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30 12:59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3〕51号)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四)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七)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八)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十)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十一)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四)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8个: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科技信息部、政策法规部、网办政务服务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分支机构15个:市直管理一部、市直管理二部、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3)人员情况
2022年末,单位编制人数98人。在职在编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37人,遗属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43人。本年度新增3人,退休3人。
(4)重点工作计划
主要工作目标: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长率保持在6%以上,个贷率控制在95%以下,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03%以内。
主要工作要点:
(1)创新归集业务发展方式,扩大制度覆盖面。
⒈探索与社保、医保等单位建立共享数据资源机制;⒉探索与受托银行合作推进扩面工作;⒊梳理完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制度;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为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改进提取业务发展方式,支持低收入和困难群体改善住房条件。
5.全面梳理购房提取政策及流程,推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6.继续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
(3)改进贷款业务发展方式,突出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7.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8.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政策设计,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效率;9.推进武陵山区域公积金一体化建设,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合作机制。
(4)健全内部组织架构。
10.全力推进机构改革;11.健全工作督办和追责问责机制。
(5)强化依法依规管理。
12.坚持依法决策;13.加大骗取骗贷和开发商拒贷行为惩处力度;14.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制度;15.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6)强化高效运作,提高资金收益水平。
16.统筹安排资金管理使用;17.科学分析资金收益贡献率。
2、项目的实施依据
2022年,我单位共申报26个项目,项目及其实施依据如下:
(1)“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实施依据:2020年11月2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和推行“四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的需要。
(2)“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门头翻修”项目。实施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的通知》。
(3)“等保测评费”项目。实施依据:根据三级等保要求,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
(4)“数据治理”项目。实施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
(5)“12329热线”项目。实施依据:公积金业务需要,湘金监管办〔2020〕81号文件。
(6)“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实施依据:实施依据:政府采购招标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
(7)“短信费用”项目。实施依据:公积金业务需要,湘建金函〔2020〕81号。
(8)“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项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历年来设备采购与中心弱电装修总价的5%预算、网络安全等保要求。
(9)“业务线路费”项目。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14号)。
(10)“安全加固-数据库运维管控系统(防火墙)”项目。实施依据:根据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以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1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项目。实施依据:2021年7月签订的经政府采购招标的管理服务合同,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政府采购已备案:202130083。根据2022年新增贷款担保服务费810万元(27亿元*0.3%)测算。
(12)“2022年晋级晋档及新进人员工资配套”项目。实施依据:根据新进人员工资及每年晋级晋档工资配套测算。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应急专项(含麻阳县高村镇土潭村修建桥梁30万)”项目。实施依据:根据麻阳县高村镇土潭村修建桥梁资金紧缺的实际情况和怀财预〔2022〕9号)批复。
(14)“绩效奖配套公积金”项目。实施依据:根据当年中心绩效奖配套公积金测算和怀财预〔2022〕9号)批复。
(15)“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项目。实施依据:根据中心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测算。
(16)“原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项目。实施依据:根据中心现有原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奖金测算。
(17)“工会经费行政补助”项目。实施依据:根据怀财预〔2022〕9号)批复。
(18)“福利费行政补助”项目。实施依据:根据怀财预〔2022〕9号)批复。
(19)“离退休人员特需费”项目。实施依据:根据怀财预〔2022〕9号)批复。
(20)“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实施依据:根据当年新冠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要求。
(21)“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乡村振兴帮扶资金”项目。实施依据:根据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乡村振兴实际情况和要求。
(22)“沅陵县马底驿乡茶叶产业发展帮扶资金”项目。实施依据:根据沅陵县马底驿乡茶叶产业资金缺乏的情况。
(23)“原人事代理人员(彭泽和)解除劳务合同补偿金”项目。实施依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第2次)。
(24)“中心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乡村振兴点捐赠及驻村经费”项目。实施依据:根据当地下发的乡村振兴文件要求。
(25)“抗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依据:根据当年新冠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要求。
(26)“引进人才财政补贴”项目。实施依据:中共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市直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人才2022年度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2年,我单位共申报26个项目,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分别如下:
