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2 10:42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机构情况: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食品安全科、职业防治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医疗机构执业监督科、传染病防治与学校监督科、稽查科、受理发证科、办公室、人事科9个职能科室。
(3)人员情况:2020年末在职人员39人,退休人员31人(其中1人为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人员由财政统发工资),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死亡1人,调市纪委1人,退休1人,军转安置2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
(1)三城同创专项
①《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区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16号)
②《关于印发<怀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创卫办发〔2019〕1号)
③《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三城同创”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电发〔2018〕41号)
(2)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②《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办电发〔2018〕99号)
③《关于明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怀环整改办〔2019〕3号)
(3)公共卫生项目
①《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公共卫生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0〕31号)
②《怀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补助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通知》(怀财社指〔2020〕11号)
③《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公共卫生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0〕67号)
4《怀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补助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通知》(怀财社指〔2020〕17号)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①《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的通知》(湘财社指〔2020〕157号)
②《怀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的通知》(怀财社指〔2020〕114号)
③怀化市财政局预算指标单(社0270)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三城同创专项
①项目基本性质:我局“三城同创”卫生监督执法项目经费由市财政拨付,用于统筹推进“三城同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②用途和主要内容:“三城同创”卫生监督执法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是相关业务科室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对存放创建档案的档案室进行维修;三是购置黑白打印机、宣传用LED全彩显示屏、宣传栏(对口帮扶小区);四是院内化粪池疏通。
③涉及范围:本局相关业务科室。
(2)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①项目基本性质:我局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项目经费由市财政拨付,用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着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用途和主要内容: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项目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相关业务科室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③涉及范围:本局相关业务科室。
(3)公共卫生项目
①项目基本性质:我局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由省财政拨付,用于卫生综合监督及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②用途和主要内容:公共卫生项目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是相关业务科室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相关业务培训。
③涉及范围:本局相关业务科室。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①项目基本性质:我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由中央补助,用于提升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②用途和主要内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无项目支出,收到省局调拨设备,原值229710.00元
③涉及范围:本局职业卫生与放射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三城同创专项
绩效总目标:通过3-6年的努力,力争实现“三城同创”目标,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阶段性目标:一是健全完善本单位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时将市三创办安排的工作分解到科室,责任到人;二是按照“三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监管对象管理,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考核、有记录。
(2)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绩效总目标: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着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二是全市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建立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三是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医疗污水达标排放。
(3)公共卫生项目
绩效总目标:优化整治医疗环境,控制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确实维护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力。
阶段性目标:一是市直管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采供血机构、学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市直管涉及职业健康用人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100%;二是按要求完成2020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并督促各县市区执法机构及时完成双随机抽检任务; 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和层级稽查;四是本年度罚款在2万元以上的案件≧5;五是开展12次内部业务培训;六是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良好,全年行政处罚案件未被行政复议或诉讼;七是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录入数据及时、准确;八是群众满意度100%。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绩效总目标:提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阶段性目标:一是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数量1个;二是职业卫生执法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使用率≧85%;三是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执法取证能力、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覆盖率100%;四是职业卫生案件查处率较上年提升。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1)三城同创专项
生态效益:优化卫生健康环境。
社会效益:维护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生态效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社会效益:改善全市环境质量,防止疾病传播。
(3)公共卫生项目
生态效益:优化卫生健康环境。
社会效益:维护了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生态效益: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社会效益:市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执法取证能力、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覆盖率100%;项目单位职业卫生案件查处率较上年提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工作组、制订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进行采集基础数据,汇总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复核汇总、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等进行评价评分,并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三城同创专项
2020年1月23日收到年初预算三城同创专项经费28万元。
(2)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2020年1月23日收到年初预算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经费7万元。
(3)公共卫生项目
共计20万元;
①2020年8月18日收到公共卫生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万元(怀财社指〔2020〕11号,指标文号:社0260号)。
②2020年10月21日收到公共卫生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万元(怀财社指〔2020〕17号,指标文号:社追0329)。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2020年9月25日收到2020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0万元(怀财预〔2020〕114号,指标文号:社0270号)。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三城同创专项
三城同创专项经费决算支出28万元,其中:邮电费19497.95元、差旅费24554.00元、维修(护)费737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70.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406.15元、办公设备购置45000.00元。
(2)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经费决算支出7万元,其中:邮电费5879.80元、差旅费4990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14.20元。
(3)公共卫生项目
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决算支出144436.12万元,其中邮电费1664.20元、差旅费84480.00元、培训费1077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17.92元。年末结余55563.88元。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支出为0,原因是:财政错下拨此项目资金,于2021年1月下指标单(怀财社字0270号)收回此项目资金,指标单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但决算财政对账取数为2020年12月31日实际数值,故决算中体现本单位收到20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但未使用。本单位2020年度实际收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的是省卫健委统一调拨的卫生监督机构执业卫生执法取证设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其中2020年7月29日收到47780.00元设备、2020年12月31日收到181930.00元设备,合计229710.00元设备。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按照本单位收支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列支。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由于本单位的项目均为卫生监督执法类项目,非建设类项目,故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有计划、经费使用有审批、项目完成有总结”来管理项目资金。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经费使用科室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负责,稽查科对项目的开展进行监督,分管领导对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审批,纪检员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三城同创专项:年初预算28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28万元,执行率为100%。
