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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2 16:04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在平台集中公开)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在平台集中公开)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四)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七)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八)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十)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十一)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四)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8个: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科技信息部、政策法规部、网办政务服务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分支机构15个:市直管理一部、市直管理二部、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5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4.43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减少604.57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收入较上年减少777.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154.43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3154.43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减少604.57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如下: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72.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初市本级普调工资,2023年工资预算较上年增加50.49万元;二是2022年规范津补贴后,奖金支出较上年减少78.48万元;三是社保缴纳基数和医保政策有调整,相关预算较上年增加120.34万元;四是住房公积金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因上下年预算一体化系统取数口径有变化,导致在基本支出里上述两项支出较上年增加49.99万元。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777.12万元。 (1)本年新增11个项目570.94万元:一是8个信息化项目支出420.94万元;二是解除与长银公司合作违约金支出50万元;三是文明创建/廉政文化宣传/LED电子屏支出70万元;四是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支出30万元。(2)本年减少8个项目1274.92万元:一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810万元;二是数据治理300万元;三是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门头装修69.8万元;四是上下年预算一体化系统取数口径有变化导致减少的5个项目95.12万元,如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等本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3)10个延续项目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73.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54.43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3154.43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686.1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81.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85.79万元、津贴补贴3.84万元、奖金272.89万元、绩效工资25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5.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64万元、住房公积金110.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29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43.6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6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电费11.9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9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50.82万元、福利费5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96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4万元,其中:退休费5.08万元、生活补助0.8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468.30万元,共21个项目。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运转类支出1066.74万元,共14个项目。主要用于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服务90万元、中心及14个管理部物业管理费支出136.8万元、国产化前端适配改造支出55万元、政务一件事一次办对接支出50万元、手机公积金APP及微信公众号渠道改造支出55万元、电子化检测工具维护费9.92万元、安全加固(核心交换机、监控管理系统)支出30万元、住建部征信共享总对总接入支出40万元、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支出20万元、劳务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320万元、三级等保测评费支出6.5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应急专项支出192.5万元、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支出20万元、CA维护费支出41.015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401.57万元,共7个项目。主要用于业务线路费支出58.37万元、12329热线支出73.2万元、解除与长银公司合作违约金支出50万元、文明创建/廉政文化宣传/LED电子屏支出70万元、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支出30万元、“湘易办”超级移动终端支出80万元、短信费用支出4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51万元,下降8.19%,主要因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经费自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2023年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6.5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154.4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基本支出1686.12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1个,涉及项目支出1468.30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支出1066.74万元,共14个项目。主要用于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服务90万元、中心及14个管理部物业管理费支出136.8万元、国产化前端适配改造支出55万元、政务一件事一次办对接支出50万元、手机公积金APP及微信公众号渠道改造支出55万元、电子化检测工具维护费9.92万元、安全加固(核心交换机、监控管理系统)支出30万元、住建部征信共享总对总接入支出40万元、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支出20万元、劳务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320万元、三级等保测评费支出6.5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应急专项支出192.5万元、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支出20万元、CA维护费支出41.015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401.57万元,共7个项目。主要用于业务线路费支出58.37万元、12329热线支出73.2万元、解除与长银公司合作违约金支出50万元、文明创建/廉政文化宣传/LED电子屏支出70万元、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支出30万元、 “湘易办”超级移动终端支出80万元、短信费用支出4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具体为:2023年工作务虚会会议,内容为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中心业务决算和部门绩效及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等,预计参会人数37人,预算1万元;2023年半年工作会议,内容为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等,预计参会人数37人,预算1万元。

2.2023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4万元,具体为:新聘人员岗前培训,内容为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等培训,预计人数12人,预算0.5万元;在岗人员培训,内容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管理等,预计人数130人,预算1.5万元;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培训费0.5万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费1.5万元。

3.2023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公开附表)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