(1)“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确保本年度内达到使用年限或因老化、淘汰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及推行“四办”要求,能及时更换,不影响业务办理。年初对各部门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进行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添置、更换计划。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县(市、区)管理部。
(2)“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门头翻修”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提升办公服务环境,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涉及范围:县(市、区)管理部。
(3)“等保测评费”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日常网络数据安全,降低信息安全风险。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县(市、区)管理部。
(4)“数据治理”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提升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实时性和标准化,加快推进全省数字化建设,强化住房公积金数据管理和风险防控。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县(市、区)管理部。
(5)“12329热线”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本年度设立5个12329人工座席服务热线,保障日常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工作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6)“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市本级办公服务大楼共计四层及周边公共区域,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可以进一步改善市本级办公服务环境,给办事群众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场所。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每月支付3.73万元。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来此办事群众。
(7)“短信费用”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本年度预计为市本级及县市区管理部共计25万缴存人,全年预计发送500万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动态短信信息,让缴存人随时随地知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动态。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8)“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利用本地服务商的服务,提供更加高效、稳定可靠的服务。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县(市、区)管理部及全体缴存人。
(9)“业务线路费”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本年度共计30条线路,县市区管理部线路和电子政务电信、联通、移动各1条业务专线,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智慧怀化各1条,省直容灾50M专线1条。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0)“安全加固-数据库运维管控系统(防火墙)”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进行数据库安全运维,保障日常网络数据安全。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县(市、区)管理部。
(1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涉及范围:全市新增贷款。
(12)“2022年晋级晋档及新进人员工资配套”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职工晋级晋档及新进人员工资配套资金到位。涉及范围:中心在职职工。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应急专项(含麻阳县高村镇土潭村修建桥梁30万)”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群众出行效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涉及范围:中心及社会民众。
(14)“绩效奖配套公积金”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职工配套公积金资金到位。涉及范围:中心在职职工。
(15)“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涉及范围:中心劳务派遣人员。
(16)“原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中心原人事代理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及相关配套资金。涉及范围:中心原人事代理人员。
(17)“劳务人员工会经费行政补助”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福利待遇。涉及范围:中心劳务派遣人员。
(18)“劳务人员福利费行政补助”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福利待遇。涉及范围:中心劳务派遣人员。
(19)“离退休人员特需费”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中心退休人员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涉及范围:中心退休人员。
(20)“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实际需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县(市、区)管理部。
(21)“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乡村振兴帮扶资金”项目” 。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用于解决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道路维修维护经费问题,确保群众直接受益。涉及范围: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
(22)“沅陵县马底驿乡茶叶产业发展帮扶资金”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用于解决沅陵县马底驿乡茶叶产业发展资金问题,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提高村民的整体收入水平。涉及范围:沅陵县马底驿乡。
(23)“原人事代理人员(彭泽和)解除劳务合同补偿金”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通知》(怀办发电〔2020〕1号)文件要求,与33名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务关系的赔偿金。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县(市、区)管理部人事代理人员。
(24)“中心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乡村振兴点捐赠及驻村经费”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根据中心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乡村振兴的任务要求,对各自的乡村振兴点进行帮扶资金支持。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帮扶的乡村振兴点。
(25) “抗疫补助资金”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根据当年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对抗疫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资金拨付。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县(市、区)管理部。
(26)“引进人才财政补贴”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根据中共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市直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人才2022年度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对于全职引进的紧需紧缺人才给予住房及生活补贴。涉及范围:中心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2022年,我单位共申报26个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分别如下:
