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7 14:09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四)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七)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八)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十)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十一)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四)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8个: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科技信息部、政策法规部、网办政务服务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分支机构15个:市直管理一部、市直管理二部、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879.94万元,增长30.56%,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750.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759万元,其中,主要是基本支出1513.58万元,其中:人员类支出1304.5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9万元;项目支出2245.42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767.98万元,特定目标类1477.44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879.94万元,增长30.56%,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750.79万元;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应急专项支出2022年列入单位预算318.27万元;三是2021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到期,自然清退,2022年不再安排预算,相关支出较上年减少69.12万元;四是2021年人事代理人员36人转为劳务派遣人员,其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117.48万元。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11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8张,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759万元,占100%;其他支出0万元,占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513.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47.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44.44万元、津贴补贴4.03万元、奖金351.37万元、绩效工资249.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2万元、住房公积金71.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19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6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电费7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7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工会经费43.48万元、福利费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8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5万元,其中:退休费2.87万元、生活补助0.83万元,医疗费补助4万元、奖励金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245.4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运转其他类支出767.98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354.6万元、我中心发展应急专项318.27万元等方面;特定目标类支出1477.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810万元、数据治理300万元、12329热线及短信费用113.2万元、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门头装修69.8万元、信息化建设及维护60万元、业务线路费59.64万元、中心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44.8万元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7万元,下降3.09%,主要因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务出行。
(二)机关运行经费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经费自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2022年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92.44万元。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58万元,项目支出2245.4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9个,涉及项目支出2245.42万元,其中运转其他类工作经费767.98万元,涉及项目8个:福利费行政补助11.96万元、原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272万元、工会经费行政补助11.04万元、离退休人员特许费10.16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82.6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应急专项318.27万元,2022年晋级晋档及新进人员工资配套36.89万元、绩效奖配套住房公积金25.06万元;特定目标类专项经费1477.44万元,涉及项目11个:中心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44.8万元、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门头装修69.8万元、业务线路费59.64万元、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20万元、数据治理300万元、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20万元、12329热线73.2万元、安全加固—数据库运维管控系统30万元、等保测评费1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810万元、短信费用4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公车改革后在用11辆,待处置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具体为:2022年工作务虚会会议,内容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中心业务决算和部门绩效及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等,预计参会人数27人,预算1万元;2022年半年工作会议,内容为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等,预计参会人数27人,预算1万元;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0万元,具体为:新聘人员岗前培训,内容为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等培训,预计人数10人,预算1万元;在岗人员培训,内容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预计人数160人,预算4万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专题培训,内容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等,预计人数80人,预算3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费2万元;2022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