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的人口老龄化率已达21.08%,超过国家、省平均水平,排全省第五。老年人群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现象突出,城乡留守老人占比逐年攀高,经济困难的残疾、孤寡、计划生育困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与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矛盾突出。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结合省情、市情,确需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提升的实施意见,引导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落实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都将养老服务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基本养老服务涵盖的兜底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是主要考核内容。《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提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今年省政府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对标对表。实施后能有效解决我市特困供养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服务能力不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多方面问题,是“十四五”期间推动我市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的全方位的指导性政策文件。同时,省内其他市州尚未出台同类文件,我市积极作为,敢于吃透上级精神、解决基层主要问题,率先早谋划、早推动,正是“真抓实干”的主要体现,力争2022年“持续精彩、不断出彩”。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阶段。2022年2月15日-3月17日,市民政局经咨询省内外养老服务相关专家意见,并借鉴全国走在前列的省、市经验,结合省政府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起草了初稿。3月17日,经市民政局党组讨论通过,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2年3月31日-4月13日,在市民政局网站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4月6日,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意见。4月7日,分管副市长杜登峰专题调度《意见》起草工作。4月13日-4月15日,结合《2022年度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湘民发〔2022〕14号)考核指标做修正后形成送审稿。4月15日,在分管副市长杜登峰主持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再次讨论送审稿,各县市区均同意送审文本。
(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阶段。4月19日,市司法局对送审稿完成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了《怀化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报告》(怀司文审〔2022〕8号)。5月7日,送审稿经市政府2022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合理布局城乡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网络。《意见》提出了“满足本地区失能失智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充分利用、便于统一管理资源集约”三个整合原则,指导各县市区开展“1+N”特困供养机构网络整合,各县市区开展摸底上报后,全市原有151家农村敬老院整合为26家中心敬老院,与我市14家福利院共同组成总数为40家的城乡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网络。整合后更加有利于专业化管理与运营,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提高服务质量。
(二)关于实施以消防达标为核心的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当前,全市有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3877人,分别安置在13家县市区福利院和151所乡镇敬老院。其中,13家县级福利院,超半数以上缺乏专业运营,照护能力不足,床位空置率极高;151家乡镇敬老院以“老、破、小”机构居多,均属于消防条件未达标的非专业化运营机构,存在很多安全生产隐患,上述机构是兜底线的主要载体,安全事故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全面化解特困供养机构安全风险已刻不容缓,这项工作也是出台《意见》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不同于以往的“点多面广投入大”,各县市区通过整合后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网络确需改造的机构数量平均只有3家,年度内实现清零可行度大大提高。
(三)第三至第七条。按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分别对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做再强调,相关的目标要求和依据主要与国、省、市“十四五”规划以及今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考核指标对标对表。
(四)关于加强资金保障。基本养老服务提升涉及到相关资金投入量大,主要依靠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各级财政整合资金支持保障,各级各民政部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资助。县市区重点保障特困供养机构消防改造达标、保障特困供养机构运转等兜底刚性支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等保基本养老服务主要是通过政社合作方式解决,场地设施由各街道社区免费提供,财政给予适当补贴,鼓励专业市场主体自主投入运营。市里重点解决全市养老机构安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全覆盖、示范性机构打造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局问题,通过包装打捆全市项目加大向国家、省级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弥补基层保障投入财力不足。
(五)关于施行日期。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于统一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但是,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上位规范性文件执行,或者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应当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规定,为不碍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0〕59号)的执行,《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