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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7 17:48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参与基础教育地方教材的审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5、统筹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民办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与评估。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性措施;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和助学贷款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9、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内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参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指导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1、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怀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12、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13、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4、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为10个: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与财务建设科(审计科)、师资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教育督导科、人事科。单列科室2个: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归口管理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勤管站、高校办(加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牌子)、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培训中心、考试院、教科院、电教馆、仪器站、高函站、普通话测试站、教育工会、综改办、教育宣传中心等15个二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教育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1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93.21万元、以前年度结余22.9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19.14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上年结转数和非税收入拨款数。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16.17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124.1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9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89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19.14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上年结转数和非税收入开支数。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893.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893.2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21.2万元,提高347%,主要因为业务工作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7.5万元;印刷费支出130万元;水费支出5万元;电费支出20万元;邮电费支出20万元;差旅费支出130万元;维修费支出25万元等;会议费支出78.5万元;培训费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万元;劳务费支出10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0.19万元;福利费支出25.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4.5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教育局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