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18 12:04 信息来源: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办理行为,结合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领导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规划、计划、重点工作、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

3.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情况;

4.本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受理部门、程序、时限及办理情况;

5.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和选拔任用干部信息;表彰奖励等人事管理情况;

6.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市科技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怀化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发布(网址为http://www.huaihua.gov.cn/kjj/)本机关还将采取广播电视、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间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怀化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提出,申请形式有当面申请、信函、传真、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受理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怀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依申请公开”栏目

(http://www.huaihua.gov.cn/huaihua/c100285/ysqgk.shtml)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

(三)申请补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时间规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四、可以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本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二)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10楼东头1011室。

联系电话:0745—2713519

传真号码:0745—2717801

邮政编码:418000

通信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10楼东头1011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45-2716359,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市民服务中心,邮编:418000。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时行调查处理。

附件:怀化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