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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28 15:27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1〕60号)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7个科室:综合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业务指导部、科技信息部、市直管理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13个直属分支机构: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3)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编制人数108人。编内实有人数83人;其他实有人数69人,其中人事代理人员36人,劳务派遣人员1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9人;退休人员33人;遗属人员1人。

(4)重点工作计划

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长率保持在6%以上,个贷率控制在90%以下,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03%以内。

年度主要工作要点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三个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

以目标为导向,强化资金归集,合理调度资金使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财源建设。

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四个精益”管理,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结果为导向,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线上线下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项目的实施依据

2020年,我单位共申报14个项目,项目及其实施依据如下:

1)容灾备份系统项目。实施依据:公积金业务需要,《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系统“风险防空年”实施方案》(湘金监管办〔2018〕4号)。

2)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项目。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建金〔2016〕1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3)业务线路费项目。实施依据:公积金业务需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14号)。

4)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实施依据:公积金业务需要。

5)短信费用项目。实施依据:湘金监管办〔2017〕3号,公积金业务需要。

6)电子政务/不动产联网项目。实施依据:《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信息跨部门查询工作的通知》(建金政函〔2017〕147号),《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系统“风险防控年”实施方案》(湘金监管办〔2018〕4号)。

7)征信接口和贷款信息上报项目。实施依据:《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信息跨部门查询工作的通知》(建金政函〔2017〕147号),《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系统“风险防控年”实施方案》(湘金监管办〔2018〕4号)。

8)12329全省数据共享项目。实施依据:《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信息跨部门查询工作的通知》(建金政函〔2017〕147号)。

9)全国数据上报平台项目。实施依据:《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36号),《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与民政信息资源共享专题会议纪要》(湘金监管办〔2018〕12号)。

10)CA维护费项目。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建金〔2016〕1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11)电子化检测工具项目。实施依据:《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297号、湘建办函〔2019〕22号)。

12)12329热线项目。实施依据:公积金业务需要,湘金监管办〔2017〕3号文件。

13)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实施依据: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和推行“四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的需要。

14)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实施依据:政府采购招标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0年,我单位共申报14个项目,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分别如下:

1)容灾备份系统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保障住房公积金数据安全,为日常业务办理工作正常运行提供支撑。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2)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自助终端等工具提高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含(网厅托管+驻场人员+系统优化及数据接口)*40万=119万元。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3)业务线路费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本年度共计30条线路,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电子政务电信、联通各1条业务专线,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智慧怀化各1条,保障了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行。电信186600元/年,联通199080元/年。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4)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2020年全市扫描完成,提高防控风险能力。1836136*0.27=495756。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5)短信费用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本年度预计为市本级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共计23.8万缴存人,全年预计发送500万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动态短信信息,让缴存人随时随地知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动态。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6)电子政务/不动产联网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加强数据共享,防控风险,落实“四办”、“一件事一次办”要求,方便缴存人办事。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7)征信接口和贷款信息上报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加强数据共享,防控风险,落实湖南省人民银行贷款统计工作。2020年6月前完成征信2.0标准升级,2019年5月开始贷款统计数据上报。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8)12329全省数据共享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2019年已正常使用,防范提取贷款风险,2019年已招标采购。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9)全国数据上报平台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按照基础数据标准,实现全国公积金数据集中,全国共享查询,为个税扣除提供依据。2019年5月起每天已正常上报数据。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0)CA维护费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自助终端等工具提高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维护UKEY2000个*130元/个。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1)电子化检测工具项目。基本性质:新增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利用电子稽查工具,防控风险。2020年完成调试安装,全市用上电子化检测系统,提高基础数据质量。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2)12329热线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本年度设立5个12329人工座席服务热线,保障日常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工作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109800元/席/年*5席位=549000元。涉及范围:全体缴存人。

13)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确保本年度内达到使用年限或因老化、淘汰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及推行“四办”要求,能及时更换,不影响业务办理。年初对各部门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进行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添置、更换计划。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

14)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基本性质:延续专项。用途和主要内容:市本级办公服务大楼共计四层及周边公共区域,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可以进一步改善市本级办公服务环境,给办事群众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场所。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每月支付3.75万元。涉及范围:中心机关及来此办事群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2020年,我单位共申报14个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分别如下:

1)容灾备份系统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住房公积金数据安全,为日常业务办理工作正常运行提供支撑。阶段性目标:2020年上半年挂网采购。

2)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项目。绩效总目标:2020年完成2人驻场,网厅托管,部分程序优化,电子政务开发。阶段性目标:2020年完成2人驻场,网厅托管,部分程序优化,电子政务开发。

3)业务线路费项目。绩效总目标:本年度共计30条线路,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电子政务电信、联通各1条业务专线,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智慧怀化各1条,保障了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行。阶段性目标:2019年已采购签约,根据政府采购合同,2020年7月付款38.568万元。

4)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绩效总目标:2020年全市扫描完成,提高防控风险能力。阶段性目标:2020年全市扫描完成183万张,提高防控风险能力。