(1)“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绩效总目标:确保本年度内达到使用年限或因老化、淘汰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及推行“四办”要求,能及时更换,不影响业务办理。阶段性目标:年初对各部门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进行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添置、更换计划。
(2)“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门头翻修”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对服务大厅的门头翻修,提升办公服务环境,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阶段性目标:通过竞争性磋商,2022年内按合同协议预付30%工程款。
(3)“等保测评费”项目。绩效总目标: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弱点和风险,有利于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运行,保障日常网络数据安全。阶段性目标: 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2022年已付清等保测评费。
(4)“数据治理”项目。绩效总目标:提升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实时性和标准化,加快推进全省数字化建设,强化住房公积金数据管理和风险防控。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规定开展招标,2022年内按进度完成付款。
(5)“12329热线”项目。绩效总目标:本年度设立5个12329人工座席服务热线,保障日常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工作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阶段性目标:2020年已采购签约, 2022年付4个座席及增补的1个座席费用。
(6)“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总目标:市本级办公服务大楼共计四层及周边公共区域,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可以进一步改善市本级办公服务环境,给办事群众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场所。阶段性目标:从2021年12月到2022年11月,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每月支付3.73万元。
(7)“短信费用”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年度预计为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管理部共计25万缴存人,全年预计发送500万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动态短信信息,让缴存人随时随地知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动态。阶段性目标:2020年已采购签约,根据中心短信推送成功条数,2022年1-12月按季度付款。
(8)“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项目。绩效总目标:利用本地服务商的服务,提供更加高效、稳定可靠的服务,驻场1人,定期区县巡检加安全维护。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规定通过电子卖场竞价采购,2022年内按合同协议付款。
(9)“业务线路费”项目。绩效总目标:本年度共计30条线路,13个县市区管理部线路和电子政务电信、联通、移动各1条业务专线,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智慧怀化各1条,省直容灾50M专线1条,保障了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行。阶段性目标:2020年已采购签约38.57万元,电信186600元/年,联通211800元/年,各县市电子政务增加线路14条*7200元/条/年+1条*7200元/年=108000元,省直容灾50M专线7500元/条/月*12月=90000元。2022年12月已完成所有线路的付款。
(10)“安全加固-数据库运维管控系统(防火墙)”未完成项目。绩效总目标:加强数据安全,防控风险,保障日常网络数据安全。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规定开展招标,2022年内按合同协议付款。
(1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项目。绩效总目标: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将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3%以内。阶段性目标: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按实际担保的贷款金额和管理服务费率支付。
(12)“2022年晋级晋档及新进人员工资配套”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2022年晋级晋档及新进人员工资配套到位。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应急专项(含麻阳县高村镇土潭村修建桥梁30万)”项目。绩效总目标:提高群众出行效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14)“绩效奖配套公积金”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职工配套公积金到位。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15)“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及时发放。阶段性目标:按合同约定每月按时支付。
(16)“原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原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及时发放。阶段性目标:按合同约定每月按时支付。
(17)“劳务人员工会经费行政补助”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劳务人员工会经费提供保障。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18)“劳务人员福利费行政补助”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劳务人员福利费提供保障。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19)“离退休人员特需费”项目。绩效总目标: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关爱。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20)“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新冠疫情期间防疫物资、隔离措施、宣传等相应的专项开支到位。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21)“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乡村振兴帮扶资金”项目。绩效总目标: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22)“沅陵县马底驿乡茶叶产业发展帮扶资金”项目。绩效总目标:促进茶叶产业发展,推动茶叶产业的升级和转型,帮助群众致富。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23)“原人事代理人员(彭泽和)解除劳务合同补偿金”项目。绩效总目标:规范编外用工。阶段性目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21年初中心人事代理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务关系,结合法律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支付彭泽和补偿金。
(24)“中心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乡村振兴点捐赠及驻村经费”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对乡村振兴点的资金捐赠,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保障驻村人员的日常经费到位。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25)“抗疫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总目标:有效防控疫情,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各方面所需资金。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26)“引进人才财政补贴”项目。绩效总目标:吸引高层次人才,弥补单位所缺的急需紧缺人才。阶段性目标:2022年内支付到位。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主要的生态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减少办事群众出行次数,减少碳排放。
