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0 08:58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2024年度怀化市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怀化市民政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怀化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怀办〔2024〕35号),设正科级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另设机关党委(人事科)。下设直属单位6个,市民政事务中心、市殡葬事务中心、市救助站、市社会福利院、市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财务独立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3个,分别是:怀化市救助管理站、怀化市社会福利院、怀化市殡葬事务中心;财务独立的二级非部门预算单位1个:怀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事业编制103名。截至2024年年末,实有干部职工120人,其中:在职行政编23名,机关工勤编1名,在职事业编96人;退休干部职工96人。
3.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全市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市内重要的或跨县市区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5)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养老产业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的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2024年度财政年初预算数。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下达2024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怀财预〔2024〕5号)文件,批复下达我部门3,405.9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837.35万元,降低19.7%。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776.04万元,占比81.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初预算项目 |
金额 |
较上年增减变化 |
||
2023年 |
2024年 |
金额 |
比例 |
|
收入预算 |
4,243.29 |
3,405.94 |
-837.35 |
-19.7% |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
3,073.29 |
2,776.04 |
-297.25 |
-9.7%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1,170.00 |
629.00 |
-541 |
-46.2% |
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0.00 |
- |
- |
支出预算 |
4,243.29 |
3,405.94 |
-837.35 |
-19.7% |
其中:基本支出 |
2,132.41 |
2158.69 |
26.28 |
1.2% |
项目支出 |
2,110.88 |
1247.25 |
-863.63 |
-54.9% |
2.2024年度全年预算数。全年预算数9,825.34万元,较上年减少1,787.55万元,降低15.4%。其中基本支出2,596.89万元,占比26.4%;项目支出7,228.45万元,占比73.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预算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本年 |
本年预算 |
2,158.69 |
1,247.25 |
3,405.94 |
上级拨款 |
438.2 |
5981.2 |
6,419.4 |
|
年初结转 |
0.00 |
0.00 |
0.00 |
|
本年可用指标 |
2,596.89 |
7,228.45 |
9,825.34 |
|
上年可用指标 |
|
|
0 |
|
较上年增减金额 |
|
|
-1,787.55 |
|
较上年增减比例 |
|
|
15.4% |
3.2024年度财政预算整体支出情况。年初财政预算支出3,40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69万元,占比63.4%;项目支出1247.25万元,占比36.6%。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1,710.13 |
0.00 |
1,710.13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9.66 |
765.97 |
985.6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8.9 |
0.00 |
228.9 |
运转其他类 |
0.00 |
0.00 |
0.00 |
特定目标类 |
0.00 |
481.28 |
481.28 |
合计 |
2,158.69 |
1,247.25 |
3,405.94 |
4.2024年度收入决算。全年预算数9,82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26.9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866.7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07.91万元,其他收入1623.72万元。
5.2024年度支出决算及结余。全年支出9825.34万元。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596.89万元,占比26.43%;项目支出7228.45万元,占比73.5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2,596.8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2,158.69万元、上级拨款438.2万元。支出决算259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决算支出2,235.43万元,主要为工资薪金及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决算支出361.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
1.专项资金。一是完成前一年度已安排未完成的专项任务,二是当年新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及本年度临时性承接的工作任务,三是维护常年性的工作任务。具体使用用途为:(1)民政管理事务;(2)死亡抚恤;(3)养老服务;(4)儿童福利;(5)殡葬;(6)社会福利;(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8)彩票公益金;(9)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来源主要为本年度列入工作任务的专项预算资金和上级拨款。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7,228.4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247.25万元、上级拨款5,981.2万元。决算支出7,228.4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1,568.4万元,年末无结余。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本年项目总支出7,228.45万元,专项资金投入进度10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分类 |
上年结余 |
本年收入 |
合计 |
本年实际 支出 |
本年结余 |
投入进度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505.32 |
505.32 |
505.32 |
0.00 |
100% |
民政管理事务 |
0.00 |
66.94 |
66.94 |
66.94 |
0.00 |
100% |
死亡抚恤 |
0.00 |
1,542.17 |
1,542.17 |
1,542.17 |
0.00 |
100% |
儿童福利 |
0.00 |
346.52 |
346.52 |
346.52 |
0.00 |
100% |
殡葬 |
0.00 |
495.4 |
495.4 |
495.4 |
0.00 |
100%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0.00 |
81.91 |
81.91 |
81.91 |
0.00 |
100%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0.00 |
64.86 |
64.86 |
64.86 |
0.00 |
100% |
其他生活救助 |
0.00 |
168.44 |
168.44 |
168.44 |
0.00 |
100%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1,637.43 |
1,637.43 |
1,637.43 |
0.00 |
100%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0.00 |
1,145.57 |
1,145.57 |
1,145.57 |
0.00 |
10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0.00 |
866.77 |
866.77 |
866.77 |
0.00 |
100% |
其他支出 |
0.00 |
307.12 |
307.12 |
307.12 |
0.00 |
100% |
合计 |
0.00 |
7,228.45 |
7,228.45 |
7,228.45 |
0.00 |
100%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持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日常监督,定期开展自查,重点检查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支出是否合理合规等,所有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和账簿,对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严把审核关,确保全年“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万元。“三公”经费节约22.25万元,节约率62.3%。其中,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2.75万元,全年公务接待71批次,接待人次数289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19.5万元,现有公务车辆8台。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决算 |
