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2 15:48信息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和“三城一区”建设,积极鼓励和引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做强做优,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加快上市步伐,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阶段。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实施方案起草工作。2022年3月14日至4月13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4月25日,市政府办组织市发改委等12个单位召开征求意见会,专题讨论研究《怀化市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向相关单位发放了征求意见函。经综合各方面意见,形成《怀化市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合法性审查阶段及集体审议阶段。5月20日,市司法局对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5月25日,送审稿经市政府2022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实施方案主要由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政策扶持”工作机制,到202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达到8家以上,直接融资总额增长50%以上,资产证券化率提高5%以上。2022年起,每年至少2家企业到省证监局辅导报备;2023年新增至少1家、2024年新增至少2家、2025年新增至少3家上市公司。

(二)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压实属地责任、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强化要素保障、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调研指导、做强上市公司等方面。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支持政策、强化检查督促。

(四)关于施行日期。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于统一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但是,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上位规范性文件执行,或者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应当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规定,为不碍于 湘政办发〔2022〕2号文件的执行,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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