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4 16:50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2〕51号)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四)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七)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八)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十)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十一)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四)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8个: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科技信息部、政策法规部、网办政务服务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分支机构15个:市直管理一部、市直管理二部、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3)人员情况
2021年末,单位编制人数98人。在职在编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35人,遗属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46人。本年度通过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方式新增7人,退休2人。
(4)重点工作计划
主要工作目标: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长率保持在8%以上,个贷率控制在95%以下,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02%以内。
主要工作要点: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全面提升政治站位。
⒈持续突出强化政治建设;⒉持续强化党的理论武装;⒊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⒋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⒌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2)以规范管理为目标,持续抓实抓细抓常依法依规管理,不断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
⒍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管理意识;⒎进一步扩大制度普惠面;⒏进一步提升制度保障作用。
(3)以资金安全为保障,多措并举全面筑牢风险防控的“防火墙”。
⒐全面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⒑持续强化内控稽核;⒒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机控能力;⒓持续强化风险处置。
(4)以提升服务为导向,着力“四个精益”管理,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为业务服务全方位迈入“一时代”提供有效支撑;⒕持续提升文明优质服务;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
(5)以干事创业为动力,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凝聚助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⒗持续抓实抓牢常态化学习教育;⒘持续优化完善正向激励机制;⒙用心用情关心爱护职工;⒚全力以赴投身乡村振兴。
2、项目的实施依据
2021年,我单位共申报18个项目,项目及其实施依据如下:
(1)“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实施依据:2020年11月2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和推行“四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的需要。
(2)“交换机网闸硬件”项目。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建金【2016】1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3)“好差评评价器硬件”项目。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建金【2016】1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4)“工作服装制作”项目。实施依据:2020年11月2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提升窗口服务单位形象的需要。
(5)“12329热线”项目。实施依据:公积金业务需要,湘金监管办【2020】81号文件。
(6)“CA维护费”项目。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建金【2016】1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7)“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服务”项目。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建金【2016】1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8)“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实施依据:实施依据:政府采购招标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
(9)“短信费用”项目。实施依据:湘金监管办【2017】3号,公积金业务需要。
(10)“全市不动产联网服务”项目。实施依据:《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信息跨部门查询工作的通知》(建金政函【2017】147号),《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系统“风险防控年”实施方案》(湘金监管办【2018】4号)。
(11)“UPS电池”项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历年来设备采购与中心弱电装修总价的5%预算、网络安全等保要求。
(12)“对外共享数据动态脱敏安全防范软件”项目。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建金【2016】1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13)“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项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历年来设备采购与中心弱电装修总价的5%预算、网络安全等保要求。
(14)“业务线路费”项目。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14号)。
(15)“服务器\网络可视化监控管理平台软硬件”项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16)“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务关系赔偿金”项目。实施依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第2次)。
(17)“贷款担保服务费”项目。实施依据:2021年7月签订的经政府采购招标的管理服务合同,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政府采购已备案:202130083。
(18)“溆浦县青山界抗战遗址纪念园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依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第2次)。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1年,我单位共申报18个项目,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分别如下:
(1)“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确保本年度内达到使用年限或因老化、淘汰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及推行“四办”要求,能及时更换,不影响业务办理。年初对各部门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进行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添置、更换计划。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
(2)“交换机网闸硬件”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加强数据共享,防控风险,落实“四办”要求,方便缴存人办事。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
(3)“好差评评价器硬件”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日常业务工作,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涉及范围:中心机关、13个县(市、区)管理部及全体缴存人。
