创建品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助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微信、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责任,积极保障。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创建工作任务涉及面广,按照“文明创建人人有责,文明创建人人参与”的要求,党总支、工会、团委、各管理部、各科室及时按本方案要求明确精神文明创建的主体责任,确定专人,落实措施,建立台帐,确保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各管理部、各科室要从大局出发,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完善机制,强化督导。完善创建制度,落实目标责任,把创建成效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位。各管理部、各科室在每一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季度的创建材料统一交中心办公室。中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通过抽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