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14:52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4〕46号)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8个: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科技信息部、政策法规部、网办政务服务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分支机构15个:市直管理一部、市直管理二部、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二)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单位编制人数98人。在职在编人员95人,离退休人员41人,遗属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30人。本年度新增13人,退休5人,离职1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2、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4、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5、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6、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7、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8、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10、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11、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1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4、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总体绩效目标。

全市计划新开户建制缴存人数1.2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41.15亿元,增长6%。全市计划发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亿元,新增贷款余额2亿元,个贷率合理保持在合理区间(≤85%),逾期率控制在0.03%以内,全市计划完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3992万元。

2、年度绩效目标。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供给侧改革政策,持续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计划实现增值收益23992万元,计提风险准备金400万元,提取机构管理经费3154.43万元,增值收益除提取风险准备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目标管理分成后全部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数2759.43万元,决算数2686.65万元。支出预算数2764.24万元,决算数269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70.7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1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24万),公用经费支出263.03万元,专项项目支出1057.6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我单位中心机关、管理部财务支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中心机关、管理部的人员经费由中心统一管理。人员经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范围控制,不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工资、奖金,按时、足额、准确发放每月工资。

公用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要求和省委“九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公用经费开支。中心每年年初按财政批复的预算确定各管理部费用指标,管理部的公用经费按照中心下达的公用经费预算执行,费用支出控制在每一项指标内,严禁先斩后奏和超预算支出。

2023年我单位发生基本支出1633.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70.78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31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24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263.03万元,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262.97万元,资本性支出0.06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2.项目支出情况

我中心是纳入部门预算的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性质是财政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468.30万元,2023年调整预算后安排下达专项资金1073.31万元。

2023年我中心共收到专项资金拨款1073.31万元,实际支出1057.66万元,其中:本年安排项目支出931.55万元,本年项目结余结转15.64万元;以前年度项目支出126.12万元。

我单位制订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决算管理办法》等,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均按照上述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先收后支、专款专用的原则。

专项资金使用实行申报制度。需要使用专项资金时,由职能部门或管理部向财务部提交有关专项资金用款计划,项目实施有关文件及领导批示等文本资料。财务部门根据上述文本资料进行初审,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到财政归口科室审核,经财政下指标后,按照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5.26万元,比上年增长2.45万元,增幅为1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66万元,比上年增长1.92万元,增幅为8.44%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增加0.5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在于:2022年度受新冠疫情封控影响,公务用车频率大幅度下降以及同行业内工作交流次数大幅度减少,本年恢复正常公务用车频率及正常开展同行业内交流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反映自评得分及评价等级。

     经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评价指标分析(或综合评价情况)

1、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等多重影响,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增速放缓,贷款发放下降,但个贷发放总额和余额仍稳居全市各商业银行之首,归集总额突破350亿元历史大关,上缴市财政资金营运纯利润2.003亿元,有力支持全市财源建设,主要业务指标呈现“八增两降”特点,即,①住房公积金归集41.56亿元,同比增长7.06%,累计缴存总额351.06亿元,缴存余额152.93亿元;②办理提取资金31.74亿元,同比增长35.99%,累计提取198.13亿元;③财政配套补贴资金达98902.34万元,同比增长5538.91万元,增幅5.93%;④完成增值收益2.56亿元,同比增长1646万元,增幅6.87%;⑤共为27万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结息2.09亿元,比上年增加2045.61万元,涨幅达到10.82%;⑥新增开户人数14936人,同比增长7.86%,累计建缴人数27.26万人,制度覆盖率为50.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4个百分点;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03笔共15.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4%、7.88%,累计为10.29万户干部职工发放贷款233.36亿元,累计贷款余额122.61亿元;⑧个贷比为80.17%,同比下降4.55个百分点;⑨逾期率0.0209%,同比下降0.002个百分点。

2、从职责履行、履行效益、预算配置、执行、管理情况分析。

有效性分析

1)业务运行经济效益

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8,070.02万元,同比增长7.79%。其中,存款利息9,555.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8,509.01万元,其他5.38万元。

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2,450.42万元,同比增长8.8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269.46万元,其他180.96万元。

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5,619.60万元,同比增长6.86%。增值收益率1.73%,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2.8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57.5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989.16万元。

2023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357.5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30.06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521.0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6,292.40万元。

2)社会效益

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按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57%,国有企业占13.76%,城镇集体企业占0.43%,外商投资企业占0.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2%,灵活就业人员占3.77%其他占1.7%;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占99.43%,高收入占0.57%

新开户职工中,按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92%,国有企业占8.93%,城镇集体企业占1.08%,外商投资企业占1.3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29%,灵活就业人员占7.89%,其他占3.63%;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占99.92%,高收入占0.08%

