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8 09:56 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近日,市经信委接到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共同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18〕54号)。从《通知》中获悉,我市本级、洪江区、溆浦县、沅陵县、中方县等县(市、区)19家企业,获得奖补资金614.3万元。
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政策,是鼓励企业从市场需求出发,围绕提高经济效益、改进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信息化水平,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的奖励措施,旨在激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对实施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的工业企业,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有增量的,给予事后奖励性补助的专项资金。
申报企业均为在省内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要求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在湖南省境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和湖南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技术改造项目取得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并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已完工,且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主体税种税收与上年同比有增长。
此次获补资金是根据《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工业企业申请,市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等部门初审上报,省级经信、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复审、公示,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