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18 15:45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公路交通运输提供应急抢险保障服务和工程技术支持;为承担本地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起的公路桥梁和隧道以及其他公路交通工程损毁时的抢修保通;国防交通战备需要的公路工程修建和养护;公路大中修和新改建工程的建设;公路交通工程病害的检查和检测。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公路管理局应急抢险保障中心作为怀化市公路管理局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部门为: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审计部、安全部、法务部、机料部、工程部、合约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怀化市公路管理局应急抢险保障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怀化市公路管理局应急抢险保障中心本级(二级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99万元,主要原因是转正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算减少、在职人员离职等导致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来源减少10万元;遗属生活费预算拨款来源增加17.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7.10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6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99万元,主要原因是转正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算减少、在职人员离职等导致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来源减少10万元;遗属生活费预算拨款来源增加17.99万元。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和《项目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507.1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0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44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2.47万元、遗属生活补助支出46.6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怀化市公路管理局应急抢险保障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怀化市公路管理局应急抢险保障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怀化市公路管理局应急抢险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507.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无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截至2021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1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1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1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