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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风采录① | 芷江法院:以司法之力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发布时间:2025-10-22 15:47 信息来源:怀化民族团结微信公众号

    芷江法院:以司法之力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近年来,芷江法院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和审判执行工作同频共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环节全过程,践行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各方面,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法治进程中常开长盛,为芷江安全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该院先后获评怀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强化党建引领,促进民族团结“籽籽同心”

芷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打造“党建领航 法润侗乡”党建品牌,着力推动“党建+民族团结”融合发展,推出《关于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六项措施》,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深度融合,共同推进。

该院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组成员到各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以集中学习、同堂培训、主题宣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警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根植于心、贯穿于行,切实把民族团结融入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中,以党建引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为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实现经验共享、优势互补、共促发展,2024年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人民法院组成考察学习组,来到芷江法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交流共建活动,促进两地法院干警自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定拥护者、践行者、捍卫者,增进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聚力宣传教育,奏响民族团结“时代强音”

芷江法院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理念深入各族群众的心中。

办案过程中,干警结合案件实际,宣讲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以来,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农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57场,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让“学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维护权益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据了解,芷江法院最受群众欢迎的法治宣传教育还是常态化开展的巡回审判活动。该院每年都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法官送法进乡村、进学校、进田间地头,宣传各类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为各族群众提供司法便利,让各族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

针对残疾、行动不便的群众,该院积极开展特殊群体诉讼服务,推行上门立案、巡回法庭等做法,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参与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以法官“多跑腿”的辛苦指数换取百姓“少跑路”的幸福指数。2022年以来,芷江法院开展巡回审判23次,入脑入心的案例宣讲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办案效果。

聚焦主责主业,交出民族地区“平安答卷”

“法者,治之端也。”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

芷江法院始终坚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审判职能职责,紧盯各族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需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用实际行动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传递司法温暖。

作为土生土长的侗族女法官,李敏充分发挥精通法律、熟悉民族语言、知晓民风民俗的优势,经常深入社区村寨,一边调查了解案情,一边宣讲法律知识,将法律专业用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与各族群众沟通交流,引导当事人合情、合理、合法解决纠纷。2022年7月28日,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诉至芷江法院,原告是82岁的唐奶奶,被告是93岁的张大爷,两人系夫妻关系,因为扶养费的问题,两人一度剑拔弩张。李敏接手该案后,立即来到两人居住的社区,开展纠纷调处工作。虽然两位老人讲的是侗语,由于李敏是“双语”法官,沟通交流起来非常顺畅。经过入情入理合法的耐心调处,老两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张饱经风霜的脸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21年以来,芷江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4846件,通过立案前、立案后开庭前或指导各调解组织为各族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近17000起。

芷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湘辉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法院中心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机融合,不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法治进程中绚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