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管理局机关日常事务、政务公开;负责牵头国家、省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法制教育、宣传和政策法规解读,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机关党建,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财务审计;对外经济合作、外资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研究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审科、投资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科。
副局长
负责外贸;商务服务;RCEP系列活动对接工作。分管对外贸易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市商务服务中心(市RCEP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口岸工作。分管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口岸科、口岸国际物流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