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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红十字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4-06-20 09:11

怀化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8年,隶属于市卫生局。2004年,由市卫生局代管改为由市人民政府领导联系的独立法人社会救助团体,机构级别为副处级。2021年7月,经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市红十字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内设机构4个,会长由相关领导兼任,设专职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专职副监事长1名,副科职数4名。2023年3月,市委下文,设立市红十字会党组。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湖南省红十字会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怀化市红十字会坚持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在救援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以及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为怀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贡献红十字力量,多次得到上级红十字会和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表彰。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怀化市抗冰救灾、灾后重建先进集体”;被省红十字会授予“湖南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被省红十字会授予“抗冰救灾先进集体”和“抗震救灾最佳组织奖”。2011年和2012年,被省红十字会授予“救护培训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被省红十字会授予“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优秀单位”。2020年,被省卫健委、省红十字会授予“2018-2019年度湖南省无偿献血促进奖特别奖”。2021年,被省红十字会授予“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特别奉献奖”。2016-2023年期间,六次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报刊宣传先进集体“三等奖”和一次“二等奖”。2023年被省红十字会授予“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单位”和“湖南省2023年互联网人道资源动员先进单位”。2023年怀化市连续六届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

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怀化市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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