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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怀化市计划生育协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17:17 信息来源: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一是统筹规划与决策,申报预算时,制定项目整体目标。二是资源协调和分配,保障项目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三是监督与控制,不定期对项目点进行督导,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四是验收与评估,对各项目点项目资金绩效结果进行评估分析,总结经验。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生育关怀项目

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业农村部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意见(国卫人口发2019)53号)

②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工作要点(湘计生协发〔2023〕2号)

③关于成立湖南省生育关怀基金的通知(湘计生协发〔2023〕5号)

④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怀计生协发〔2007〕5号)

⑤关于印发《怀化市计划生育关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怀计生协发〔2012〕7号)

(2)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托幼所、暖心家园项目

①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0268号)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③国家卫健委、农业农村部、中国计生协《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意见》(国卫人口发〔2019〕53号)

④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

⑤关于印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计生协〔2023〕2号)

⑥中国计生协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国计生协〔2021〕19号)

⑦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人口家庭发〔2023〕2号)

⑧湖南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计生协关于印发《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发〔2020〕4号)

⑨怀化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计生协关于认真落实湖南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计生协《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卫函〔2020〕29号)

(3)专项业务经费

①中国计生协会章程

②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0268号)

③湖南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计生协关于印发《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发〔2020〕4号)

④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第25个“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湘计生协发〔2023〕6号)

⑤关于开展“青春健康三湘行”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湘卫函〔2023〕71号)

⑥关于做好基层计生协会员之家和宣传服务窗口建设工作的函

⑦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湖南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湘计生协发〔2017〕18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我部门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参照《怀化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项目资金支持条件为必须合规可行,组织健全。主要支持与计生特殊家庭、困难家庭帮扶方面;支持方式为直接补助各项目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我部门项目资金分配,主要采用透明合规原则。一是确定各项目点程序合规,二是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我单位项目资金总体量小,难以在全市形成规模效应,因此在考虑项目点时,会优先考虑计生协组织健全、人员齐备、重视计生工作的县级、村级计生协组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生育关怀项目资金,主要针对计生特殊家庭(失独、伤残、手术并发症),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坚持开展节日慰问活动、送温暖上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托幼所、暖心家园项目资金,主要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计生协八代会上强调的“六项重点任务”,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关于对地方各级政府3岁以下婴幼儿的项目要求,加快我市建成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托幼所、暖心家园,为不同需求的育龄家庭、计生家庭做好服务。

  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按照计划生育章程,每年召开全市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督导调研县市区计生协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关爱慰问计生困难家庭、特殊家庭。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生育关怀项目,全年开展生育关怀活动不少于5次,开展节目慰问不少于30人次,明显提升生育关怀影响力度,帮助计生家庭实现优生优育,202412月底前完成项目资金的拨付,保障生育关怀工作开展,关怀计生家庭优生优育,群众人员满意度不少于90%

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托幼所、暖心家园项目,全年支持暖心家园项目运作数不少于2家,开展活动不少于60次,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效果明显,关怀育龄群众,提升全市优生优育水平,202412月底前完成项目资金的拨付,计生困难家庭困难情况得到改善,社会影响力得到扩大,人口素质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不少于90%

专项业务经费,下县市区督导调研不少于10次,加大新型婚育文化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人口质量,关爱计生困难群众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人口素质,群众满意度不少于9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符合我市计生工作开展实际申报目标合理,切实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先明确自评项目,组建部门自评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欧阳剑飙担任组长,财务分管领导严磊、项目负责业务科室负责人沈阳、综合科申媚娜为小组成员,沈阳负责收集各项目点项目绩效目标表及佐证资料,严磊、申媚娜负责对各项目点的资金使用情况及实际产生效果进行研判,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量化目标,进行分析,从而确定绩效自评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部门申报2024年项目资金共115万元,预算批复40万元,年底调整预算39.9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4年,我部门共支出项目资金39.90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拨款资金。

   2.资金到位

    8月,市级下拨生育关怀项目经费及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托幼所、暖心家园项目资金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100%11月,市计生协下拨这两个项目资金至各县、村级计生协项目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100%

专项业务经费预算20万元,截至202412月底,项目下拨20万元,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100%

3.资金使用

截至202412月底,项目资金到位40万元,实际支出39.90万元。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程序完备,完成绩效目标,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参照市卫健委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在日常的财务管理中,同时按照市财政相关财政制度开展工作,月底及时处理当月账务,会计核算合规合法。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部门采取职能型组织架构,由单位负责人欧阳剑飙负总责,业务财务严磊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划分职能,分工协同完成。

项目启动后,明确项目绩效目标,按流程确定项目点,下拨项目经费,监控项目完成进度及合规使用资金,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定,验收项目完成实效。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部门项目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采购流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申报、审批,不存在化整为零规避监管的情况。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后,要求各项目点上报绩效表及佐证资料,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累积经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生育关怀项目,全市对计生庭共开展慰问活动5次,慰问158人次,慰问金额总计4.92万元,共开展计生系列文艺活动4次,丰富计生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另外,三个基层计生协组织、会员之家阵地建设得到加强,计生政策得到宣传,群众满意度达95%

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托幼所、暖心家园项目,全市共支持暖心家园项目运作5家,阵地建设得到加强,走访慰问计生特殊家庭3次,共慰问237人次,慰问金额总计6.39万元,全市开展优生优育指导167次,计生困难家庭、特殊家庭得到关爱,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达95%

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下县市区督导调研27次,统筹推进全市计生工作。慰问计生家庭10人次,慰问金额总计1.60万元。召开全市计生协会员第四次代表大会暨八届二次理事会,市长黎春秋参加并发表讲话,12月份在湖南日报上发表文章,怀化计生宣传工作得到省计生协肯定。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方面,部分计生困难家庭、特殊家庭获得帮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压力;社会效益方面,对十生育关怀及暖心家园项目点给予资金支持,基层计生协组织阵地建设得到加强;可持续效益方面,部分计生家庭、特殊家庭、困难家庭群体得到关怀,群众对政府增强了信心,充满了感激,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度提高,市计生协全年未接到计生群众信访案件,社会维稳工作稳步推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没有超预算现象,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专款专用,很好的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支付进度不均衡。根据工作安排,11月份将项目经费下拨到各项目点,大部分项目点跨年度支出项目经费。二是对项目点资金使用督查力度不够。主要进行绩效管理、查验佐证资料,没有实地督查资金的使用。

(三)相关建议

一是尽量年中对项目资金进行安排,督促各项目点年内将项目资金惠及计生群众。二是不定期到各个项目点实地督导,确保资金使用合法、程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