(4)“工作服装制作”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巩固全国文明单位成果,展现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确保单位人员以全新的面貌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
(5)“12329热线”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本年度设立4个12329人工座席服务热线,保障日常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工作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6)“CA维护费”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自助终端等工具提高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维护UKEY3155个*130元/个。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7)“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服务”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自助终端等工具提高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8)“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市本级办公服务大楼共计四层及周边公共区域,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可以进一步改善市本级办公服务环境,给办事群众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场所。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每月支付3.73万元。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来此办事群众。
(9)“短信费用”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本年度预计为市本级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共计25万缴存人,全年预计发送500万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动态短信信息,让缴存人随时随地知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动态。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0)“全市不动产联网服务”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加强数据共享,防控风险,落实“四办”要求,方便缴存人办事。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1)“UPS电池”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日常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工作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2)“对外共享数据动态脱敏安全防范软件”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加强数据共享,防控风险,落实“四办”要求,方便缴存人办事。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3)“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利用本地服务商的服务,提供更加高效、稳定可靠的服务。涉及范围:中心机关、13个县(市、区)管理部及全体缴存人。
(14)“业务线路费”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本年度共计30条线路,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电子政务电信、联通、移动各1条业务专线,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智慧怀化各1条,保障了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行。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5)“服务器\网络可视化监控管理平台软硬件”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视化监控管理,落实网络安全,防控风险。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6)“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务关系赔偿金”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通知》(怀办发电【2020】1号)文件要求,与33名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务关系的赔偿金。涉及范围:中心机关与13个县(市、区)管理部人事代理人员。
(17)“贷款担保服务费”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涉及范围:全市新增贷款。
(18)“溆浦县青山界抗战遗址纪念园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传承和弘扬抗战精神。涉及范围:中心及社会民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2021年,我单位共申报18个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分别如下:
(1)“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绩效总目标:确保本年度内达到使用年限或因老化、淘汰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及推行“四办”要求,能及时更换,不影响业务办理。阶段性目标:年初对各部门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进行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添置、更换计划。
(2)“交换机网闸硬件”项目。绩效总目标:打造成安全对外数据共享平台。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流程公开招标,2021年内按合同协议付款。
(3)“好差评评价器硬件”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日常业务工作,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规定开展招标。2021年内按合同协议付款。
(4)“工作服装制作”项目。绩效总目标:确保单位人员以全新的面貌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规定开展招标,2021年内制作完成及配发到位。
(5)“12329热线”项目。绩效总目标:本年度设立4个12329人工座席服务热线,保障日常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工作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阶段性目标:2020年已采购签约, 2021年6月付款50%, 2021年12月付款50%。
(6)“CA维护费”项目。绩效总目标:维护UKEY3155个*130元/个,负责网厅维护。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规定开展招标,2021年内按合同协议付款。
(7)“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服务”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日常业务工作,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规定开展招标,2021年内按合同协议付款。
(8)“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总目标:市本级办公服务大楼共计四层及周边公共区域,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可以进一步改善市本级办公服务环境,给办事群众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场所。阶段性目标:从2020年12月到2021年11月,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每月支付3.73万元。
(9)“短信费用”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年度预计为市本级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共计25万缴存人,全年预计发送500万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动态短信信息,让缴存人随时随地知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动态。阶段性目标:2020年已采购签约,根据中心短信推送成功条数,2021年1-12月按季度付款。
(10)“全市不动产联网服务”项目。绩效总目标:加强数据共享,防控风险,落实“四办”要求,方便缴存人办事。阶段性目标:不动产联网22.8万元,12329全省数据共享1.2万元,2021年度前付款。
(11)“UPS电池”项目。绩效总目标:全市304节100AH电池更换。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规定开展招标,2021年内更换到位。
(12)“对外共享数据动态脱敏安全防范软件”项目。绩效总目标:打造成安全对外数据共享平台。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流程公开招标,2021年内按合同协议付款。
