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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8 15:15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要求,现将经2015年3月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怀化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4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2014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设想、201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与增值收益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预算的审核意见、对2013年度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监督情况的报告。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45-2277691。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怀化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资金归集管理科、资金营运科、财务科、稽核科、会计结算科、信息科等7个科室,下设沅陵、辰溪、溆浦、麻阳、新晃、芷江、鹤城区、中方、洪江市、洪江区、会同、靖州、通道13个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分  工
1
夏  荣
中心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直管稽核工作。
2
潘亚平
中心党支部书记
负责中心机关党务工作,资金营运工作。
3
何芷君
中心副主任
分管财务、会计结算工作。
4
杨晓星
中心副主任
分管资金归集、信息工作。
5
宗玉德
中心纪检员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综合人事、基本建设、深度扶贫工作。
6
申浦春
工会主席
负责工会工作,分管机关办公楼建设。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网点名称
地   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1
沅陵管理部
 
沅陵县沅陵镇文化南路教师新村1栋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4223532
2
辰溪管理部
 
辰溪县辰阳镇安居小区1栋1单元2楼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5257827
3
溆浦管理部
溆浦县卢峰镇屈原大道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3222626
4
麻阳管理部
 
麻阳县高村镇大桥北路38号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5852209
5
新晃管理部
新晃县新晃镇砂洲路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6226309
6
芷江管理部
芷江县芷江镇凯旋路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6825038
7
鹤城区管理部
怀化鹤城区建行铁路
支行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8686922
8
中方管理部
 
怀化鹤城区建行鹤城
支行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2251360
9
洪江市管理部
 
洪江市黔城镇玉壶路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7733550
10
洪江区管理部
洪江区雄溪镇劳动路
1号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7637875
11
会同管理部
 
会同县林城镇(县行政中心大楼旁)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 8830596
12
靖州管理部
 
靖州县渠阳镇梅林路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8228072
13
通道管理部
 
通道县双江镇行政街
(县政府大院内)
7-9月: 8:00-12:00; 15:00-18:00
其他月份: 8:00-12:00; 14:30-17:30
0745-8620283
中心网站:gjj.huaihua.gov.cn
网上服务:网上查询、业务咨询投诉;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手机短信等。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7家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6927家,实缴职工236183人,缴存14.18亿元,同比增长11.22%。当年新开户单位169家, 新开户职工18014人,净增单位169家,净增职工1991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79.89亿元,缴存余额52.4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3.88%、19.84%。
(二)提取:2014年,提取6.45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
42.65%,比上年同期增加3.82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27.45亿元,同比增长30.70%。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等5家银行,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90笔13.42亿元,同比增长13.12%、9.94%。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130笔67.17亿元,贷款余额44.77亿元,同比增长12.7%、24.96%、25.49%。个贷率为85.40%,比上年同期增加3.85个百分点。
(四)购买国债:2014年,未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当年兑付国债金额0.168亿元,期末国债余额0.1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168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8.06   亿元(包括15%备付金和增值收益存款)。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85.40%,比上年同期增加3.4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22651.01万元,同比增长21.38%。存款利息收入4276.7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8271.83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1.73万元,其他收入0.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10877.6万元,同比增长-2.58%。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10656.5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206.6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4.5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773.32万元,同比增长57.10%。增值收益率2.24%,比上年同期增加
0.5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19.0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79.30万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679.3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274.96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274.96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955.02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6270.3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2539.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6.35万元,公用经费469.97万元,专项经费592.9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5.9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0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8955.02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51%。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0.85%和11.22%。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8407笔6.45    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7.9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6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6.28%,租赁住房占0.06%,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42.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5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5.25%,其他占1.05%)。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72%。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3.34%。
六、其他重要事项
1.缴存基数限额调整情况及确定方法。
(1)缴存基数限额。根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4年度怀化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的请示>的批复》(怀房委[2014]2号)文件规定,2014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1131元,其计算方法:2013年怀化市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3139元×3(倍)×12%(最高缴存比例);最低月缴存额为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其计算方法:职工本人上年度总收入除以12个月×6%=月平均工资×6%;中央、省属直管单位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为1692元;缴存比例仍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12%。
(2)缴存基数确定方法。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额(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计算,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且不得低于上年度怀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不得高于上年度怀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缴存基数按12%至24%的缴存比例申报。缴存基数由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核准调整一次。
2.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4年洪江市、新晃、麻阳3地的财政供养人员缴存比例由6%提高至7%,会同财政供养人员缴存比例由9%提高至10%。
3.存贷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的规定,中心根据相关规定作了相应调整:
(1)2014年11月22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合同利率4.0%执行,期限在1-5年(含5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合同利率4.0%执行,期限在6-30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合同利率4.5%执行,201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2014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2)2014年11月22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即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合同利率3.75%执行,期限在1-5年(含5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合同利率3.75%执行,期限在6-30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合同利率4.25%执行,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4.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调整情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精神,中心对业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1)调整了贷款条件;(2)取消了贷款担保业务;(3)适当提高了首套房贷款额度;(4)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5)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6)下放贷款审批权限;(7)全面梳理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加强与房产管理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压缩了贷款办理周期;(8)拓宽了借款人家庭收入测算范围,推行了即贷即办冲抵还贷业务,开办了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的还贷业务,开展了农村自建房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放宽了重大疾病、租房提取条件等多项惠民措施。
5.服务改进情况。推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6+6”柜面服务礼仪(站相迎、笑相问、双手接、快准办、双手递、站相送)等文明服务制度,推行全员脸像考勤、人员去向牌公示、统一着装等作风制度,实行所有政策上柜、便民服务卡和服务指南上架。推行上门集中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以及跟踪回访服务制度,及时处理网络媒体社会舆情和投诉,对工作过错实行“全覆盖,零容忍”追责。精简办事程序,目前贷款、提取业务的内部审批流程无需申办人自己多头找人办理,全部实行内部流转办结;对冲还贷业务审核签字由4个简化到1个,各项业务当场初审当即答复能否办理;贷款放款时限压缩到在抵押手续办妥后5个工作日内,现场办结放款业务由20分钟缩短至5-6分钟;提前还清贷款业务所有手续实行“一站式”办结,提取业务实行随到随办,20分钟内即可一次性办结。与全省其他市州中心合作,开通了全天候接受咨询的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新增了便民服务渠道。
6.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全年通过内部稽核,纠正3类违规行为,问责处罚了2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