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决算 > 怀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

市征收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13 16:35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怀化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怀政发〔2014〕14号)4个配套政策文件市人民政府对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行全口径管理,鹤城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为征收实施主体,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为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鹤城区、怀化经开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统一监管,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指导。

(一)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政策;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执法监察、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负责建立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公布纳入备选库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发布征收评估信息。对鹤城区、怀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项目评估机构选定的组织监督。

(三)负责鹤城区、怀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的审批。

(四)负责鹤城区、怀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备案。

(五)负责鹤城区、怀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负责怀化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的归集管理、预算核定、审核拨付。

(七)负责各县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财务综合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征收三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部门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6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8.4万元,主要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即在职人员中减少2人(退休),故财政拨款工资收入、公用支出都相应减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因本年度开展的征收项目较去年减少,征收工作经费也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6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8.4万元,主要因为,一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即在职人员中减少2人(退休),故财政拨款工资支出、公用支出都相应减少;另一方面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因本年度开展的征收项目较去年减少,征收工作经费也相应减少。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76万元,公用经费33.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73.7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139.76万元,即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支出33.96万元,即商品服务支出,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8%,主要将公务接待费指标调减了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9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13.5%,主要因为我单位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开源节流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5万元;印刷费支出3万元;水费支出2.5万元;电费支出2.5万元;差旅费支出5万元;会议费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56万元;福利费支出3.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68.7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公开附表

怀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