5)短信费用项目。绩效总目标:本年度预计为市本级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共计23.8万缴存人,全年预计发送500万条个人住房公积帐户动态短信信息,让缴存人随时随地知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动态。阶段性目标:2019年已采购签约,根据中心短信推送成功条数,预计2020年6月支付1-6月短信费用19.79万元,2020年12月支付7-12月短信费用19.79万元。

6)电子政务/不动产联网项目。绩效总目标:已调通测试。阶段性目标:2020年上半年组织采购。

7)征信接口和贷款信息上报项目。绩效总目标:2020年6月前完成征信2.0标准升级,2019年5月开始贷款统计数据上报。阶段性目标:2020年上半年组织采购。

8)12329全省数据共享项目。绩效总目标:2019年已正常使用,防范提取贷款风险。阶段性目标:2019年已采购。

9)全国数据上报平台项目。绩效总目标:2019年5月起每天已正常上报数据。阶段性目标:2020年上半年组织采购。

10)CA维护费项目。绩效总目标:维护UKEY2000个*130元/年,已招标。阶段性目标:已招标采购,按合同支付。

11)电子化检测工具项目。绩效总目标:2020年完成调试安装,全市用上电子化检测系统,提高基础数据质量。阶段性目标:2020年挂网招标。

12)12329热线项目。绩效总目标:本年度设立5个12329人工座席服务热线,保障日常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工作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阶段性目标:2019年已采购签约4个座席,2020年新增1个座席。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服务情况,2020年6月付款50%:27.45万元,2020年12月付款50%:27.45万元。

13)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绩效总目标:确保本年度内达到使用年限或因老化、淘汰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及推行“四办”要求,能及时更换,不影响业务办理。阶段性目标:年初对各部门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进行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添置、更换计划。

14)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总目标:市本级办公服务大楼共计四层及周边公共区域,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可以进一步改善市本级办公服务环境,给办事群众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场所。阶段性目标: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每月支付3.75万元。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主要的生态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减少办事群众出行次数,减少碳排放。

主要的社会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通过网络数据共享,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主要的经济效益:2020年计划完成缴存额31.82亿元,发放个人贷款23亿元,完成增值收益1.9亿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1〕60号)要求,我单位成立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项目开展部门(科技信息部、综合部)参加的自评工作小组,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对2020年申报的14个项目实施情况依照评价指标开展自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申报14个项目,预算安排616.91万元,根据项目开展进度,实际支出613.32万元,其中:本年安排项目支出506万元,以前年度项目支出107.32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容灾备份系统项目。年初预算安排80万元,因安可系统要求重走流程时间过长,只完成工信局立项工作,本年支出0万元。

2)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19万元,本年支出119万元。

3)业务线路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8.57万元,本年支出38.57万元。

4)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1.95万元,本年支出39.85万元,余2.1万元按合同约定支付。

5)短信费用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2.58万元,本年支出36.75万元,用于支付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短信费用。其中: 2019年12月3日-31日短信费用1.49万元,使用的是上年预算安排结转资金。2020年11月部分短信费用2.69万元,因预算安排不足,暂由单位公用经费垫付。

6)电子政务/不动产联网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0万元,本年支出40万元。

7)征信接口和贷款信息上报项目。年初预算9.6万元,因全国性升级开发难度大,只完成程序开发,还在抓紧测试,本年支出0万元。

8)12329全省数据共享项目。年初预算8.6万元,本年支出1.2万元,上年公用经费垫支7.2万元。

9)全国数据上报平台项目。年初预算54.97万元,本年支出52.22万元,余2.75万元质保金按合同约定支付。

10)CA维护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6万元,本年支出26万元。

11)电子化检测工具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9.6万元,本年支出47.12万元,余2.48万元质保金按合同约定支付。

12)12329热线项目。年初预算安排51.24万元,本年支出48.8万元,结余2.44万元。

    13)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根据本年度工作需要进行购置,支出18.45万元,结余1.55万元。

14)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4.8万元,本年支出38.04万元,用于支付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物业费。由于物业费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支付,因此2020年12月物业费尚未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制订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决算管理办法》等,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均按照上述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先收后支、专款专用的原则。

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频次和付款金额,2020年度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与市本级物业管理费两个项目,我单位向财政申请由单位审核把关,进行授权支付。其余项目均由财政直接支付。

所有工程类项目按照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经政府招投标采购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全部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按采购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单位大部分项目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服务对象的好评。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资金收付业务及会计核算工作,并负责向领导及职能部门反馈收支进度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的执行管理工作,即项目的申报、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评价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我单位工程类项目是根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后申报预算专项资金,货物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全部根据政府采购中标书申报预算专项资金。年中,对已签定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及时进行专项资金预算调整。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我单位在项目申报环节,就严格审核项目预算,年中,根据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又及时进行专项资金预算调整,因此项目的资金预算与实际支出总体相符。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2020年度共申报14个项目,有12个项目完成年初设定目标。有2个项目未完成,分别是:容灾备份系统项目,因安可系统要求重走采购流程,时间过长,因此只完成工信局立项工作;征信接口和贷款信息上报项目,因是全国性升级,开发难度大,暂完成程序开发,还在抓紧测试。

