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教育局解读《怀化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6-30 16:35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为建立完善中小学校食堂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加强“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59号)、《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4〕39号)和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64号)、《湖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24〕41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2026年6月30日,怀化市教育局联合怀化市财政局印发了《怀化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怀教发〔2026〕3号)。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为持续巩固“校园餐”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加强专业指引,筑牢膳食资金管理“防火墙”,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起草了《怀化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公益性、非营利性要求,实行成本核算,严格收支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推进信息公开。把完善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作为持续推进中小学“校园餐”管理提质增效、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

二、起草过程

1.形成文件初稿。1月至4月,市教育局与市财政局经过多轮会商,研究起草形成了《怀化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发至市教育局财建科、体卫艺科、督导科、职成科、民教办、局机关纪委等科室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征求意见。

2.召开座谈会。4月9日上午,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座谈会,市财政局,市直学校分管财务和学校食堂的副校长,鹤城区、中方县教育局学校财务和“校园餐”工作负责人共30人参会,与会人员对征求意见稿个别细节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均表示赞同。

3.征求公众意见。4月13日至5月13日,在怀化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4.会议研究审议通过。5月22日,市教育局党组会审议并通过《怀化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送审稿)》。6月26日,通过了市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文件依据

1.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59号);

2.《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4〕39号);

3.《湖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24〕41号);

4.《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64号)。

四、主要内容

1.文件主要内容说明。中小学“校园餐”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两个方面。2025年1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2025年4月7日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这2个文件均为加强中小学食堂膳食经费管理的专门文件,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起草的《办法》为落实2个上位文件“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财务管理体制与岗位职责、收入管理、成本支出管理、财务监管与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共7章26条,对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进行全链条规范,强化责任与监督,从而保障学校食堂餐饮质量,维护师生家长合法权益。

2.“责任追究”有关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第六章 责任追究”所列的对7项违反财经制度的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均引用自《湖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24〕41号),此文件为省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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