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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02 09:18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2020年度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一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6个中心,包括:指挥中心、队管中心、防控中心、侦查中心、监管中心、执法管理中心;12个派出所,包括:广场派出所、团结派出所、迎丰派出所、湖天派出所、城中派出所、新园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城南派出所、黄金坳派出所、舞阳派出所(筹备中)、杨村派出所(筹备中)、城北派出所(筹备中)。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全年收入14,196.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5.69万元,减少8.01%,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一般性资金的拨款压减;非税罚没财政返还款较上年减少。

2020年度全年支出14,010.21万元,较上年减少952.7万元,减少6.37%,主要原因为:一般性日常开支压减,资本性投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全年收入13,87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56.51万元,占比99.89%,其他收入15.18万元,占比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全年支出14,01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4.76万元,占总支出的90.9%,项目支出1,275.45万元,占总支出的9.1%;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8.79万元,占比20.41%;公共安全支出9,829.23万元,占比7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28万元,占比7.10%,卫生健康支出293.30万元,占比2.09%,城乡社区支出33.6万元,占比0.24%,其他支出1.01万元,占比0.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856.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7.9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一般性资金的拨款压减;非税罚没财政返还款较上年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95.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69.74万元,减少8.21%,主要原因是分局一般性日常开支压减,资本性投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995.03万元,占本年支出99.89%,与上年相比,占比增加2.08%,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收入占比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结构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3.61万元,占比20.32%;公共安全(类)支出9,829.23万元,占比70.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4.28万元,占比7.1%,卫生健康(类)支出293.3万元,占比2.1%,城乡社区(类)支出33.6万元,占比0.24%,其他(类)支出1.01万元,占比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20.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99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5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3.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市财政政法科拨辅警经费2760.91万元,二是驻村辅警经费68.2万元,三是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补差14.5万元,上述三类经费由行政政法科按季度拨付,不在年初预算内,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554.22万元,支出决算为7,22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主要为民警工资、津补贴等,因本年民警工资、津补贴等有所上调,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4.58万元,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会经费34.58万元,其中40%由总工会结存,60%由市总工会直接拨鹤城分局工会委员会账户,故未在我局支出决算中体现;二是户口簿经费20万元,由于今年疫情影响,该项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主要为中央和省级年中追加公安业务及办案专项经费,用于分局公安业务办案开支,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移民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3.71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该款是市财政安排2020年遗属生活费开支。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7.48万元,支出决算为2,43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主要为上级装备补助款、扫黑除恶专项经费、辅警经费、一村一辅警专项经费等,其中:①市财政拨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0万元、上级装备经费378.08万元、卡扣经费24.5万元、新冠肺炎经费52万元;该款是年初列入行政政法科整体预算,未列入分局年初预算;②区财政拨一村一辅警经费155.52万元、区财政承担辅警经费844.8万元、重点关注人群、禁毒工作等经费110万元;该款由区财政通过承诺函方式拨付,未列入分局年初预算,故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此差异。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分局驻村辅警经费开支,辅警经费年初均未纳入我单位预算,为年中追加款项,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40.38万元,支出决算为40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2019年离退休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其中离退休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为年中追加,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社保科年中下达追加预算,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分局1-6月公益性岗位辅警工资,为社保科年中下达追加预算,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为社保科年中下达追加预算,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高铁南站安保专项资金工资,为城市建设科年中下达追加预算,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预算科调增遗属生活费,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3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48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3.81万元,完成预算的81.3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厉行节约,压减接待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了10.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1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48万元,完成预算的47.9%;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64万元,完成预算的95.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厉行节约,控制在控制数内,与上年相比减少81.59万元,减少18.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购置了5台新车,今年公务车辆购置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9万元,占0.1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57.48万元,占16.2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5.64万元,占83.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72人次,主要是省级来鹤进行公安工作检查、异地公安联合办案来鹤城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3.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7.48万元,基层所队更新执勤执法办案车辆4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64万元,主要是基层所队日常车辆汽油费、维修费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5.26万元,比2019年支出数比减少319.45万元,降低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分局压减机关运行日常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全年开支培训费53.94万元,用于开展新警培训,人数13人,内容为2019年军转及新入警民警参加新警培训;用于分局巡特警训练培训,人数49人,内容为分局巡特警全年专业训练培训;用于分局民警射击培训,人数453人,内容为分局民警射击培训;用于刑侦技术培训,人数18人,内容为刑侦技术专业培训;用于执法资格考试培训,人数37人,内容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用于县域警务工作培训,人数17人,内容为县域警务工作培训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2.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分局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对2020年度本单位支出进行了整体及专项绩效自评,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参考指标,分局整体资金绩效评价评分为95分,中央转移办案业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为100分,中央转移装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1: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2: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