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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5 10:00 信息来源: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市和中央、省属在怀单位党的纪委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意识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市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市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县(市、区)纪委和市直县(处)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市委和省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纪委下设办公室 组织部、宣传部 调研法规室 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六纪检监察室 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预防腐败室及反腐倡廉教育站 16个部门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市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年度支决情况。市纪委2016年年初结余629.64万元,本年收入2790.64万元,本年支出2708.32万元,年末结余711.96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2708.32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市纪委“三公”经费共计支出82.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85万元(含车辆保险及安全奖),公务接待费22.02万元,比预算控制数减少25.93万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市纪委机关运行经费893.22万元。包括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市纪委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90.01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49.6万元,服务类支出40.41万元。

 

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