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6:41 信息来源:怀化市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怀建安委办发20212

怀化市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督查的

通知

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为提升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市建安委决定于2021年4月上旬起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督查内容

1.检查责任主体节后复工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是否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复工、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结果未经验收合格且隐患未消除不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签字同意复工不复工的要求。严厉查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对项目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签字同意擅自复工的行为

2.检查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改情况。检查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切坡、支模架、脚手架、临时用电、施工消防等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严厉查处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或检查存在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3.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预拌混凝土、钢筋、砌体等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质量管理等情况;标养室、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设置砌体砌筑质量等情况。

4.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监督机构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一线监督人员录入监督信息情况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是否进行复查,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双考评”符合性抽查,监督规范化情况等

5.其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检查各地芙蓉学校、医疗卫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情况。二是检查各地在建项目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措施情况,是否严格落实6个100%+2”工作要求。三是检查建筑工地现场食堂食品卫生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监管情况四是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情况。五是检查在建项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六是检查2020年第四季度检查中指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二、督查安排

1.抽查项目。采取四不两直网上平台抽取、巡查等方式确定2个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其中保障性住房安置住房或芙蓉学校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个)。

2.监督规范化考核。本次检查项目作为监督规范化比对现场的考核项目。抽检的项目一并完成监督规范化考核和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

3.反馈意见。督导组向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并视情况下发执法建议书。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按时限要求落实执法建议,并将整改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住建局建工科

4.检查通报。根据检查情况,下发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督查检查情况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将函告当地人民政府。对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好的做法公开宣传,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进行集中曝光。

三、工作要求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复工及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部署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复工检查工作,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对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监督检查工作及录入情况将作为一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的重点内容。

2.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抓好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同时,合理确定辖区项目复工安排,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控,对进场工人实行每日体温检测登记,加强卫生防疫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将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每个员工,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工地有序、安全复工。

3.督查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各县市区可按工作餐标准接待一餐,其他食宿费用由督导组按标准自行承担。

怀化市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