主要的社会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通过网络数据共享,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主要的经济效益:2022年完成缴存额38.82亿元,发放个人贷款13.93亿元,完成增值收益23974.38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3〕51号)要求,我单位成立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项目开展部门(科技信息部、综合部)参加的自评工作小组,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对2022年申报的26个项目实施情况依照评价指标开展自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年初申报19个项目,预算安排2245.42万元,根据工作实际开展需要,调整后共安排26个项目,共计1556.06万元,实际支出1149.12万元。
以前年度项目本年支出117.9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本年支出13.46万元,结余6.54万元。
(2)“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门头翻修”项目。年初预算安排69.8万,本年支出11.52万元,余58.28万元按进度支付。
(3)“等保测评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调整后安排13.5万元,本年支出13.25万元,结余0.25万元。
(4)“数据治理”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00万元,本年按进度支出23.1万元,余276.9万元按进度支付。
(5)“12329热线”项目。年初预算安排73.2万元,本年支出73.2万元。
(6)“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4.8万元,本年支出44.76万元,结余404元。
(7)“短信费用”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0万元,本年支出2021年12月-2022年9月短信费37.66万元,剩余23387.26元未付。
(8)“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调整后安排12.825万元,本年支出1-9月服务费12.825万元。
(9)“业务线路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59.64万元,本年支出55.62万元,结余4.02万元。
(10)“安全加固-数据库运维管控系统(防火墙)”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本年该项目未支付。
(1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项目。年初预算安排810万元,调整后安排322.28万元,本年支出322.28万元。
(12)“2022年晋级晋档及新进人员工资配套”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6.89万元,本年支出36.89万元。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应急专项(含麻阳县高村镇土潭村修建桥梁30万)”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18.27万元,调整后安排30万元,本年支出30万元。
(14)“绩效配套公积金”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5.06万元,本年支出25.06万元。
(15)“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项目。 年初预算安排82.6万元,调整后与(16)项目合计安排328.6万元,本年支出69.29万元。
(16)“原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72万元,调整后与(15)项目合计安排328.6万元,本年支出233.63万元。
(17)“劳务人员工会经费行政补助”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1.04万元,本年支出11.04万元。
(18)“劳务人员福利费行政补助”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1.96万元,本年支出11.96万元。
(19)“离退休人员特需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0.17万元,本年支出10.17万元。
(20)“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调整后安排27万元,本年支出24.33万元,结余26687.82元。
(21)“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乡村振兴帮扶资金”项目。调整后安排15万元,本年支出15万元。
(22)“沅陵县马底驿乡茶叶产业发展帮扶资金”项目。调整后安排10万元,本年支出10万元。
(23)“原人事代理人员(彭泽和)解除劳务合同补偿金”项目。调整后安排18.20万元,本年支出18.20万元。
(24)“中心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乡村振兴点捐赠及驻村经费”项目。调整后安排30万元,本年支出30万元。
(25)“抗疫补助资金”项目。调整后安排6.5万元,本年支出6.5万元。
(26)“引进人才财政补贴”项目。调整后安排9.6万元,本年支出9.37万元,剩余2319.24元为代扣个税。
上述项目结余结转资金2022年度全部由财政收回,还需履约的项目待实际支付款项时财政再下达指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制订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决算管理办法》等,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均按照上述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先收后支、专款专用的原则。
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频次和付款金额,2022年度“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市本级物业管理费”、“原人事代理人员(彭泽和)解除劳务关系补偿金”、“2022年晋级晋档及新进人员工资配套”、“绩效奖配套公积金”、“原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劳务人员工会经费行政补助”、“劳务人员福利费行政补助”、“离退休人员特需费”、“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乡村振兴帮扶资金”、“沅陵县马底驿乡茶叶产业发展帮扶资金”、“抗疫补助资金”、“引进人才财政补贴”等十四个项目,我单位向财政申请由单位审核把关,进行授权支付。其余项目均由财政直接支付。
所有工程类项目按照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经政府招投标采购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全部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按采购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单位大部分项目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服务对象的好评。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资金收付业务及会计核算工作,并负责向领导及职能部门反馈收支进度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的执行管理工作,即项目的申报、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评价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我单位工程类项目是根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后申报预算专项资金,货物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全部根据政府采购中标书申报预算专项资金。年中,对已签定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及时进行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本年度项目成本全部控制在预算数内。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我单位在项目申报环节,就严格审核项目预算,年中,根据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又及时进行专项资金预算调整,因此项目的资金预算与实际支出总体相符。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2022年度年初预算安排19个项目2245.42万元,调整预算时调增8个项目,调减5个项目,调整后安排26个项目1556.06万元。
其中:完成22个项目,共支付1105.12万元,结转结余41.54万元。未完成的4个项目中,已合计支付进度款43.99万元,余进度款365.41万元待支付。
(2)项目完成质量
2022年已完工的22个项目中,其中21个达到质量要求,1个未达到质量要求:市本级物业费项目,2022年8月扣款200元。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①生态效益:通过搭建“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12329服务热线、自助服务终端、支付宝查询”等8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减少办事群众出行次数,减少碳排放。