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按提取原因分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19.8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41.49%,租赁住房占0.5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0.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3.7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4%,其他提取2.02%;提取金额按职工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占98.83%,高收入占1.17%

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9.0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72%,比上年末增加0.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143.4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5.36%90-144(含)平方米占79.89%144平方米以上占14.75%。购买新房占78.25%,购买二手房占21.7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7.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2.3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1.73%30-40岁(含)占37.58%40-50岁(含)占17.67%50岁以上占3.02%;首次申请贷款占88.1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83%;中、低收入占99.74%,高收入占0.26%

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3.38%,比上年下降12.6个百分点。

3)经济性分析

2023年收入预算数2759.43万元,决算数2686.65万元。支出预算数2764.24万元,决算数269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70.7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1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24万),公用经费支出263.03万元,专项项目支出1057.66万元。

我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3年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持续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结合单位的实际业务需要,暂缓没有硬性需求的一般性项目,对硬性需求项目建设严格概算管理。2023年我单位收支总体基本平衡。

效率性分析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等多重影响,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增速放缓,贷款发放下降,但个贷发放总额和余额仍稳居全市各商业银行之首,归集总额突破350亿元历史大关,上缴市财政资金营运纯利润2.003亿元,有力支持全市财源建设,主要业务指标呈现“八增两降”特点即归集额、提取额、发放贷款额、财政增值收益等较上年略有增长,个贷比和逾期率相比去年有所下降。

2023年度共26个项目:完成24个项目,共支付1036.80万元,结转结余12.04万元。未完成的2个项目中,已合计支付进度款20.86万元,余进度款3.6万元待支付。

我单位严格把关项目质量,对于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我单位组织专人对照采购或招标合同进行验收,对技术含量高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验收,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

可持续性分析

强化预算约束。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切实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格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不做无预算的支出。通过强化预算保障和执行,使整体支出的绩效呈现出良性循环,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了持续、有力的经费保障。

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一是规范操作程序。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单位严格执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购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能在电子卖场采购的,一律通过电子卖场采购,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留痕。对单位购买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提升管理效能。以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引导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并贯穿于采购活动每个环节,以程序的规范透明保证采购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履行好采购主体责任和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程序的合规性、供应商选择的公正性、采购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等方面。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

强化资金管理使用。我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使用各项经费,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决算管理办法》、《收入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用金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和规范日常零星采购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暂行规定》、《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系列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做到了费用开支有预算、有依据、有标准,正确组织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正确核算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资金,所有支出均通过财政支付平台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资产管理

1、制度完善。按照上级部门及本级财政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先后制定、更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怀市公积金发【2016】24号)、《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清查制度》(怀市公积金发【2016】25号)、《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债和定期存款及大额资金调度管理办法》(怀市公积金发【2017】17号)、《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怀市公积金发〔2021〕10号)等。

2、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齐全,职责明晰。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由综合部实施归口管理,科技信息部门和财务部门协助管理。综合部及财务部门均指定了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因工作管理需要,在13个管理部也指定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

3、信息化建设有力。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采用了全国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在系统稳定、数据安全、资产信息准确性上有了很大程度的保障。另外中心投入了条码设备,实行一物一卡一条码的管理模式,并能将实际盘点情况导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省时省力, 确保资产清查不重不漏。

4、资产配置、处置程序严格。资产配置有预算,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时,需事先向综合部申报。综合部根据存量资产的使用情况、预算上限及配置标准,经综合考量,从严从紧作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在资产购置验收环节,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专人联合验收,涉及信息类的软硬件购置要求科技信息部一同参与验收。资产处置严格按财政部令第36号、第71号、第68号的规定执行。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不得处置更新,因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损坏无法修复等需要提前报废的资产,国家有规定的,由职能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暂未规定的,应经综合部和科技信息部鉴定,并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项目集中在年底支付。

    2、绩效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绩效评价及管理工作大多落在财务部门,而单位内部未形成有效的绩效评价协调机制,财务人员对一些绩效指标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料不是很清楚,从而存在被动现象。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不断完善预算绩效,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准确把握关于新形势下财政预算改革要求,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充分发挥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2、加强绩效管理培训。不仅要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还要加强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资产管理。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建议项目实施部门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及时结算。同时,建议项目考核部门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结果考核机制,依据预设的绩效数量、质量指标全面衡量预算实施效果。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3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98 

95 

96.94% 

经费控制情况

2022年决算数

2023年预算数

2023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22.81 

27.5 

25.26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22.74 

27.5 

24.66 

       其中:公车购置

0 

0 

0 

             公车运行维护

22.74 

27.5 

24.66 

   2、出国经费

0 

0 

0 

   3、公务接待

0.07 

0.62 

0.60 

项目支出:

1267.07 

 1073.31

1057.66

    1、业务工作经费

737.38 

0 

0 

    2、运行维护经费

529.69 

0 

0 

3、市级专项资金

(一个专项一行)

