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22-06-30 15:03信息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实施‘四上’企业培育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阶段。3月10日,市政府副秘书长熊智勇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召开会议,明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工作方案》。3月14日,市政府副秘书长熊智勇组织召开“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征求意见会”,会上向参会单位发放了《怀化市“四上”企业培育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与会单位意见。会后,根据会议要求和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14日至4月13日期间,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4月25日,市政府副市长韩晓波组织召开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调度会议,再次讨论研究《工作方案》起草工作。经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形成了送审稿。

(二)合法性审查阶段及集体审议阶段。5月19日,市司法局对送审稿完成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了《怀化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报告》(怀司文审〔2022〕12号)。5月25日,送审稿经市政府2022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工作方案》由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要求五部分和怀化市“四上”企业目标清单、怀化市“四上”企业培育任务分解表两个附件组成。

(一)目标任务。到2025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别达到1200户、330户、209户、660户、280户。

(二)工作标准。主要包括“四上”企业标准、临规企业标准两项标准。

(三)工作措施。主要包括深入调查摸底、坚持分类培育、深化帮扶行动、加强入规指导、加大财税支持五个方面。

(四)责任分工。明确市统计局等18个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责任分工。

(五)工作要求。提出了制定培育方案、强化监测调度、强化督办检查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六)关于施行日期。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于统一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但是,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上位规范性文件执行,或者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应当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规定,为不碍于《意见》的执行,《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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