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及决定的督办工作;承担财务、机关资产、车辆、基建及维修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履行机关工会相关职责;承担原市工业企业改制办公室承担的市直国有工业企业的改制遗留问题协调处理职责。
承担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编制并实施全市年度发用电计划。促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协调解决可能影响电力供应和电网运行的重大问题,参与电力应急管理及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贯彻执行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处理。维护正常发、供、用电市场秩序。认真履行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电力行政执法职能等职责。
研究提出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运行;拟订政策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承担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
拟订全市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信息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相关计划及重点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化、宣传培训工作;拟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教育培训工作;拟订人才开发与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行业职业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拟订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电磁环境测试、无线电设备检测、技术审查、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基础设备和技术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维护。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拟订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计划,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拟订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目录;按规定权限做好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市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综合平衡研究提出资金安排预算。
组织拟订全市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业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负责产业园区产业经济发展的协调、管理;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调度监测分析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经济运行态势;负责制订产业园区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等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参与节能行动方案;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节能、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规范全市节能工作并进行监察和执法;负责宣传贯彻节能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等职责。
承担医药、食品、轻工、纺织、家电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承担全市药品储备工作。
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行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负责禁止化学武器有关职责;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全市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船舶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并实施装备工业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船舶设计资质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指导装备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及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主要预期经济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新型工业化工作进行考核、督查;指导协调工业化、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原市黄金工业管理局承担的全市黄金企业行业管理职责。
研究加速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参与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担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改革,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包装和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