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年初预算7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7万元,执行率为100%。
公共卫生项目:年初无预算,实际收到2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144436.12元,执行率为72.22%。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年初无预算,收到20万元,20万元未支出,执行率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预算资金以内,无超预算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①三城同创专项:
监督覆盖率100%,量化分级率100%,完成五小行业消毒设施设备80%,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完成率90%,健康合格证办证率95%,完成公共场所检测650个样品,完成率80%,中央空调清洗消毒检测率达85%
②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2020年5月12日至5月15日,组织4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1次执法检查,共检查医疗卫生单位85家,共查出交办问题85个,对3家未按规定对医疗污水进行消毒、2家污水处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医疗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③公共卫生项目:本年扎实开展了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对市直管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采供血机构、学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卫生监督。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利用收到的执法设备开展职业健康管理监督执法。
(2)项目完成质量
①三城同创专项:
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020家次,监督覆盖率100%;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97家,市直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五病”调离率100%。
制订、发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示栏240余块、卫生宣传手册2000余份,举办卫生知识培训班6期,培训卫生管理人员300余人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86家次,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市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部实行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医疗污水全部经消毒后达标排放。
顺利通过省卫复审。
②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到目前为止:全市7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98家一级医疗机构、307家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率为100%。
2020年市本级共办理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案件20件,处罚金额11.3万元,其中:办理未按规定对医疗污水进行严格消毒或医疗污水未达标排放案6件、处罚金额4.8万元,办理违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案14件,处罚金额6.5万元。
③公共卫生项目:
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录入数据及时准确,卫生监督覆盖率100%,行政处罚案件未被复议或诉讼。
2020年全市共完成双随机认为827单,监督完成率99.88%,双随机抽检任务,完成率95.33%,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51起,罚款人民币36.20万元,对13个县(市、区)开展层级稽查及案卷评查,开展业务培训12次。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本单位已收到省卫健委下发的职业卫生执法取证能力、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故覆盖率达到100%。
2020年本单位共查处职业卫生案件2个,上年为0个,故职业卫生案件查处率较上年提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①三城同创专项:
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的思想认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维护了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②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管理工作,改善全市环境质量,防止传染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为全市医疗健康服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③公共卫生项目:
增加卫生监督的频次和卫生监督力度,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多轮次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进行监督,维护了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对社会环境及个人生产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对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本单位职业卫生执法取证能力、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覆盖率100%,职业卫生案件查处率较上年提升,有效的防止职业危害,保护作业工人的身体健康。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得分85分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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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6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2 |
|||||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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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2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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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1 |
|||||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
1 |
|||||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
1 |
|||||
④项目顸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1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1 |
|||||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1 |
|||||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教或计划数相对应; |
1 |
|||||
④是否与预期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1 |
|||||
资金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1 |
|||||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1 |
|||||
到位及时率 |
3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1 |
||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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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1 |
|||||
过程 |
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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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2.5 |
|||||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2.5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1 |
|||||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
0 |
|||||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1 |
|||||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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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过程 |
业务管理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2.5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2.5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0 |
|||||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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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1 |
|||||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1 |
|||||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
1 |
|||||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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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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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2.5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2.5 |
|||||
产出 |
项目产出 |
实际完成率 |
5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 |
5 |
|||||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
|||||
完成及时率 |
5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100%。 |
|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4 |
|||||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
质量达标率 |
5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
||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
4 |
|||||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
成本节约率 |
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 |
|
||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
5 |
|||||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6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績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8 |
社会效益 |
6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生态效益 |
6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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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6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单一,缺乏绩效管理的有效手段,结果应用有形式化现象,建议财政部门要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建立绩效评价相关结果应用制度,更加合理安排以后年度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有些工作没有单独安排经费,公用经费财政统一压减,只能满足日常运转,满足不了其他工作需要,建议专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立项。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