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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30 12:57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3〕51号)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四)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七)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八)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十)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十一)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四)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8个: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科技信息部、政策法规部、网办政务服务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分支机构15个:市直管理一部、市直管理二部、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3、人员情况

2022年末,单位编制人数98人。在职在编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37人,遗属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43人。本年度新增3人,退休3人。

4、重点工作计划

主要工作目标: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长率保持在6%以上,个贷率控制在95%以下,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03%以内。

主要工作要点:

1)创新归集业务发展方式,扩大制度覆盖面。

探索与社保、医保等单位建立共享数据资源机制;探索与受托银行合作推进扩面工作;梳理完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为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改进提取业务发展方式,支持低收入和困难群体改善住房条件。

5.全面梳理购房提取政策及流程,推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6.继续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

3)改进贷款业务发展方式,突出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7.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8.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政策设计,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效率;9.推进武陵山区域公积金一体化建设,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合作机制。

4)健全内部组织架构。

10.全力推进机构改革;11.健全工作督办和追责问责机制。

5)强化依法依规管理。

12.坚持依法决策;13.加大骗取骗贷和开发商拒贷行为惩处力度14.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制度15.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6)强化高效运作,提高资金收益水平。

16.统筹安排资金管理使用;17.科学分析资金收益贡献率。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部门整体支出规模:2022年共收入296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1.20万,其他收入3.24万元;2022年共支出3057.45万元。

使用方向:用于部门人员支出1449.09万元,公用支出341.29万元,事业运行维护项目支出1267.07万元。

主要内容:部门人员支出主要是工资福利1385.63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46万元(含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

公用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开支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41.19万元(含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

事业运行维护项目支出1267.07万元,主要是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履行单位职能、创建高效便捷的服务支出(含机关及相关管理部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购建及维护、乡村振兴帮扶资金、抗疫资金等)。

涉及范围:本部门工作人员、本机构、服务对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单位中心机关、管理部财务支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中心机关、管理部的人员经费由中心统一管理。人员经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范围控制,不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工资、奖金,按时、足额、准确发放每月工资。

公用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要求和省委“九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公用经费开支。中心每年年初按财政批复的预算确定各管理部费用指标,管理部的公用经费按照中心下达的公用经费预算执行,费用支出控制在每一项指标内,严禁先斩后奏和超预算支出。

2022年我单位发生基本支出1790.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49.09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38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46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341.29万元,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341.19万元,资本性支出0.1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2.81万元,比上年减少5.30万元,减幅为18.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74万元,比上年减少4.76万元,减幅为17.31%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比上年减少0.55万元,减幅为88.65%。减少原因主要在于:本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用车频率大幅度下降以及同行业内工作交流次数大幅度减少。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我中心是纳入部门预算的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性质是财政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245.42万元,2022年调整预算后安排下达专项资金1556.06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2年我中心共收到专项资金拨款1556.06万元,实际支出1267.07万元,其中:本年安排项目支出1149.11万元,本年项目结余结转406.95万元;以前年度项目支出117.96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单位制订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决算管理办法》等,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均按照上述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先收后支、专款专用的原则。

专项资金使用实行申报制度。需要使用专项资金时,由职能部门或管理部向财务部提交有关专项资金用款计划,项目实施有关文件及领导批示等文本资料。财务部门根据上述文本资料进行初审,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到财政归口科室审核,经财政下达指标后,按照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2022年度年初预算安排19个项目2245.42万元,调整预算时调增8个项目,调减5个项目,调整后安排26个项目1556.06万元。

其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1个(贷款担保服务费),由省住建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个(短信费用、12329热线),竞争性磋商项目1个(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门头翻修),询价项目2个(业务线路费、安全加固—数据库运维管控系统(防火墙)),公开招标项目2个(市本级物业管理费、数据治理),通过电子卖场竞价采购项目3个(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等保测评费),其余15个项目不需通过招投标(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务关系赔偿金、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乡村振兴帮扶资金、沅陵县马底驿乡茶叶产业发展帮扶资金、中心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乡村振兴点捐赠及驻村经费、麻阳县高村镇土潭村修建桥坝资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原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绩效奖配套住房公积金、2022年晋级晋档及新进人员工资配套、福利费行政补助、工会经费行政补助、抗疫补助资金、引进人才财政补贴)。

其中:完成22个项目,共支付1105.12万元,结转结余41.54万元。未完成的4个项目中,已合计支付进度款43.99万元,余进度款365.41万元待支付。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我单位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资金收付业务及会计核算工作,并负责向领导及职能部门反馈收支进度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的执行管理工作,即项目的申报、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评价工作。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制度完善。按照上级部门及本级财政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先后制定、更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怀市公积金发【2016】24号)、《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清查制度》(怀市公积金发【2016】25号)、《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债和定期存款及大额资金调度管理办法》(怀市公积金发【2017】17号)、《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怀市公积金发〔2021〕10号)等。

