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文化建设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6-09-19 16:23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和推进文明创建成果,增强事业发展后劲,不断提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总体水平,全力打造法制、责任、阳光、廉洁、文明、和谐住房公积金,努力实现更高的文明创建目标,中心决定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的基础上,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为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硬、道德品质高、业务能力强、文明服务好、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为载体,以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为中心,以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为目标,切实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有新的转变,道德素质和思想作风有新的提升,事业发展水平有新的提高,真正树立起“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行业新形象。

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测评细则》总体要求,补短板、重创新,通过富有实效的创建工作,达到“五更加”、“五明显”: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队伍道德风尚更加优良,单位文化建设更加扎实有效,单位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工作业绩更加突出;职工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升,服务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力争2016年内创建成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三、实施步骤

围绕争创“省文明标兵单位”这一目标,我们要突出工作重点,整体谋划推进,系统的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动员宣传(20161月至3月)。

1.向市文明办提交申报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报告,制定创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措施,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体职工动员大会,做到思想发动。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这一活动的意义,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创建认识,在全中心范围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全面创建(20164月至201610月)。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性质紧密结合,与巩固和保持中心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相结合,从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上重点抓好省级文明标兵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自查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自查,按照创建省级文明标兵量化考评标准,逐项对照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不足的要组织整改,并整理归档中心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材料。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考核验收(201611月至12月)。制定迎检方案,对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模拟测评,做好各种文字、影像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迎接省文明办的考核、验收。

四、创建措施

(一)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和宗旨教育。结合形势需要,经常开展各类政治业务学习,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总揽,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2.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使良好的职业行为的养成。强化对全体干部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规范从业行为,使干部、职工具有合格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修养,过硬的业务技能,在工作中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积极开展各种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培育良好的道德风尚。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和时间,加强系统知识学习。通过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技能比武、工作交流等方式,学习现代经济管理、法律、金融、财会、住房公积金业务、计算机等知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帮助干部职工开阔眼界、增长才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构筑高效率的工作运行机制。

1.继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完善刷新各类规章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备的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使每项工作有规可依,每项业务有章可循;优化细化再造各项业务操作流程,通过完善3.5版业务信息系统进一步统一的服务模式和流程规范,尽力简化每项业务办理要件,缩短每个流程节点的办结时限,做到“易理解、易操作、易办理”;根据中心整体职能实际,进一步明晰细化各部门、各岗位具体职责,形成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运转高效的岗位职责体系,同时强化干部职工履岗尽责意识,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让“爱岗、敬业、明责”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严格实施过错责任追究问责,以强有力的追责问效保障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2.完善内部考核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科学的考核体系,制订科学可行的全员绩效考核方案,通过新业务系统实现绩效考核的信息化管理,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量化到岗、到人,建立高效激励的绩效管理机制,将管理质量、服务质量、工作业绩、作风督查、日常考勤与个人收入挂钩,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3.强化内外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围绕“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的目标,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的审核批准、责任追究、风险管理等制度,健全资金风险防范机制,达到资产质量优良、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防范骗取骗贷措施健全有效的目标。对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创建办公室、稽核科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督办,特别是利用“神秘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执行不力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每年请市审计局进行审计检查一次。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完整、准确、便民地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定期在本市媒体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制度、缴存使用情况、年度报告等信息,确保管理服务的公开透明。

4.全面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做好中心“学规章制度、学岗位技能,做称职员工”的“两学一做”,实现作风建设持续常态化。大力开展“文明服务年”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实行文明办公,文明礼貌用语,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结时限,完善信息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服务效率。自觉将“三声、四好、五心、六不、七个一样”服务承诺贯穿工作始终,“七个一样”即“熟人生人一个样,领导群众一个样,心情好坏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易事难事一个样,本地外地一个样,顾客态度好坏一个样”真正给人以尊重,给人以关心,给人以帮助,给人以享受。

(三)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

1.加强归集扩面,扩大制度普惠面。在巩固现有住房公积金归集成果的基础上,严格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意见》,围绕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安居梦,不断完善缴存制度,全力扩大缴存范围,使非公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城镇自由职业者等成为制度新的受惠群体;全力推进体制内人员缴存比例提标和体制外人员的扩面建制工作,严格按照市管委会规定均衡推进配套提标工作,逐步提高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积极争取财政配套补贴,力争实现按月均衡缴存、配套,努力实现同城同基数同比例,为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2.突出住房保障作用,提高资金运用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大局,不断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紧贴国家供给侧改革宏观调控政策和怀化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全力助推全市房地产去库存,继续将个贷工作纳入市县两级金融目标管理,继续执行“保一控二停三”的差别化个贷政策,多维创新不断挖掘个贷业务新增长点,持续加大贷款发放力度,扩大住房贷款市场占有份额,在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让制度惠及到更多的城镇就业人员,让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市委市政府建设“四个怀化”发展成果。

3.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施“五大发展”理念的精神,用中央提出的社会管理“服务观”和“发展观”统领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工作,实现由管理型中心向服务型中心转变,着力打造“法制、责任、阳光、廉洁、文明、和谐”六位一体住房公积金。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开展网上咨询、查询、解答等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汇缴、开户、信息变更服务,实施网上在线预约等服务,方便办事群众;提高“ 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的知晓度,继续完善各服务大厅的信息化服务设施,让群众咨询渠道更加多样、畅通,政策信息掌握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完善3.5版业务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全力推进“数字公积金”建设,推进现代智慧管理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制。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以主任夏荣为组长,支部书记潘亚平,副主 任何芷 君、杨晓星,纪检员宗玉德为副组长,各管理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宗玉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谭雪华(兼)、周舟为创建专干。各管理部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全力抓”的创建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二是要制定创建方案。各管理部要结合本部门和当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细则。三是建立责任机制。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任何部门及个人,将按照中心有关规定,严格追责。凡发现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创建效果差等问题的,除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取消评优资格,在个人年度考核中定为不合格。各部门要按照创建目标、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积极投入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搞好思想发动,营造创建氛围。要进一步广泛发动员工,让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并自觉地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形成人人参、人人创建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宣传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活动,在中心网站开设文明创建专栏,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迅速掀起在全中心文明创建高潮。

(三)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创建特色。住房公积金服务对象广,服务网点多,工作量大,开展创建活动任务艰巨。在创建活动中,大力开展以文明服务之星、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为载体的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中心文化建设,在中心内部形成研究政策、钻研业务、创新管理、优质服务的浓厚氛围。

(四)讲究创建方法,确保创建质量。在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活动中,要切实做到四个“有机结合”:一是条条和块块有机结合。要将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县两级争创国卫、省卫以及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要在巩固和保持中心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心各项工作,加强与市创文办的联系,积极主动汇报,虚心接受检查指导。二是中心自评和外部评议有机结合。一方面,要抓好中心创建活动的自查自评活动;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群众评议,媒体评议和文明办的综合评议,确保全系统参评满意率。三是创建活动与中心“文明服务年”、“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有机结合。认真领会三项活动的精神实质,结合本部门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做到三项活动有机协调,共同推进,并取得扎实成效。四是创建活动与推进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科学安排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坚持创建活动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五)注重资料积累,完善创建档案。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积累资料,完善档案的重要性,搞好创建日常工作材料、图片的收集和积累,力求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迎检时各项工作资料、图片内容完整、分类规范、管理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