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30 00:00 信息来源:市民宗委
2016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握民族工作主题,紧扣宗教工作主线,立足大局,围绕中心,扎实工作,全力确保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积极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具体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的落地实施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谋新路、出实招。深入宣传贯彻中央及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会议制定的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紧扣市委“一极两带”的战略定位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的决策部署,结合怀化实际,扎实抓好全市民族宗教工作。
2、切实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的“要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指示精神,立足怀化地处东西结合部,流动人口多的实际,扎实做好援藏、援疆工作,切实加强怀化与海南、延边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交流交往交融,不断提升中华民族的认同力和归属感,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进民宗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切实提高干部队伍面对新常态、新形势的新思维和新能力,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内部矛盾管理,着力打造文明和谐廉洁高效的民宗机关。协助市委党校办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
4、支持做好自治县民族乡逢十周年庆典。指导新晃侗族自治县做好60周年县庆工作,指导辰溪县仙人湾瑶族乡做好20周年乡庆工作。
5、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好芷江碧涌镇和鹤城迎丰街道办事处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扎实办好省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以“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筹备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6、强化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协作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来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7、进一步抓好武陵山片区联系工作。认真履行对口联系单位职责,配合做好开发性金融支持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协调各县更多的项目进入“十三五”规划,尽早落地实施。协助市人民政府与中南民族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合作协议相关内容。
8、继续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抓好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民贸企业认定工作,争取麻阳、靖州、芷江三个自治县被增补为民族贸易县。争取落实上级有关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的优惠政策。
9、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做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争取省重点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资金落实到位,指导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开展创建、壮大产业、扩大宣传、提升影响,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10、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切实办好省级少数民族文化联系点,抓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引导完成《寻找怀化即将消失的文明》系列电视专题纪录片的拍摄,更好地挖掘、保存和展示即将消失或正在传承的优秀传统民族民间文化。协作做好通道侗寨申遗工作。完成《中国麻阳花灯戏》与《湖南侗族传统文化小百科》的整理与出版。
11、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化“两个专项工作”, 规范宗教场所常态化管理。做好境外宗教渗透抵制工作,加大对藏传佛教在市内非法活动的监控力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指导各地严把宗教活动场所审批手续。配合做好《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和完善,继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月学习”活动。
12、继续纵深推进全市宗教教风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深入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教风创建活动,促进教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强化宗教职人员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抓好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民主测评工作,积极引导支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13、切实提高理论研究和信息工作水平。认真做好国家和省民族宗教研究课题的申报和调研工作。扎实抓好民族宗教信息上报工作,在宣传汇报民族宗教工作的同时,为上级的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