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2 10:28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2020年度怀化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医疗保障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科、基金监管科。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综合部、财务审核部、待遇保障服务部、异地结算和稽核事务部、医药招采事务部、协议管理和价格监测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我单位2020年新建预算单位代码,并无上年度数据可对比。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04.1万元,支出总计704.1万元。我单位是2020年新建立预算代码的单位,并无上年度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04万元,占9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0.0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78万元,占93.16%;项目支出48万元,占6.8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9.04万元,支出支总计699.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1.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65万元,占42.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68万元,占比17.34%;卫生健康(类)支出279.38万元,占39.81%;其他(类)支出0.07万元,占比0.0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9.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0.65万元,支出决算为30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9.87万元,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52万元,支出决算为3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个人扣缴部分有多扣款情况,剩余0.71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应付未付款项额度不足,故结转下年度使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6.79万元,支出决算为9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4.64万元,支出决算为8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220.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9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的36.1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的45.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与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资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3个、来宾516人次,主要是对接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01万元。支出科目包括办公费33.58万元、维修费32.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4万元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3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医保工作推进会议,人数45人,内容为全市本年度医保重要工作的推进,用于召开全市飞检复核工作会议,人数48人,内容为全市各县市区对飞行检查结构的复核等等;开支培训费5.55万元,用于开展全市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培训,人数48人,内容为全市跨省异地就医相关业务的培训,用于开展国家局医保制度改革培训,人数46人,内容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培训,用于开展全市监管业务培训,人数49人,内容为全市开展基金监管业务的相关培训等等;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中小企业采购支出金额12.49万元,占比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也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1】60号)的要求,对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了2020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积极推进市级统筹、切实加强基金监管、不断强化党风政风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2020年度我单位履职效益情况良好,认真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支出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或挪用。“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1)60号)的要求,对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
我局2020年人员编制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及事业编制37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2人、参公及事业编制27人;另有退休人员6人。
2、机构设置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我单位下属二级部门预算单位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部门为:综合部、财务审核部、待遇保障服务部、异地结算和稽核事务部、医药招采事务部、协议管理和价格监测部。
3、单位主要职能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9)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推进医保基金市级统筹。我们认真开展基本医保基金市级统筹调查研究,抓紧做好实施市级统筹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明确市、县两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对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摸底、妥善处理,确保市级统筹平稳推进。
二是执行好药品和耗材采购政策。我们根据省局文件精神,结合怀化实际,制定具体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切实降低怀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
三是持续做好医保扶贫和“一站式”结算。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实现动态清零。按照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掉高胃口的要求,确保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含住院分娩)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继续做好“一站式”结算工作,保证县域内“一站式”结算专户资金充裕,让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医疗保障扶贫政策。
四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简化异地就医登记审批、资金清算相关程序。完善医保引导分级诊疗相关支付政策。
五是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管理办法。落实17种抗癌药等国家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特药费用适当提高医疗机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合理超支的分担比例,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谈判协商机制。
六是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全面落实《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2019〕23号)要求,逐步规范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受理、交办、查处、反馈等工作机制。
七是做好几项医保政策的探索。落实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政策。探索对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患者实行定额付费或免费提供基本药物。逐步统一和规范全市医疗救助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探索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加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度部门本年总支出701.78万元,使用方向:工资福利支出41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3万元;资本性支出12.49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聘用人员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以及完成本职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等,用以维护单位机构正常运行。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主要用于在职和离休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各类政策规定奖的兑现;保障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按照中央、省、市扶贫对口援助支出等。
2020年度基本支出653.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8.7万元、公用支出225.08万元。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组建于2019年,2020年度首次编制预算,2020年度“三公经费”的收入预算总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用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经过严格控制经费使用,2020年度“三公经费”本年支出5.06万元,低于年初14万元的预算数。