②社会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办事群众提供环境优、程序简、态度好、效率高的服务,实现管理服务全域提质、全程提速、全员提升、全面提效。通过网络数据共享,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③经济效益:2022年计划完成缴存额39.22亿元,实际完成38.82亿元,为计划的98.98% ;计划发放个人贷款25亿元,实际发放13.93亿元,为计划的55.72%;计划完成增值收益21550万元,实际完成23974.38万元,为计划的111.25%。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①业务运行经济效益
业务收入
2022年,业务收入44594.64万元,同比增长10.77%。其中,存款利息4871.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9717.20万元,其他6.08万元。
业务支出
2022年,业务支出20620.26万元,同比增长10.0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0554.65万元,其他65.61万元。
增值收益
2022年,增值收益23974.38万元,同比增长11.35%。增值收益率1.78%,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增值收益分配
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31.6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12.8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30.06万元。
2022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612.6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707.21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248.1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2303.24万元。
②社会效益
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61%,国有企业占14.06%,城镇集体企业占0.32%,外商投资企业占0.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3%,灵活就业人员占4.15%,其他占1.24%;中、低收入占98.23%,高收入占1.7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71%,国有企业占8.74%,城镇集体企业占1.05%,外商投资企业占1.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7.48%,灵活就业人员占10.36%,其他占2.21%;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55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65%,租赁住房占0.2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43%,其他占2.2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76%,高收入占2.24%。
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5.2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62%,比上年末增加0.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951.8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4.69%,90-144(含)平方米占81.98%,144平方米以上13.33%。购买新房占84.72%,购买二手房占15.26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4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55%,30岁-40岁(含)占37.39%,40岁-50岁(含)占20.22%,50岁以上占3.84%;首次申请贷款占84.3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67%;中、低收入占99.83%,高收入占0.17%。
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5.98%,比上年下降20.24个百分点。
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及跨省通办,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当年,完成了住房公积金数据治理工作项目招投标;持续推动了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15项;完成了市直及13个管理部全部入驻当地政务中心工作;实现了与省民政、市公安、市不动产联网实现数据共享;搭建了“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12329服务热线、自助服务终端、支付宝查询”等8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可办理提取业务由6项增加至14项,微信公众号可办理提取业务增加至12项,手机公积金APP增加了离退休提取、离职提取等多项提取业务,网厅基本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业务受理,网上办理业务57.19万笔,网上查询业务115.41万笔,网上办理业务和查询业务占中心业务的82.11%。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项目管理,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有力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缴存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使其享受到“互联网+”、“一件事一次办”等多项举措带来的便民实惠,缴存人满意度不断提高。
综上所述自评得分为97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根据202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建议2023年度预算继续安排项目:
①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2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本年度内达到使用年限或因老化、淘汰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及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要求,能及时更换,不影响业务办理。
②12329热线73.2万元,用于设立5个12329人工座席服务热线(含1个远程座席),保障日常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工作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③市本级物业管理费136.8万元,用于市本级及14个管理部物业管理服务,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可以进一步改善市本级办公服务环境,给办事群众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
④短信费用40万元,主要为市本级及县市区管理部缴存职工发送住房公积金账户动态短信信息,让缴存人随时随地知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动态。
⑤业务线路费59.64万元, 14个县市区管理部线路和电子政务电信、联通各1条业务专线,省直容灾专线1条,新增河西二部2条线路,保障了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行。
⑥三级等保测评费6.5万元,根据三级等保要求,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弱点和风险,有利于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运行,保障日常网络数据安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②我单位定期开展财务分析,每年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③我单位重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对预算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按照要求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项目集中在年底支付。建议项目实施部门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及时结算。同时,建议项目考核部门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结果考核机制,依据预设的绩效数量、质量指标全面衡量预算实施效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