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16:50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等专业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举办商贸财经,旅游服务,文化艺术,电子技术,机械工程等类中等学历教育和中高级技工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开展中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职业技能鉴定以及非学历培训业务,承担与职业教育相关的其它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八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教务科、招生就业科、学保科、培训科、物业管理科、财务科、监审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8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0.44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去年减少422.09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减少380.29万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内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41.8万元,合计减少422.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年初预算数为880.4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2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项增加189.62万元,项目支出项增加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6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6.55万元,综上合计减少422.09万元。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880.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80.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数为零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因我单位为财政经费包干单位,公共预算拨款为人员包干经费支出,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因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我单位2017年公务接待费为6.9166万,因公出国(境)费用为4.673万,公车用车购置为零。2018年我单位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为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我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来源为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为学校自筹资金解决。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018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0。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怀化商业供销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10万元。资金来源为我单位上年结转资金。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