1267.07

1073.31

1057.66

(1)短信费用

37.66

74.9

72.86

(2)业务线路费

55.62

56.58

56.58

(3)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

12.82

0.3

0.3

(4)三级等保测评费

13.25

6

6

(5)CA维护费

12.18

28.51

28.51

(6)12329热线

73.2

73.2

73.2

(7)中心及14个管理部物业管理费

44.76

136.8

133.72

(8)劳务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

302.92

320

315.59

(9)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

13.46

20

20

(10)安全加固(核心交换机、监控系统)

0

19.49

19.46

(11)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

24.33

30

28.31

(12)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30

30

29.90

(13)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门头翻修工程

11.52

11.52

11.52

(14)人才引进补贴

9.37

9.6

9.6

(15)数据治理

23.1

80.8

80.8

(16)手机公积金APP及微信公众号渠道改造

0

0.91

0.91

(17)政务一件事一次办对接

0

10.9

10.72

(18)住建部征信共享总对总接入

0

37.44

36.98

(19)国产化前端适配改造

0

16.55

16.50

(20)电子化检测工具维护费

0

9.2

9.2

(21)电梯改造费用

0

13.03

10.53

(22)中心保密室和人事档案室建设

0

11.43

10.33

(23)2022年和2023年公开招聘、选调费用

0

42.36

42.36

(24)2022年安全加固

0

28.1

28.1

(25)对外共享数据动态脱敏安全防范软件

0

1.77

1.77

(26)容灾备份系统

0

3.93

3.93

(27)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18.2

0

0

(28)贷款担保服务费

322.28

0

0

(29)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乡村振兴帮扶资金

15

0

0

30)沅陵县马底驿乡茶叶产业发展帮扶资金

10

0

0

31)麻阳县高村镇土潭村修建桥坝资金

30

0

0

32)离退休人员特需费

10.17

0

0

33)绩效奖配套住房公积金

25.06

0

0

342022年晋级晋档及新进人员工资配套

36.89

0

0

35)福利费行政补助

11.96

0

0

36)工会经费行政补助

11.04

0

0

37)抗疫补助资金

6.5

0

0

38)被装购置费

34.34

0

0

39)全市不动产联网服务

3.14

0

0

40UPS电池

1.44

0

0

41)可视化监控管理软件

0.49

0

0

42)交换机网闸硬件

0.4

0

0

43)安全等级保护三级

9.12

0

0

44)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服务

56.85

0

0

4、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

 

 

 

……

公用经费

341.29 

 263.35

263.03 

    其中:办公费

29.88

12

15.3 

          水费、电费、差旅费

54.6 

23.9 

47.59 

          会议费、培训费

2.43 

6 

5.63 

政府采购金额

782.79

803.52 

375.8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1790.38

1686.12 

1633.81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无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2023年中心更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必要的开支。从细节处落实厉行节约措施,加强对中心的货物、服务采购事前审批管理;严明公务接待纪律,实施公务接待互联网+监督公开,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在实处。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填表人:罗茜予  填报日期:2024627日     联系电话:0745-2278616

       

附件1-2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名称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154.43

2759.43

2691.47

10

97.54%

9.7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2759.43

其中:基本支出:1633.81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1057.66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全市计划新开户建制缴存人数1.2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41.15亿元,增长6%。全市计划发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亿元,逾期率控制在0.03%以内。全市计划完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3992万元。    

 新增开户人数14936人,同比增长7.86%,归集住房公积金41.56亿元,同比增长7.06%;办理提取资金31.74亿元,同比增长35.99%,累计提取198.1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03笔共15.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4%7.86%;实现增值收益25619.6万元,同比增长1646万元,增幅6.87%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

指标

新开户建制缴存人数

 1.2万人

 14936

 

 15

 

 15

 

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15亿元

15.03亿元 

受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等多重影响

质量

指标

个贷率

 ≤95%

 80.17%

 10

 10

 

个贷逾期率

 ≤0.02%

 0.0209%

 5

 5

 

时效     指标

住房公积金贷款

 12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10

 

 

 10

 

 

住房公积金缴存审批

 2个工作日内完成

 2个工作日内完成

 

住房公积金提取

 区分具体情况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成本

   指标

机构管理费用

3154.43万元

2691.47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

益指标

增值收益

23992万元

25619.6万元

 5

 5

 

……

 

 

 

 

 

社会效

益指标

为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发放贷款

应贷尽贷

应贷尽贷

 10

 10

 

……

 

 

 

 

 

生态效

益指标

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5

 5

 

……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10

 10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2329热线如无满意度回访结果

 ≥90%

 99.88%

 10

 10

 

……

 

 

 

 

 

总分

100

99.7

 

填表人:罗茜予    填报日期:2024627     联系电话:0745-227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