公务接待主要是接待来我局办理公务的省医疗保障局、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以及打击骗保飞行检查组、医保软件服务公司等,接待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文件要求进行,未发生公款大吃大喝或用于高消费娱乐等情况。我单位无公车,所以没有公车运行费及公车购置费,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二)专项支出
我单位2020年度无专项支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无专项支出,所以并无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完整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机构及人员设置齐全,账务管理规范,预算信息公开及时,资产管理严格。2020年根据《怀化市财政局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怀财购〔2020〕57号),我单位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对限额以内的货物、服务、工程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采购。同时加强资产的日常监管,对于报废资产按照财政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产报废处置报财政审批后在资产系统处置并进行销账处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20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安排。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切实增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研究落实全市医疗保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公共场所新冠肺炎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全面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认真落实领导带队值班值守、经办机构专人服务、全员待岗待命的工作机制。二是做好疫情排查管控。按照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局领导带队组成市医疗保障局社区疫情防控市派工作组,深入太平桥社区,分批次指导帮助社区开展疫情排查工作,先后抽调党员同志172人次,排查小区22个,排查住户1万多人次,帮助社区解决系列实际困难。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认真做好了经办场地室内通风、清洁消毒工作,落实了干部职工及家属的排查登记和上报任务,及时排除疫情隐患,确保了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三是保障患者诊疗费用。根据国家局和省局要求,为了保障医疗机构救治工作经费,我市医疗保障部门给定点医院预拨经费共计1.39亿元。并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市共完成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医保结算40例,疑似病例医保结算2例,医保结算共64人次,医保支付合计65.26万元。
2、聚焦难点,贴心服务,全力支持本地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减征及缓交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怀医保发〔2020〕6号),从2020年2月1日起,对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县市区内各类参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出现累计亏损的企业允许申请缓缴,目前已累计为全市企业减负3601.9万元。二是支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正常运转。为帮助医药机构解决困难,医疗服务协议签订前,对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通过网上申报,经审核后直接拨付医疗费用,全力保证全市医药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扶工作。组建了帮扶专班全面进驻联系企业正清集团,现场指导、督查该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加大对本地医药企业的帮扶力度,指导本地医药企业不断完善相关条件,努力将生产的低值耗材产品进入省市招采目录和平台,鼓励我市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选用本地企业的医药产品。由于招采制度的改革,本地医药配送企业无法进入指定配送单位目录,为了本地企业发展,我们先后5次到省局汇报,请求给予本地企业药品配送权,现已帮助我市经开区两家医药公司获批为指定的医药配送企业。
3、精准施策,强化督导,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总决战”。一是夯实了驻村扶贫基础。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后盾单位帮扶沅陵县荔溪乡官坪村,先后协调筹措经费近500万元用于村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全村安全饮水、农网改造及电信光纤工程、村级主干道提质等项目建设;实现了15个村民小组道路通达和通畅;维修和新建了4处防洪堤、水渠;积极发展蔬菜种植、竹笋加工、蜜蜂养殖等产业,成立了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全村易地扶贫搬迁102户483人,危房改造53户;去年该村已实现整村脱贫出列。为坚决打赢今年的脱贫攻坚战,局党组成员每月分别带队深入到联系村沅陵县荔溪乡官坪村,开展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查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未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进行重点监控,逐人逐户进行剖析,研究对策,落实帮扶计划,已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二是完成了医保行业扶贫任务。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安排,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已分别带队对各县市区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进行了十多次全面指导督查,针对上级检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各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问题逐一整改清零。截至目前,全面实现我市78538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资助参保总额11.90亿元,参保率100%;全市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支付5.86亿元,实际综合报销比例88.65%,各地“一站式”结算共计113777人次,资金到位率100%。
4、紧贴民生,深化改革,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全力保障基金平稳运行。截至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总收入13.08亿元;基金总支出12.36亿元;当期结余7237万元;历年累计结余21.9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收入28.87亿元;基金总支出28.21亿;当期结余6570万元;历年累计结余18.81亿元。当前,全市医保基金总体运行良好,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二是全面落实医保报销政策待遇。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参保相关政策,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参保人群能充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截至目前,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保障498.27万人次,报销总费用28.65亿元;大病保险保障92939人次,报销总费用2.41亿元;全市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36.21万人次,报销总费用2.79亿元;享受特殊药品待遇1475人次,报销总费用980.9万元。三是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公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网上业务办理减少人员聚集的倡议书》,实施推进“网上办”“及时办”等“五办”服务。制定实施了《怀化市医疗保障业务办理服务规范》,严格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相关要求,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进一步规范经办服务行为,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各类医保服务事项28536件,其中网上办理10356件,实现了疫情防控和业务办理两不误。四是全面落实药品集采政策和价格招采工作。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耗材加成,积极稳妥推进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通过成本核算、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价格听证等程序,联合市卫健委出台了《怀化市公立医疗机构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怀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积极推动第一批25个品种、第二批32个品种落地,全面完成约定采购任务,切实抓好第三批、第四批国家集采药品报量和省抗菌药物104个品种的采购工作,预计全年我市医院合计减少药品费用1.33亿元。五是不断强化基金监管高压态势。邀请本市12大类47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了我市医疗保障专家库,随机抽查配合我局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强化监管技术支撑。全市医保系统对2019年全省飞行检查我市30家医院的556个问题线索开展了复核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一年来,全市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558家,约谈733家,暂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6家,解除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3家,行政处罚定点医疗机构42家,处罚金额2040万元,追回医保基金8875万元。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40场次,制作张贴宣传海报5.27万张,发放宣传手册、折页28.58万份,发送宣传短信500万条,公开曝光全市欺诈骗保典型案例36起,有效规范了全市医药机构医疗行为。
