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04 09:56 信息来源: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怀化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怀化市 县(市、区):怀化市 填表单位(公章): 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填表日期:2016-3-3
事项名称 |
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核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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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
A85G |
子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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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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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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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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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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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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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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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
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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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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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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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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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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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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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未含专家评审所需时限:3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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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13个工作日(未含专家评审所需时限:3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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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申请项目范围符合智慧怀化建设整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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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委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签出初审意见、起草拟文。 3、时限:4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科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如有必要,向申请人发出《召开专家评审会通知书》,组织信息工程咨询专家组、申请人,召开评审会;(30个工作日内) (2)按照许可规定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委分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3)综合法规科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审核意见; (4)分管领导审签。 3、时限:6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许可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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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 0745-273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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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点 |
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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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到达线路 |
乘坐K9、109路公交车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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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窗口)(夏季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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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0745-2731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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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党中元(0745-2731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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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http://jxw.huaihu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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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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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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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
即时 |
□是 ■否 |
蒋莎莎、赵茹霞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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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
4个工作日 |
□是 ■否 |
张礼华、党中元 |
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科 |
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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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
6个工作日 |
■是 □否 |
陈元生 |
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科 |
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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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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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
1个工作日 |
□是 ■否 |
任六生 |
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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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告知 |
1个工作日 |
□是 ■否 |
蒋莎莎、赵茹霞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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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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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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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怀化市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
文件 |
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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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怀化市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申报表 |
表格 |
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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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怀化市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含预算方案) |
文件 |
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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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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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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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273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