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2 14:38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四)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七)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八)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十)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十一)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四)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8个: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科技信息部、政策法规部、网办政务服务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分支机构15个:市直管理一部、市直管理二部、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4131.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22万元,增长2.49%,主要是因为2021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269.0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97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9.74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9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44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47万元,占66.87%;项目支出1142.04万元,占33.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4131.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35万元,增长2.51%,主要是因为2021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269.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7.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3.71万元,增长17.11%,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28.7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80万元,占4.67%;城乡社区(类)支出473.77万元,占13.74%;住房保障(类)支出2812.94万元,占81.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79.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4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财政拨的2020年会计管理业务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财政统一安排资金支出的人才引进人员补助,未列入单位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47.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调整预算安排的原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务合同补偿金137.38万元和溆浦县青山界抗战遗址纪念园建设资金10万元,未列入单位年初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73.7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以前年度项目进度款,而以前年度项目支出使用的是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879.06万元,支出决算281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按项目开展进度和合同约定需下年度支付进度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5.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5.6万元、津贴补贴3.41万元、奖金434.01万元、绩效工资242.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2.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4万元、住房公积金103.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8.56万元、生活补助57.25万元、医疗费补助2.36万元、奖励金2.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9万元;公用经费63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75%,主要包括办公费54.7万元、印刷费12.53万元、咨询费6.2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1.86万元、电费35.05万元、邮电费5.77万元、物业管理费17.91万元、差旅费42.82万元、维修(护)费15.01万元、租赁费19.17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劳务费129.1万元、工会经费70.63万元、福利费68.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28.12万元,完成预算的86.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按预算执行,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3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9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约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标准;与上年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33.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内同行之间的工作交流较上年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按预算执行,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77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86.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约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出行。与上年相比增加8.09万元,增长41.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预充的车辆油料费在本年度陆续用完,本年充值了车辆油料费8.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万元,加之因新冠疫情情况好转,出差使用公车频次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占2.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5万元,占97.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71人次(含陪同26人次),主要是省内同行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主要是车辆油料费8.9万元、车辆维修费支出9.37万元、过桥过路费3.06万元、车辆保险费2.36万元、其他支出3.81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其中:中心自用11辆,移交车辆事务管理部门4辆(尚未收到销账资料)。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非参公事业单位。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8万元,用于召开中心2021年度管理工作暨七级管理岗位竞聘人员民主测评会会议,人数35人,内容为开展七级管理岗位竞聘人员民主测评、通报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通报绩效考核情况、总结2020年工作并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等,会议开支0.28万元,会议预算1万元。
2021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3.8万元,用于:1、开展在岗人员培训,一是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人数20人次,内容为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培训开支0.12万元。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人数为46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在网络上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学习,培训开支1.52万元,以上两项培训开支合计1.64万元,预算合计6万元;2、单位开展新进人员岗前培训,人数为7人,内容为帮助新进人员尽快熟悉单位业务而开展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等培训,培训开支0.86万元,预算1万元;3、参加省住建厅举办的业务工作,人数为8人次,内容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新进人员业务培训,综合业务培训和信访工作培训,培训开支0.93万元,培训预算3万元;4、根据怀人社函【2020】208号文件要求,对市直单位新进人员开展联合培训,人数为4人,内容为学习党史、习近平法治思想、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培训开支0.37万元,培训预算在全年总预算10万以内。
2021年本部门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9.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6.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48%。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保留的11台公车,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和业务工作,取消待处置车辆4辆,已移交公车办,还未办理产权移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90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22%(另有项目支出237.3万元为以前年度项目支出,在以前年度已开展了绩效自评)。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12329热线”“短信费用”“业务线路费”等1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4.7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项目管理,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有力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缴存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使其享受到“互联网+”、“一件事一次办”等多项举措带来的便民实惠,缴存人满意度不断提高。
组织对“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1年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持续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结合单位的实际业务需要,暂缓没有硬性需求的一般性项目,对硬性需求项目建设严格概算管理。今年以来,中心各项业务指标发展稳中有增,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累计放贷突破200亿元大关。当年主要指标呈现“七个增长”特点,即新增开户人数、归集额、提取额、贷款额、财政配套、增值收益、年度结息均实现稳步增长,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
(2)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17个项目,共726.65万元。调整预算安排18个项目,共1044.86万元,执行数为904.75万元,完成预算的86.59%。具体项目如下:
1.“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7.48万元,完成预算的37.4%。
2.“交换机网闸硬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91万,执行数为13.51万元,完成预算的97.12%。
3.“好差评评价器硬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执行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工作服装制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09万元,执行数为34.27万元,完成预算的49.6%。
5.“12329热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56万元,执行数为58.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CA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6万元,执行数为28.42万元,完成预算的70%。
7.“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7万元,执行数为59.85万元,完成预算的50%。
8.“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8万元,执行数为44.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
9.“短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68%。
10.“全市不动产联网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0.86万元,完成预算的86.92%。
11.“UPS电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73万元,执行数为27.29万元,完成预算的94.99%。
12.“对外共享数据动态脱敏安全防范软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45万元,执行数为33.68万元,完成预算的95.01%。
13.“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万元,执行数为4.275万元,完成预算的25%。
14.“业务线路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55万元,执行数为4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
15.“服务器\网络可视化监控管理平台软硬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2万元,执行数为9.23万元,完成预算的94.96%。
16.“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务关系赔偿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1.05万元,执行数为28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7.“贷款担保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万元,执行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8.“溆浦县青山界抗战遗址纪念园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有力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缴存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使其享受到“互联网+”、“一件事一次办”等多项举措带来的便民实惠,缴存人满意度不断提高。
发现的主要共性问题及原因:从项目支付进度来看,部分项目集中在年底支付。原因主要是因信息类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调整,而该类项目专业技术性较强,接手业务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影响了项目推进进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传、帮、带”工作,通过“以老带新传帮带”帮助新同志迅速成长,投入工作,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自评得分为97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本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18个项目均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报告附后),并已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挂网公开。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因此无重点项目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