(13)“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项目。绩效总目标:利用本地服务商的服务,提供更加高效、稳定可靠的服务,驻场1人,定期区县巡检加安全维护。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规定开展招标,2021年内按合同协议付款。
(14)“业务线路费”项目。绩效总目标:本年度共计30条线路,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电子政务电信、联通、移动各1条业务专线,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智慧怀化各1条,省直容灾50M专线1条,保障了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行。阶段性目标:2020年已采购签约38.57万元,各县市电子政务增加线路14条*1060元/条/月*12=178080元,省直容灾50M专线12000元/条/月*12月=144000元。2021年7月付全款。
(15)“服务器\网络可视化监控管理平台软硬件”项目。绩效总目标:视化监控管理,落实网络安全,防控风险,保障日常业务工作,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规定开展招标,2021年内按合同协议付款。
(16)“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务关系赔偿金”项目。绩效总目标:规范编外用工。阶段性目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21年初中心人事代理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务关系,结合法律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发展应急专项资金中支付补偿金。
(17)“贷款担保服务费”项目。绩效总目标: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阶段性目标:从2021年9月到2021年12月,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按实际担保的贷款金额和管理服务费率支付。
(18)“溆浦县青山界抗战遗址纪念园工程建设”项目。绩效总目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传承和弘扬抗战精神。阶段性目标:2021年内支付到位。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主要的生态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减少办事群众出行次数,减少碳排放。
主要的社会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通过网络数据共享,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主要的经济效益:2021年完成缴存额35.77亿元,发放个人贷款24.24亿元,完成增值收益21530.46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2〕51号)要求,我单位成立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项目开展部门(科技信息部、综合部)参加的自评工作小组,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对2021年申报的18个项目实施情况依照评价指标开展自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年初申报17个项目,预算安排726.65万元,根据工作实际开展需要,调整后共安排18个项目,共计1044.86万元,实际支出904.75万元。
以前年度项目本年支出237.3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本年支出7.48万元,结余12.52万元。
(2)“交换机网闸硬件”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4万,调整后安排13.91万,本年支出13.51万元,余0.4万元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支付。
(3)“好差评评价器硬件”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调整后安排12.6万元,本年支出12.6万元。
(4)“工作服装制作”项目。年初预算安排77.5万元,调整后安排69.09万元,本年按进度支出34.27万元,余34.82万元按进度支付。
(5)“12329热线”项目。年初预算安排58.56万元,本年支出58.56万元。
(6)“CA维护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1.02万元,调整后安排40.6万元,本年支出28.42万元,余12.18万元按进度支付。
(7)“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服务”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20万元,调整后安排119.7万元,本年支出59.85万元,余59.85万元按进度支付。
(8)“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4.8万元,本年支出2020年12月-2021年11月物业费44.71万元,结余904元。
(9)“短信费用”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0万元,本年支出2020年12月-2021年11月短信费39.47万元,结余5305.72元。
(10)“全市不动产联网服务”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4万元,本年支出20.86万元,余质保金3.14万元待质保期满支付。
(11)“UPS电池”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调整后安排28.73万元,本年支出27.29万元,余5%质保金1.44万元待质保期满支付。
(12)“对外共享数据动态脱敏安全防范软件”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6万元,调整后安排35.45万元,本年支出33.68万元,余5%质保金1.77万元待质保期满支付。
(13)“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调整后安排17.1万元,本年支出10-12月服务费4.275万元,余12.825万元按进度支付。
(14)“业务线路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70.78万元,调整后安排48.55万元,本年支出48.5万元,结余480元。
(15)“服务器\网络可视化监控管理平台软硬件”项目。 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调整后安排9.72万元,本年支出9.23万元。余5%质保金 4860元待质保期满支付。
(16)“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务关系赔偿金”项目。调整后安排281.05万元,本年支出281.05万元,结余21.42元。
(17)“贷款担保服务费”项目。调整后安排171万元,本年支出171万元。
(18)“溆浦县青山界抗战遗址纪念园工程建设”项目。调整后安排10万元,本年支出10万元。
上述项目结余结转资金2021年度全部由财政收回,还需履约的项目待实际支付款项时财政再下达指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制订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决算管理办法》等,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均按照上述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先收后支、专款专用的原则。
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频次和付款金额,2021年度“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市本级物业管理费”、“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务关系赔偿金”、“溆浦县青山界抗战遗址纪念园工程建设”等四个项目,我单位向财政申请由单位审核把关,进行授权支付。其余项目均由财政直接支付。
所有工程类项目按照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经政府招投标采购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全部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按采购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单位大部分项目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服务对象的好评。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资金收付业务及会计核算工作,并负责向领导及职能部门反馈收支进度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的执行管理工作,即项目的申报、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评价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我单位工程类项目是根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后申报预算专项资金,货物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全部根据政府采购中标书申报预算专项资金。年中,对已签定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及时进行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本年度项目成本全部控制在预算数内。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我单位在项目申报环节,就严格审核项目预算,年中,根据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又及时进行专项资金预算调整,因此项目的资金预算与实际支出总体相符。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2021年度年初预算安排17个项目726.65万元,调整预算时调增3个项目,调减2个项目,调整后安排18个项目共1044.86万元。
