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怀化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原《怀化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为2018年制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出台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修订,原《办法》与新出台的文件要求不尽一致,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储备粮管理实际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规范市级储备粮管理制度和经费保障,有效发挥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修订该文件。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为做好修订工作,我委通过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内部讨论、召开座谈会、向相关单位及企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收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委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同意,形成新修订的《怀化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6年3月通过怀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后,经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审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法性审、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核,于2026年9月形成送审版。2026年10月21日经怀化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该文件。2026年10月30日市司法局对该文件按规范性文件要求予以登记。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怀化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总体框架参照《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共分八章四十三条:第一章“总则”,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部门职责和违法举报等内容。第二章“计划”,包括总量规模、购销计划、轮换制度、购销管理、执行报告等内容。第三章“储存”,明确承储企业条件要求、应承担的责任、禁止行为、质量管控、轮换周期及轮换方式等内容。第四章“动用”,明确市级储备粮动用权属、动用条件及动用流程等内容。第五章“财务费用”,明确储备粮油费用保障及各项补贴费用标准等内容。第六章“监督检查”,包括市发改委监督责任和检查职权、承储企业信用管理、相关部门监督职责等内容。第七章“法律责任”,明确了对行政管理部门、承储企业以及其他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等内容。第八章“附则”,规定本办法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