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05 16:44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负担,满足社会和家长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4〕12号)规定:课后服务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取消了高中课后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二、起草过程

2025年1月8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怀发改价〔2025〕1号),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每生每期由800元降为不超过700元、乡镇初中维持不变(每生每期不超过700元);城区小学每生每期由700元降为不超过600元、乡镇小学维持不变(每生每期不超过500元)。此标准运行一年来没有收到不良反映。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对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文件进行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1月,我委选取全市13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情况开展调研。调研学校取样涵盖了市直属学校、区属学校以及偏远乡镇学校,全面了解了各级各类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并了解省内其他市州的收费标准,为科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奠定了基础。根据调查情况,经研究,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维持不变: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4元/生·课时,每期按实际课时收取,其中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700元,乡镇小学每生每期不超过500元、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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