2)项目完成质量

2020年已完工的12个项目中,其中10个达到质量要求,2个未达到质量要求,分别是:短信费用项目,2020年平台发送272.84万条短信,发送成功269.72万条,质量达标率为98.86%;②市本级物业管理费项目,因物业公司在2020年1月8日至7月7日期间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会务员服务,扣除相应的会务员工资费用1.08万元,质量达标率为97.16%。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生态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减少办事群众出行次数,减少碳排放。

社会效益: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化信息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通过网络数据共享,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经济效益:2020年计划完成缴存额31.82亿元,实际完成34.01亿元,为计划的106.89%;计划发放个人贷款23亿元,实际发放23.39亿元,为计划的101.7%;计划完成增值收益1.9亿元,实际完成1.97亿元,为计划的103.69%。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对经济的影响

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36532.3万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存款利息2363.4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163.19万元,其他5.68万元。

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6849.47万元,同比增长18.7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830.04万元,其他19.43万元。

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9682.84万元,同比增长4.63%。增值收益率1.85%,比上年减少0.15个百分点。

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484.8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42.5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155.39万元。

2020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111.8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20.32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431.4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6565.97万元。

对社会的影响

缴存业务2020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1%、1.95%和13.1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3.33%,国有企业占8.67%,城镇集体企业占0.52%,外商投资企业占0.2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12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8%,其他占1.2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95%,国有企业占14.79%,城镇集体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28%,其他占0.9%;中、低收入占99.99%,高收入占0.0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4.39%,国有企业占6.17%,城镇集体企业占0.87%,外商投资企业占1.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2.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4%,其他占10.51%;中、低收入占99.99%,高收入占0.01%。

提取业务2020年,6.7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7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0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6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13%,租赁住房占0.2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9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74%,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0.8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贷款业务

    ①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4.5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7.99%,比上年末减少0.8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2356.3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0.15%,90-144(含)平方米占77.51%,144平方米以上占 12.35 %。购买新房占90.7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9.15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8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2.9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84%,30岁-40岁(含)占32.74%,40岁-50岁(含)占24.79%,50岁以上占3.63%;首次申请贷款占83.1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88%;中、低收入占99.88%,高收入占0.12%。

异地贷款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155.3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305.74万元。

住房贡献率: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5.82%,比上年减少2.19个百分点。

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迈入“一时代”。我们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四办”和跨域通办,着力提效能、优服务,住房公积金智慧服务逐步迈入“一时代”。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通过与电子政务实行对接,实现了业务办理“好差评”在线评价,期房贷款业务全部线上受理、线上审批,支付秒级到账;通过与省民政、市公安、市不动产联网实现数据共享,不仅便于数据查询,也为防范骗提骗贷提供了保障;通过建设信息安全三级等保和风险隐患电子化检测系统,全面筑牢了信息网络数据安全“防火墙”;通过实施智能“机控”监管,逐步实现流程“电脑系统固化”、权限“电脑后台控制”、风险“电脑预警”,责任追溯“电脑源头监督”,“智能”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我们顺利通过“业务网厅、网站、手机APP、微信、短信、服务热线、自助服务终端”等7大渠道的综合服务平台国检验收,实现了“一窗受理、全网通办”,缴存人足不出户即可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出各办事大厅即可收到提取或贷款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缴存职工,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项目管理,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有力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办公效率,给缴存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使其享受到“互联网+”、“一件事一次办”等多项举措带来的便民实惠,缴存人满意度不断提高。

综上所述自评得分为97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根据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建议2021年度预算继续安排项目:

①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2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本年度内达到使用年限或因老化、淘汰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及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要求,能及时更换,不影响业务办理。

②12329热线58.56万元,用于设立4个12329人工座席服务热线,保障日常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工作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③CA维护费服务,用于41.01万元,用于维护UKEY(3155个*130元/年),驻场1人,网厅维护支出;

④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服务120万元,用于保障日常业务工作,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⑤市本级物业管理费44.8万元,用于市本级办公服务大楼共计四层及周边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可以进一步改善市本级办公服务环境,给办事群众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

⑥短信费用40万元,预计为市本级及13个县市区管理部共计25万缴存人,全年预计发送500万条个人住房公积帐户动态短信信息,让缴存人随时随地知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动态。

⑦业务线路费70.78万元,共计30条线路,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电子政务电信、联通、移动各1条业务专线,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智慧怀化各1条,省直容灾50M专线1条,保障了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行。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对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我单位组织专人对照采购或招标合同进行验收,并及时登记入账。对技术含量高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验收,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项目日常管理台账有待完善。建议由专人登记项目日常管理台账,以便及时掌握项目管理动态,解决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分离的问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