节约金额 |
公务接待费 |
5.5 |
2.75 |
2.75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30.2 |
10.7 |
19.5 |
因公出国费用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35.7 |
13.45 |
22.25 |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地方相关法规执行。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目规模、技术标准、资质要求等核心信息。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需求变更等原因,对原方案进行调整。调整类型包括:设计变更,如建筑结构优化、功能布局调整等,需经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报相关部门审批;预算调整,涉及金额增减时,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相关部门审批,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验收流程包括:资料审查、现场实体检查、问题整改复核,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建立以项目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的制度框架,涵盖项目立项、规划、执行、监督、验收等环节,具体制度包括:项目立项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申报条件、可行性研究规范及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符合战略目标与资源匹配度;项目进度管理制度,制定计划,进度跟踪表,规范进度偏差处理流程,保障项目按期交付;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标准、检验流程及不合格品处理机制,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强化质量把控;成本管理制度,细化预算编制、资金审批成本核算规则,严控超支风险;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分工、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流程,降低施工或运营安全隐患。
四、资产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于资产的购置、处置等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66.77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63.57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2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6.77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63.57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4年,怀化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增进民生福祉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的工作安排,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可感可及民生实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得分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
1.经济性分析。2024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预算项目资金全部投入项目之中,全年落实各类拨款到账,保证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民政事业发展,局机关全年财务管理和收支目标得以实现。预算执行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经费支出的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做到事前申报,按流程审批、按标准开支,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入进度正常。公用经费预算与决算收支平衡,控制率达100%。“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节约率达到62.3%。
2.效率性分析。围绕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把民政工作放到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并推进落实。资金争取再创新高,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0.78亿元,同比增长11.36%,其中,主汛期间争取省厅资金扶持750万元,在全省位列第三。福利彩票销量达4.96亿元,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位居全省第五。区划调整基本完成,鹤城区和中方县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挂牌移交、勘界、制图等工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申报储备项目57个,市殡仪馆原址新建项目进展顺利,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投入试运营。招社引资强势助力,指导协助怀化市箱包皮具产业、种业、电子元器件等新兴产业社会组织成立,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链接落地44个项目12.98亿元,举办交易会、展览会促进交易额5.5亿元,举办就业服务活动27场,发布招聘岗位446个。
3.有效性分析。(1)民生实事有温度。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7.69%、8.9%,残疾人“两项补贴”较去年同期提高12.5%,完成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2388户,建成护理型床位310张、老年助餐服务点50个。(2)社会救助有厚度。探索“主动发现+精准核查”救助机制和“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实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融合,开展动态核对28.9万余人次,新纳入低保特困1.02万人次,累计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金8.7亿元。溆浦县获评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3)养老服务有广度。持续优化“1+N+X”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全市建成14个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48个区域性(乡镇)示范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656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倾力打造138个“怀味养生餐厅”养老助餐点,平均日供客达2514人次,引入怀仁康养、青岛中康、湖南四和等企业参与适老服务,服务老年群体11.53万余人次。(4)儿童关爱有力度。创新多元综合救助模式,组建“儿童主任+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困境儿童常态化走访慰问,全覆盖开展孤弃儿童监护情况调查评估,组织“走出大山看世界”慈善公益研学、“怀化扬州慈善励志班”等活动,为2179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明确“爱心守护人”。(5)改革创新有效度。在全国率先探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常态化运营,惠及未成年人1万余人次。在全省率先完成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调整、成员单位组建,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夕阳美好”主题宣传文艺晚会、书画展等活动。在全省率先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开门办院”,邀请社会人士和家人进院互动1.2万余次。在全省率先统建全市养老机构安联网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市县乡养老数据和服务互联互通以及养老服务机构“云监管”。获全省首批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明确4个县市区7个社区参与首轮试点。婚俗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打造婚俗文化园(廊)2个,通过“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为2.4万对新人办理结(离)婚登记。
4.可持续性分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既保障了基本民生项目实施,又保障了局机关正常运转,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职责以及当前财务现状一致,具有可持续性。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预算前瞻性、科学性、精准性还有欠缺,造成了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偏差。
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年初未能对绩效目标与指标进行统筹设置,产出性指标量化值设置不完善,且缺少可量化的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学习,科学设定目标。在明确绩效目标设置依据及方法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内容及成果的预期使用效果进行梳理,完成目标设定,目标设定既要有可操作性又要有前瞻性,对产出和效益指标要尽可能量化,提升绩效目标的可考核性和可实现性。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完成情况等。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开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资金来源、金额、使用方向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