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8日至7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9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迅速部署 。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中共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明确分工,夯实责任 。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对照3大类20个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余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责任。局党组要求坚决执行市委第六巡察组整改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整改,统筹兼顾。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深刻反思巡察整改中的各项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成效。聚焦广大退役军人反映强烈的问题抓重点抓关键,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的问题,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巡察整改以来,共完善制度8个,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挽回损失27.4万余元,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69人次。巡察整改期间,巡察组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和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提升政治能力、履行政治责任有不足
1.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实的问题。
(1)针对党组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结合工作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1年11月29日补学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局党组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在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时,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领域职能职责进行了专题研讨,局系统各党支部都组织党员开展了集中学习,并进行专题研讨和撰写心得体会。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记录不规范,督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系统各党支部根据指定书籍和重点篇目按要求完成了四个专题的学习,对学习记录进行了查漏补缺。成立了3个指导组,由局领导带队,根据学教办任务清单对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2次检查。编辑简报5期,每个月下发工作提示,按时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
2.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差距的问题。
(3)针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颁布后,党组未组织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2021年7月26日制定下发了《中共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的党组工作运行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1年11月29日补学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深对《条例》条文的理解。
(4)针对非党组成员长期参加党组会并分管业务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参加人员已明确为党组成员,其他人员视议题需要情况进行列席。党组班子成员配齐后重新调整了分工,非党组成员不再固定列席党组会议,不再分管工作,只负责岗位职责分内工作。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5)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紧盯“七一”“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特别是涉退役军人舆情,并向市委、市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11月2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调整了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对外宣传的内部审查流程。重新制定了舆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保密教育,组织各党支部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6)针对政治理论学习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以来,按照“上下同题”和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方案由党组书记审定把关,中心发言由党组成员本人撰写,内容丰富,记录规范。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4.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未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的问题。
(7)针对直属事业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和业务指导,从2021年8月开始,直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二是要求直属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决策,涉及人事财务和工程项目领域的重大事项都要有会议研究记录,各单位现已明确专人如实进行行政会议记录。
(8)针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对原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副科长谌志远案在科级以上干部中进行了专题警示教育,业务科室结合个案现象举一反三,开展了自查自纠。二是组织业务科室学习安置政策和廉政规定,制定了《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流程》,严防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履行“一岗双责”,抓早抓小。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9)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式多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纪检、财务部门对市军休中心2019-2020年无公函开支就餐费用进行了清查,按要求退回工作人员陪同军休老干部开展活动就餐费用5600元,制定了《市内军休人员活动用餐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军休老干来怀和在主城区开展活动的用餐支出。二是局系统工作人员退还参加鹤城区“万步有约”活动发放的奖金19000元;三是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由局分管领导对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局党组安排分管局领导与机关纪委、财务部门负责人到市光荣院召开巡察问题整改督办会,对该院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约谈,违规领取的出差费用等全部退还到位。
(10)针对优抚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优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财政部下达的《优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范支出。今后该专项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县市区。
(11)针对违规聘请劳务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局系统违规临聘人员情况进行清理并由局分管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局系统违规聘请的8人已于,2021年12月全部清退。今后特殊岗位确需聘请的,一律按要求到市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
6.关于廉政风险隐患较多的问题。
(12)针对工程项目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市军休中心、市光荣院、市烈管所在工程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对从中有违规行为的招标代理公司今后局系统不得使用。二是对市烈管所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深刻检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对市军休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举一反三,加强相关法规的学习和采购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对局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今后涉及重大工程项目事宜必须报请党组会研究决定,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13)针对房产租期过长,租金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市光荣院位于武陵路的一栋楼房市政府2020年6月已划拨市城建投;市光荣院2016年将市老年公寓住房出租,在2021年6月租期届满后,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开招租,最终怀化市怀仁晋源老年公寓中标,所得资金全部上缴财政。
(三)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落实党建要求不够实
7.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偏差的问题。
(14)针对党组研究人事等存在党组书记先定调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文秘人员缺乏,会议记录不规范。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在选人用人方面,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方法、步骤进行。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实行双记录制度,由局党组秘书、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分别记录。
(15)针对党组成员对“三重一大”问题未充分发表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成员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局党组会上对单位“三重一大”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8.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6)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省委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细化了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局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
(17)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去年各支部的“三会一课”情况组织了一次交叉检查,掌握情况,查漏补缺,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底党建考核评比,“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的支部排名靠后。2021年安排了4名支部书记、2名组织委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轮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素质。
(18)针对党建进社区帮扶活动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三城同创工作要求,我局对城中街道福星小苑进行结对帮扶,主要负责解决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期间,我局党员同志每周五下午都到该小区进行义务清扫,开展党员进社区帮扶活动。该小区内有一条沟渠,已堆集多年垃圾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清运,根据社区请求,帮助其进行垃圾清运两次。
9.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9)针对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成立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5月筹备成立机关党委时,初步研究了提名候选人,后因工作人员调整,经党组研究更换了提名人选,最终上报市直机关工委的名单与批复名单一致。6月底成立机关党委时,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出席选举大会,选举程序严格按规定执行到位。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相关支部资料保管不善的行为提出批评教育,责成支部班子召开支委会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各支部对党建工作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明确专人对资料进行保管。
(20)针对党员公开承诺未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各支部书记开展了提醒谈话,严格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对公开的承诺书全部上墙公开、接受监督。党支部公开承诺书按程序由机关党委审定后予以公开。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根据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继续围绕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360080;地址:怀化市河西德善路568号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hhstyjrswj@126.com 。
中共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