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4 16:41 信息来源:市民宗委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湘民宗通【2018】13号)的文件精神和2018年3月30日省民宗委文教处调研我市高考民族优惠政策加分审核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2018年我市高考民族优惠政策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结合各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昭炎
副组长:李奇勋 陈正平
成 员:张美秀 谢碧芳 汤立武 胡远才
(一)办公室
主 任:张美秀
成 员:唐永松
工作职责:负责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
(二)市民宗委审核组
1、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认定小组
组 长:胡远才
成 员:滕 洋
工作职责:负责对考生民族成份变更情况进行复查认定。
2、考生民族优惠政策加分审核认定小组
组长:张美秀
成员:唐永松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当地媒体对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进行宣传,负责审查和审核考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的类别进行确认;负责考生审核材料的汇总、存档、统计、上报;联系上级民委及安排协调全市考生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
(三)市教育局审核组
组长:谢碧芳
成员:向 喆 李喜平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学校对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进行宣传;申报负责考生资格审核信息的录入、汇总和公示,并根据最终审核结果对符合享受民族优惠政策条件下的考生按优惠类别实施加分。
(四)市公安局审核组
组长:汤立武
成员:高亚军 唐冰玉
工作职责:负责考生户口补录、迁移、民族成份变更和因2015年乡镇区划调整由非民族乡并入民族乡的民族乡考生户口的复查和认定。
二、时间安排
1、4月2日,各县(市、区)初审和终审工作启动。
2、5月7日,全市终审工作结束。
三、2018年怀化市民族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核流程表
四、工作要求
1、各组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把关,审核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和部门责任追究制,并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按时保质完成审核任务。
2、认真按程序办理审核工作,严格对照审核操作办法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坚决不予通过和不予受理,并做好台帐登记;对弄虚作假和玩忽职守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
1、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2719189
2、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2213275
3、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2738229
2018年怀化市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
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