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怀化)科技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2 14:18 信息来源: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怀科发〔2025〕16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商科工信局、科技工信局),怀化国家高新区、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各在怀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举办好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推动怀化科技和文旅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唱响“福地怀化”品牌,经省科技厅同意,根据工作安排,启动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怀化)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五溪传统文化的发掘和保护、非遗和红色文化的挖掘与提升、特色产业与文旅的融合和创新、智慧文旅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等四个方向,针对性地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进新标准、新装备、新技术在文旅产业的集成应用,实现科技与文旅深度融合(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项目承担单位需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与省财政资助经费比例不得低于2:1。项目立项后,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在怀化境内注册成立,部分项目因实际需要可放宽至湖南省内。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1.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协同申报。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且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进行提交。鼓励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情况。研发投入情况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按规定途径、标准填报年度研发经费(R&D)数据,提供相应附表。

4.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5.获批立项支持后,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要求管理项目资金,专项资金要用于本项目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平台建设等方面,不得挪作其他用途。如有违规,将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并追回项目资金。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的能力,且为该项目思路提出和实际主持的科研人员,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严禁挂名申报,如有知名专家和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挂名申报的,一经发现,将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旅发大会科技专项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或项目正式合作单位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和归口推荐,推荐单位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直部门和在怀高校。

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推荐属地内园区(基地)、企业等单位申报的项目。

市直部门主要推荐其归口管理单位申报的项目。

在怀高校主要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通过线下申报的形式,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A4 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含相关附件)及电子档,提交至怀化市科技局。

2.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

①项目实施报告(项目的研究意义、建设内容、可行性分析、现有基础和优势、组织实施、进度安排、保障措施、预期成果效益、经费预算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②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事业单位);

③前期研究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鉴定成果、科技奖励等)、高企(科企)等证书;

④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在职单位批准意见及兼职单位的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若为兼职人员必须提供);

⑤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⑥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交易合同、成果转化用户单位意见;

⑦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申请表(拟购置5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的必须填报);

⑧诚信和资金使用承诺书(见附件3、4);

⑨其他资质证明等。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推荐单位进行初审。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二)项目推荐

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将符合旅发大会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汇总,制定正式推荐函报送至怀化市科技局1013室(地址:怀化市人民政府市民服务中心10楼1013室,邮编:418000)。怀化市科技局不受理未获推荐的项目。怀化市科技局将按照省科技厅的要求和申报流程办理好项目的评审和立项等相关工作。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7:30;推荐单位项目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17:30(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书于2025年6月16日17:30前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科  室:怀化市科技局区域和技术创新科

联系人:陈  杨  彭倩秋

联系方式:0745-2718838  0745-2715832

附件:1.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怀化)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2.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怀化)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

         

                               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