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市水利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事、水利规划计划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水利科教、水利改革、统计等工作, 分管人事财务科(人事工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水利规划科技与建设科、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与审计、河(湖)长制、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创森等工作。 分管人事财务科(财务工作)、河湖管理科、市河湖事务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资源、政策法规、宣传、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保密和文书档案、机关事务、后勤管理、计生、信访、统战、平安建设、老干、工会、青年、妇女、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创园、创卫、创模范机关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科)、水资源与政策法规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资源事务中心网信技术部。
党组成员、总工
负责工程运行管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水利安全生产、农村水利、灌溉试验、反恐防暴、国家安全重大危机和突发事件管控、联系移民工作。 分管水利工程质量运行与安全监管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库移民科)、市水资源事务中心工程质量与运行事务部、水安全事务部、市水利技术事务中心、市灌溉试验站。联系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