其中:完成9个项目,共支付673.37万元,结转结余13.19万元。未完成的9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已合计支付进度款104.57万元,余质保金7.24万元待支付;4个项目已合计支付进度款126.81万元,余进度款119.68万元待支付。
(2)项目完成质量
2021年已完工的9个项目中,其中7个达到质量要求,2个未达到质量要求:1、短信费用项目,2021年平台发送311.16万条短信,发送成功291.93万条,年度发送成功率为93.82%,超出了年度目标值90%,但是2021年7、9月两个月单月发送成功率未达到90%。2、市本级物业费项目,2021年4月扣款900元。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①生态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减少办事群众出行次数,减少碳排放。
②社会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通过网络数据共享,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③经济效益:2021年计划完成缴存额36.73 亿元,实际完成35.77亿元,为计划的97.39% ;计划发放个人贷款23亿元,实际发放24.24亿元,为计划的105.39%;计划完成增值收益20741.5万元,实际完成21530.46万元,为计划的103.8%。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①业务运行经济效益
业务收入
2021年,业务收入40260.17万元,同比增长10.21%。其中,存款利息2338.7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7918.33万元,其他3.1万元。
业务支出
2021年,业务支出18729.71万元,同比增长11.1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8709.6万元,其他20.11万元。
增值收益
2021年,增值收益21530.46万元,同比增长9.39%。增值收益率1.79%,比上年减少0.06个百分点。
增值收益分配
2021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197.2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155.39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916.5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2273.18万元。
②社会效益
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39%,国有企业占14.24%,城镇集体企业占0.22%,外商投资企业占0.6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7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灵活就业人员占4.29%,其他占1.11%;中、低收入占98.64%,高收入占1.3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98%,国有企业占7.88%,城镇集体企业占0.29%,外商投资企业占1.7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86%,灵活就业人员占13.25%,其他占2.37%;中、低收入占99.8%,高收入占0.2%。
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65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44%,租赁住房占0.2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0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86%,其他占1.7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61%,高收入占1.39%。
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5.8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52%,比上年末增加0.5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2382.2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7.6%,90-144(含)平方米占79.73%,144平方米以上12.67%。购买新房占89.17%,购买二手房占10.8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7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1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0.1%,30岁-40岁(含)占35.51%,40岁-50岁(含)占21.34%,50岁以上占3.05%;首次申请贷款占83.5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48%;中、低收入占99.52%,高收入占0.48%。
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6.22%,比上年增加0.4个百分点。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项目管理,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有力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缴存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使其享受到“互联网+”、“一件事一次办”等多项举措带来的便民实惠,缴存人满意度不断提高。
综上所述自评得分为97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根据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建议2022年度预算继续安排项目:
①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2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本年度内达到使用年限或因老化、淘汰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及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要求,能及时更换,不影响业务办理。
②12329热线73.2万元,用于设立5个12329人工座席服务热线(含1个远程座席),保障日常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工作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③市本级物业管理费44.8万元,用于市本级办公服务大楼共计四层及周边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可以进一步改善市本级办公服务环境,给办事群众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
④短信费用40万元,预计为市本级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共计25万缴存人,全年预计发送500万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动态短信信息,让缴存人随时随地知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动态。
⑤业务线路费59.64万元,预计共计46条线路,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电子政务电信、联通、移动各1条业务专线,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智慧怀化各1条,省直容灾50M专线1条,新增河西二部2条线路,保障了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行。
⑥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20万元,利用本地服务商的服务,提供更加高效、稳定可靠的服务。需要驻场1人,定期区是巡检加安全维护。
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810万元,将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3%以内,提供资金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②对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我单位组织专人对照采购或招标合同进行验收,并及时登记入账。对技术含量高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验收,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从项目支付进度来看,部分项目集中在年底支付。建议项目管理部门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及时结算。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