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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流程
(一)准备材料。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已满最短公示期)的失信主体,可向市信用办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主体,通过信用网站下载《信用修复承诺书》,并提供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或《涉及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表》;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近期信用报告和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二)提出申请。注册登陆“信用怀化”网站,选择相应的行政处罚记录,在线申请信用修复,按要求上传、递交相关材料待审核。
(三)信用修复。市信用办对失信主体提交的修复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处理。对于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予以驳回;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撤销相关信息在“信用怀化”网站的公示。 附注:信用修复条件
附注:信用修复条件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17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规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对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严格按最长公示期限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其中特定严重失信行为包括:
(1) 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
(2)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3)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描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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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 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照片、扫描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每条行政处罚申请修复时均须单独出具《信用修复承诺书》 | 模板下载 |
材料二 | 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主要登记证照(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 — — |
材料三 | 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主要包括缴交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处罚类型为警告的可提供已整改说明 | — — |
材料四 | 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原件照片、扫描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和处罚机关公章) |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仅限申请修复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时使用,并请准确完整填写和加盖公章。 | 模板下载 |
材料五 | 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可参加由“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平台或全国各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公益性培训班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并取得培训证明。如何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详见“常见问答-八” | 信用修复培训机构名单 |
材料六 | 信用报告(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省级信用门户网站免费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概况”(信用报告)或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如何准备信用报告详见“常见问答-九” | 信用报告服务机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