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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17:44 信息来源: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一节  采购项目简要内容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

简要服务要求

数量(项)

服务要求

备注

服务

期限

地点

1

湖南省怀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服务要求

1

30

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1、本项目整包采购,未实行分包。

    2、供应商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响应,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3、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第二节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怀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

二、项目内容:按照财政部、国家卫健委有关要求,根据怀化市卫生健康总体规划,结合2022—2024年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等要求,编制《怀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并提供咨询服务。

三、服务要求:编制的示范项目的规划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应满足国家要求,符合本地实际,有效指导项目实施。

四、服务范围:按照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提交《怀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方案内容成果包括:

1.服务内容概况:(1)针对怀化市基本情况、医疗卫生资源情况、前期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2)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针对本次示范项目申报的内容,提供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2.项目内容:(1)明确本次示范项目的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2)对示范内容划分为不同专栏和项目进行规划和说明;(3)明确示范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3.资金筹措和实施计划:(1)明确项目投资和资金筹措渠道;(2)明确资金使用计划。

4.绩效管理:(1)按照国家考核标准设定绩效目标;(2)绩效自评工作方案;(3)绩效结果及反馈应用分析。

5.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明确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监督考核等内容。

6.完成国家考核的《绩效申报表》填报工作。

7.供应商应在申报过程中辅助市领导答辩。

五、项目限额: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完成立项后,支付合同价款50%,申报成功争取到上级政策资金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七、材料递交时限与方式:于20255141700前将资料准备完善(包括第三节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说明内容、报价函等相关资料,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提交3份到怀化市人民政府大楼A栋西头怀化市卫生健康委2707办公室。

第三节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并提供截图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经办则不提供)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法人亲自经办则只提供法人的)。

5.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需对怀化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有效实施本次示范项目等需求进行书面阐述;供应商根据本次项目的服务周期要求,对服务进度、服务质量、风险管控、保密措施等进行书面阐述;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各种合理化建议等进行书面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