(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齐全,职责明晰。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由综合部实施归口管理,科技信息部门和财务部门协助管理。综合部及财务部门均指定了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因工作管理需要,在13个管理部也指定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

(三)信息化建设有力。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采用了全国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在系统稳定、数据安全、资产信息准确性上有了很大程度的保障。另外中心投入了条码设备,实行一物一卡一条码的管理模式,并能将实际盘点情况导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省时省力, 确保资产清查不重不漏。

(四)资产配置、处置程序严格。资产配置有预算,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时,需事先向综合部申报。综合部根据存量资产的使用情况、预算上限及配置标准,经综合考量,从严从紧作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在资产购置验收环节,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专人联合验收,涉及信息类的软硬件购置要求科技信息部一同参与验收。资产处置严格按财政部令第36号、第71号、第68号的规定执行。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不得处置更新,因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损坏无法修复等需要提前报废的资产,国家有规定的,由职能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暂未规定的,应经综合部和科技信息部鉴定,并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经济性分析

2022年收入预算数3263.85万元,决算数2964.44万元。支出预算数3356.99万元,决算数305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49.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8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46万),公用经费支出341.29万元,专项项目支出1267.07万元。

我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2年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持续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结合单位的实际业务需要,暂缓没有硬性需求的一般性项目,对硬性需求项目建设严格概算管理。2022年我单位收支总体基本平衡。

效率性分析

今年以来,因受疫情、楼市持续下行等多重影响,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增幅较上年同期均有下降,归集增速放缓,贷款发放下降,但归集总额突破300亿元大关。当年主要指标呈现“四赠两降”特点,即归集额、提取额、增值收益、年度结息较上年略有增长,新增开户人数和贷款数相比去年有所下降。

2022年度共26个项目:完成22个项目,共支付1105.12万元,结转结余41.54万元。未完成的4个项目中,已合计支付进度款43.99万元,余进度款365.41万元待支付。

我单位严格把关项目质量,对于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我单位组织专人对照采购或招标合同进行验收,对技术含量高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验收,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

有效性分析

(一)业务运行经济效益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44594.64万元,同比增长10.77%。其中,存款利息4871.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9717.20万元,其他6.0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20620.26万元,同比增长10.0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0554.65万元,其他65.6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23974.38万元,同比增长11.35%。增值收益率1.78%,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331.6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12.6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30.06万元。

2022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612.6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707.21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248.1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2303.24万元。

(二)社会效益

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61%,国有企业占14.06%,城镇集体企业占0.32%,外商投资企业占0.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3%,灵活就业人员占4.15%,其他占1.24%;中、低收入占98.23%,高收入占1.7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71%,国有企业占8.74%,城镇集体企业占1.05%,外商投资企业占1.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7.48%,灵活就业人员占10.36%,其他占2.21%;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55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65%,租赁住房占0.2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43%,其他占2.2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76%,高收入占2.24%。

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5.2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62%,比上年末增加0.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951.8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4.69%,90-144(含)平方米占81.98%,144平方米以上13.33%。购买新房占84.72%,购买二手房占15.26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4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55%,30岁-40岁(含)占37.39%,40岁-50岁(含)占20.22%,50岁以上占3.84%;首次申请贷款占84.3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67%;中、低收入占99.83%,高收入占0.17%。

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5.98%,比上年下降20.24个百分点。

可持续性分析

强化预算约束。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切实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格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不做无预算的支出。通过强化预算保障和执行,使整体支出的绩效呈现出良性循环,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了持续、有力的经费保障。

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单位严格执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购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能在电子卖场采购的,一律通过电子卖场采购,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留痕。对单位购买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有效控制了采购的随意性,提高了资金支出的效益性。

强化资金管理使用。我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使用各项经费,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决算管理办法》、《收入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用金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和规范日常零星采购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暂行规定》、《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系列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做到了费用开支有预算、有依据、有标准,正确组织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正确核算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资金,所有支出均通过财政支付平台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进一步加强单位项目库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加强项目论证,规范项目立项,细化充实项目信息,增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强对项目支出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运用,尤其对每年的延续性项目,要将科学合理的实际执行水平作为执行标准的依据,结合支出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推动项目管理台账专人登记工作,做到资金管理和实施管理有机结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心年初预算安排3759万元,调整后安排3263.85万元,实际支出3057.45万元,全年执行数在预算范围内。总体上我单位能够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使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但部门在绩效目标设计及细化等方面仍有待完善。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要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梳理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按照资金的总体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的关系,分解目标,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同时要重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对预算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