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0 15:40 信息来源: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怀化是看守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主要职责是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察、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2018年我所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依据国家法律对市直、鹤城、中方县及其他县市区女犯和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察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正科级单位,内设大队为:管教大队、看押大队、后勤管理大队、收押大队以及女子监管大队,其中在职民警43人,辅警54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共8张决算表,包括:收支总表3 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 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较
本部门2017年度全年收入160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8.38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2017年民警延迟补助提升、在押人员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以及在押人员食堂改造经费。
2017年度全年支出153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0.3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2017年民警延迟补助提升、在押人员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以及在押人员食堂改造经费。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比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8万元,年初预算数1111.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增加的专项经费未能核准批复, 2017年工资的调标及给养费成本增加都使得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全年收入16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5.48万元,占比88.22%;其他收入188.92万元,占比11.77%。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全年支出153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3万元,占比47.325%;项目支出809.68万元,占比52.6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15.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59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2017年民警延迟补助提升、在押人员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以及在押人员食堂改造经费。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03万元,增加18.1%。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8万元,增加244.03万元,增加18.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增加的专项经费未能核准批复, 2017年工资的调标及给养费标准增加都使得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3万元,占比54%;项目支出620.7万元,占比4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8万元,年初预算1111.53万元,增加236.47万元,预决算差异2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增加的专项经费未能核准批复, 2017年工资的调标及给养费成本增加都使得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务费、医疗专业化、给养费及辅警经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预决算基本持平,其他公安支出科目增加102.4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增加133.98万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6.9万元,占比73.8%;公用经费190.4万元,占比26.2%。要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津补贴调整支出及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七、2017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59万元,年初预算3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3%,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所遵循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8万元,年初预算2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5%,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所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率降低了油费和维修成本。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年初预算1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4.5%,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公务接待费用逐年下降。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59万元,上年支出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59万元,增加了3.6 %,主要原因是投牢频次增加大巴车年久修理次数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万元,上年车辆运行费为13.05万元,与上年数对比上升了2.65万元,上升了20.3 %,主要原因是投牢频次增加大巴车年久修理次数增加。与预算对比节约了4.3万元。
公务接待费0.88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为2.95万元,减少了70.1%,主要原因是我所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规模和接待次数都大幅度下降与预算对比节约了15.12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18】21号)、《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18】41号)精神,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等文件要求,怀化市看守所成立了以王立业为组长、谢昂为副组长的2017年度在押人员给养经费绩效自评小组,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湖南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吃透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标准、评价方案并认真实施。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我所绩效工作开展良好。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9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物价增长,办案业务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 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