5、对标对表,统筹谋划,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参保全覆盖目标。一是稳步推进医保市级统筹。为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实现基金互助共济。我局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全力开展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并在全面收集了省内外市级统筹相关政策和深入开展县市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先后拟定了《怀化市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及其实施办法,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配合审计部门对全市医保系统近3年来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交叉审计并落实问题整改,完成了市级统筹配套政策文件的制定,为明年正式实施医保市级统筹奠定了基础。二是扎实做好参保全覆盖。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摸底排查和参保登记,建立健全相关台账佐证资料。市政府督查室对参保率较低的县市区下函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此外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医保政策待遇;通过扶贫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将医保政策宣传到组、到户、到人;联合中国移动怀化分公司群发宣传短信1000万条,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全市2020年度参保总人数达485.06人,参保率达97.3%,逐步实现参保全覆盖。
6、锤炼党性,正风肃纪,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抓好党建,强化作风整治。制定了党建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党建责任。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支部通过专题学习、上党课、专题讨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全面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5次,组织进行了交通值守、理论学习、捐款、看电影党课、实地党性教育、助力学校复学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同时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组织成立了党员突击队,协助社区积极开展疫情排查和社区创卫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定了党风廉政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与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违规投资入股、办医药企业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怀医保发〔2020〕12号),对干部职工经营、入股医药机构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清查治理,未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复告诫警示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规范自身言行举止,确保了本单位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任何舆情事件。三是推进宣传法制工作,全面启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单位公众号发布各类医保信息100余篇,阅读量超过5万次,转发量近10万条;完成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12件,均已完成代表见面及答复,协办案件也已上传办理平台并发给主办单位;全面启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借助电视台、报纸、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媒介渠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多渠道推送电子凭证激活链接。广泛发动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采取张贴海报、播放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手段积极宣传,切实提高激活人群覆盖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析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积极推进市级统筹、切实加强基金监管、不断强化党风政风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2020年度我单位履职效益情况良好,认真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支出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或挪用。“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效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性分析
2020年依据部门预算,严格控制日常开支,确保日常开支在厉行节约指标数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尽力压缩“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核定编制数47人,在职3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82.98%;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4万,开支5.0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36.14%,预算完成率99.63%。我单位成本控制严格、厉行节约,经济效益良好。
2、效率性分析
2020年,我局共办理各类医保服务事项28536件,其中网上办理10356件,实现了疫情防控和业务办理两不误。我局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单位公众号发布各类医保信息100余篇,阅读量超过5万次,转发量近10万条;完成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12件,均已完成代表见面及答复。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市医保部门在人员有限和财政预算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明确重点、有保有压,把资金用在医疗保障、疫情防控、基金监管等刀刃上。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整体效率性良好。
3、有效性分析
2020年,我单位对标对表,统筹谋划,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参保全覆盖目标。联合中国移动怀化分公司群发宣传短信1000万条,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全市2020年度参保总人数达485.06人,参保率达95.3%,逐步实现参保全覆盖。全市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558家,约谈733家,暂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6家,解除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3家,行政处罚定点医疗机构42家,处罚金额2040万元,追回医保基金8875万元。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40场次,制作张贴宣传海报5.27万张,发放宣传手册、折页28.58万份,发送宣传短信500万条,公开曝光全市欺诈骗保典型案例36起,有效规范了全市医药机构医疗行为。整体有效性良好。
4、可持续性分析
我单位2020年支出公用经费212.59万元,其中办公经费38.58万元、水电费差旅费20.54万元,会议培训费6.08万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资金30万元用于提升我单位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医保法治建设能力、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均有所提升;在医保综合监管和医保标准化水平方面均有显著提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较上年有所提高,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看病就医,减少群众负担,在医药价格和医药招标采购方面均已按要求落实,医保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工作和政策研究能力等方面培训有所提升。我单位逐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全覆盖,医保人才培养合格率90%以上,逐步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工作的可持续性良好。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全面,部分支出没有编制在年初预算里,导致实际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扣分较多或者没有得分。财政对于年初预算只按平均每人1.5万元的标准安排单位公用经费,且实际下拨到单位时还要压减20%再拨付,远远小于实际公用支出的刚性需求。
(二)目前单位对口的乡村振兴项目一直没有配套的财政资金,均需从单位现有的公用经费里面开支。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编制。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造成预算编制与实际刚性支出脱节。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
(三)加强资产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在确保严格贯彻落实现有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各项财务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单位财务管理的水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