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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01 00:00 信息来源:市民宗委

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工作职责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推动市民委委员单位等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对政府系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协同市民委委员单位等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

()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负责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承办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管理工作。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做好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和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负责我省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协调组织我省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具体事宜。

()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588.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为588.84万元。

三、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收入588.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99.84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62.6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的预算数为289万元,是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项目是:

1、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万元(对宗教人士的补助)。

2、其他项目支出259万元

1)少数民族工作经费167万元。

2)民族乡两项经费42万元。

3)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经费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