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核定皇都侗文化村景区交通车票价(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11-25 09:29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制定《关于核定皇都侗文化村景区交通车票价(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的必要性

    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23〕125号)、《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165号)有关规定,核定皇都侗文化村景区交通车票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景区交通车票价的制定,对于规范景区交通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价格矛盾纠纷,减少消费投诉,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规范和积极作用,意义重大,非常必要。

二、起草过程

2025年7月下旬,我委对通道皇都民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皇都侗文化村景区2024年度交通车客运定价成本进行了调查等定价相关前期工作。于 2025年7月形成了《通道皇都民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皇都侗文化村景区交通车客运定价成本调查报告》(怀发改成审〔2025〕11号);研究定价方案,形成了《关于核定皇都侗文化村景区交通车票价方案关于核定皇都侗文化村景区交通车票价方案》,一并将意见与后续召开的听证会意见进行合法性归集采纳。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鉴于原皇都侗文化村景区交通车票价为8元/人·次(往返),略高于此次成本(单位定价成本为7.82元/人·次),拟定标准不变。

理由:皇都侗文化村景区交通车2023年营运游客5724人(2023年9月开始运营),票价收入36508元,支出39487.5元,超支2979.5元;2024年营运游客14916人,票价收入109512元,支出82827.65元年,结余26684.35元。考虑广大旅游者可承受的范围,同时也考虑到经营管理企业合理收益和可持续发展等原则核定此次价格,建议维持原标准不变8元/人·次(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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