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21 00:00 信息来源:市民宗委
委机关各科(室、所):
为了加强对新一轮“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吴昭炎同志任组长;刘芝义、张美秀、龚燕、孙叶根、吴钦敏、石佳能、胡远才、赵鹏任副组长;苗湘红、周长城、滕洋、周艳华、龙彬、张显斌为成员。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芝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苗湘红任创建专干。
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科室,科室负责人抓干部职工,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三个文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奖惩。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