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商务局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怀化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本级猪肉储备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 09:29 信息来源:怀化市商务局

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我市肉类市场稳定,保障中心城区肉类市场应急供应,根据《怀化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怀政办函〔2015〕83号),市本级拟确定1家生猪养殖企业和1家冻库企业作为2023年度市本级肉类储备代储企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数量。2023年度市本级拟储备生猪活体数量为62.5吨(按20头/吨计算,约1250头),冻猪肉数量为30吨。储备期为一年,储备期满后,储备商品由承储企业自行销售,财政、商务部门不承担承储企业的经营风险、库存费用等责任。

二、储备补贴。采用包干补贴的形式,生猪活体补贴标准为800元/吨/年(或40元/头/年),冻猪肉补贴标准为3000元/吨/年。补贴资金在储备任务期满后拨付。

三、申报条件。申报市本级储备代储企业的条件为:1.具有独立的企业资格。2.具有全资或控股的生猪养殖基地场(冷库)。3.经营正常,具备畜牧、环保、卫生等相关资质,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4.承担生猪储备任务的,50公斤以上的生猪常年存栏量不得低于1250头;承担冻猪肉储备的,冻猪肉最低库存不得低于30吨。

四、申报要求。符合以上条件,有意承担市本级储备的企业,请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联系电话:2715483)。申报材料包括:怀化市猪肉储备代储企业、饲养基地、冷库资质申报表(见附件1-4),申请报告(含企业和饲养基地(冷库)的基本情况介绍),工商、税务、银行、环保、畜牧等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和饲养基地(冷库)的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附件1:怀化市生猪储备代储企业资质申报表

附件2:怀化市生猪储备代储企业饲养基地资质申报表

附件3:怀化市冻猪肉储备代储企业资质申报表

附件4:怀化市冻猪肉储备代储企业冷库资质申报表

怀化市商务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