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启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00:00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怀安监函〔2017〕27号

  

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启用工矿商贸企业

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安监局:

现将《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的通知》(湘安监函201716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并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市局已确定县市区监管职业卫生的股室负责人为管理员(名单见附件1)。职业卫生统管的县市区局的管理员兼信息员,分散管理的县市区局的各业务监管股室的负责人都是信息员。

二、怀化高新区和怀化经开区安监局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为信息员,负责填报管辖区域的工矿商贸企业的数据(企业版)。

三、登录注册、填报工作有疑问的,请咨询省局综合协调处。

 

 

 

 

                      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1日

 

怀化市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管理员名单汇总表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函〔2017〕2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安排,2017年12月1日起,全国将正式启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请各级安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和培训,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工作。

二、明确责任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涵盖安监部门直管的所有行业领域,分“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政府端)”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企业端)”。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要明确具体承担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的归口部门,并设置1名“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政府端)”管理员和若干“职业卫生统计分析(企业端)”信息员。信息员负责按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管理员负责督促和检查信息员填报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安监局将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安监局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管理员名单(附件1),于11月20日前报省局综合协调处。

(二)请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的“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政府端)”管理员在11月25日前完成系统帐户注册(有关操作请登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网站:http://www.chinasatety.gov.cn/,在“工矿商贸企业职工卫生统计分析系统(政府端)”入口进行)。

(三)2017年12月1日“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填报启动后,请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严格督促属地企业按时注册登录“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企业端)”进行数据填报。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省局将及时跟踪并通报。

联系人:邓欣(0731-89751237,13627428010)。

 

附件:1.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政府端)管理员名单汇总表

      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函〔2017〕225号)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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